妇女救援基金会
原称 | 台湾妇女救援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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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87年8月 |
创始人 | 王清峰、沈美真 |
类型 | 基金会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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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绘本、随行杯、T-shirt、书籍 |
服务 | 家暴之受暴妇女及目睹暴力儿少心理辅导、个案辅导、法律谘询、陪同服务、转介安置等;家暴防治宣导及暴力预防教育推动;推动“慰安妇”人权运动及“慰安妇”文献典藏、研究及教育推广,并设有“阿嬷家-和平与女性人权馆”;人口贩运防制及被害人个案陪侦服务;侵害个人性私密影像防制倡议立法及被害人个案服务、法律谘询等 |
方法 | 倡议立法、个案服务、妇女培力、预防暴力教育、性别教育及人权教育…等 |
重要人物 | 董事长:叶德兰 |
收入 | 49,009,737(2016) |
支出 | 49,057,527(2016) |
员工数 | 52(2016) |
目标 | 帮助受到性别暴力伤害的弱势妇幼 |
口号 | 救援创伤 推动改革 |
使命声明 | 倡议推动社会改革,服务充权弱势妇幼 |
网站 | 妇女救援基金会 |
资讯来自官方公布消息 |
妇女救援基金会(英语:Taipei Women's Rescue Foundation),全名财团法人台北市妇女救援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简称妇援会,是一个台湾的基金会组织,前身为台湾妇女救援协会,于1987年8月由曹爱兰、沈美真、廖碧英、郭吉仁等推动成立。
基金会宗旨:基于尊重生命价值及追求社会正义,致力于关心受到性别暴力压迫及被忽略的弱势妇幼,以倡议推动社会改革,以服务充权弱势妇幼,让其得以自立及自主,提升妇幼人权。
妇援会的成立被视为台湾妇女运动史上,结合性别平权意识的倡导与实际救援行动的里程碑。 30年来,妇女救援基金会不断领先倡导议题,促成多项进步法案,同时提供被害人辅导、支持服务。 [1]。1988年9月申请成为基金会[2]。
历史
[编辑]妇女救援基金会的成立,起因为1980年代末期仍有的台湾雏妓问题。为了唤起社会大众对于妇女被迫从娼问题的重视,台湾人权协会、彩虹专案及妇女新知基金会及一些热心的专业人士在1987年8月成立台湾妇女救援协会,并先后在1987年及在1988年1月9日,台湾妇女救援协会、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彩虹妇女事工中心等团体共同发起“救援雏妓大游行”(又称为“华西街大游行”)。这次的大游行,除了为台湾社会进行一次深入的社会运动教育外,也促成媒体开始重视台湾的妇女运动,并且对于妇女运动有了正向的回应与报导。并经过结合立委与其它团体共同推动了《少年福利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法律来防范雏妓问题。2000年代之后,会务重点从救援被迫从娼的妇女脱离控制到关心台籍慰安妇、提供婚暴妇女服务、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及少年服务、数位性暴力被害人(被拍或被散布性私密影像被害人)服务等。
妇女救援基金会拍摄的台籍慰安妇纪录片《阿嬷的秘密:台籍慰安妇的故事》获得1998年第35届金马奖最佳纪录片,2015年拍摄台籍慰安妇纪录片《芦苇之歌》[3]。
活动
[编辑]网路上时常有偷拍等私密影像外流,每个月相关案件超过20次,妇援会调查这些案件中,九成以上是女性,九成以上未满30岁,目的多为要求复合或是报复。透过脸书散布占了三成[4]。妇援会与立委尤美女于2018年8月6日举办公听会,讨论《性隐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条例》草案[4]。
参考资料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妇女救援基金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各种捐款方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LINE pay 捐款、捐点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妇女救援基金会的Facebook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