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书库
外观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8年5月19日) |
成立时间 | 1999年 |
---|---|
类型 | 书店、文创空间 |
法律地位 | 合伙事业 |
总部 | 台湾台北市 |
地址 |
|
坐标 | 25°01′05″N 121°31′45″E / 25.018131°N 121.529159°E |
合伙事业负责人 | 赖正哲 |
目标 | 以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女性主义、性别议题为主题的复合式消费空间 |
网站 | https://www.ginginshop.com |
晶晶书库是1999年1月1日创立于台湾台北市的LGBT主题书店,采合伙事业型态经营。是华人地区第一家同性恋主题书店。长期参与台湾同志游行,争取台湾同志权益,是台湾同志运动的重要代表象征[1]。
历史
[编辑]- 1999年1月1日晶晶事业由一群非血缘家族的团队伙伴创立,是台湾同志运动的重要精神指标。在当初创立的时空背景下,男同志只有夜行权,女同志更几乎是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晶晶打破一般异性恋的二元思维,创造一个属于男同志、女同志、跨性别、双性恋,以及对性别议题友善人士的空间,希望借由融合多元顾客的组成,以期达到与来客的沟通,进而与社会对话。以当时台湾文化背景与企业经营实务上的考量,初步以书籍、影音类商品作为主要传递多元文化理念的具体呈现。
- 2000年同志主题咖啡馆“晶晶咖啡馆”开幕,2003年结束营业。
- 2001年一月间,晶晶书库大片落地玻璃窗被砸毁[2]。
- 2001年同志主题艺廊“晶晶艺廊”开幕,2005年与书库合并。
- 2003年台湾首次同志大游行,成为当年台北市政府主办、同志团体协办的“台北同玩节”活动项目之一,但自2004年开始同志大游行便与“台北同玩节”脱钩,完全由民间的同志社群自行独立策划主办。晶晶书库为台湾同志大游行发起人之一,晶晶自首届同志大游行开始,参与及赞助台湾同志大游行。
- 2011年获得台北市政府邀请,参与台北市首次的同志业务会报。
- 2011年4月发动连署呼吁政治人物停止歧视同志言论,主要重点有四:
一、性倾向公开与否 应尊重个人选择。 二、看见同志处境 不要成为歧视的帮凶。 三、不良示范将使青少年同志处境困难。 四、关注同志政策而非消费同志议题。
- 2011年起举办“同志文创季”。
- 2012年台湾与香港官方文化交流活动“台湾月”,代表台湾赴香港分享同志文化的发展与经验分享。
- 2013年12月晶晶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与政治人物应该站人权的高度思考,正视同志的婚姻平权,不该纵容散播仇恨言论的个人及团体践踏台湾人权,罔顾同志族群追求平等的权利,应有实际的政策方向与积极作为,持续推动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婚姻平权的先进国家。
- 2014年晶晶提倡LGBTs,多元性别自由主义,多种多样貌的性别存在,打破现今主流社会霸权对多元同志群族的【刻版印象多样化】与【刻版标签多样化】的思维,主张每个人都是特别的,进步的公民社会下,更应该有每一个人都拥有个体的自主权、自由度与参与权、沟通上多一份体贴、同理心与关怀!(LGBTs如同英语的书Book,多种样貌的书籍Books,无须过度繁复,而是一份自由度的精神)
晶晶妨害风化官司案
[编辑]- 2003年3月晶晶书库从香港进口男性写真杂志,遭基隆关税局查扣,函请基隆地检署侦办。8月基隆刑事组检警人员持搜索票进入晶晶书库,查扣“猥亵刊物”,带走5百多本封套完整、贴有警告标语之男体写真杂志。
- 2004年6月晶晶书库遭基隆地方法院检察署以刑法235条“猥亵罪”提起公诉。2005年5月基隆地方法院宣判,晶晶书库负责人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晶晶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12月晶晶妨害风化官司上诉案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全案定谳不得上诉,得易科罚金新台币4万5千元[3]。
- 2006年2月27日,晶晶书库与其他民间团体组成“废刑235行动联盟”;6月27日(石墙骚乱纪念日),废刑235行动联盟声请大法官释宪,推动废除或修改刑法235条散布猥亵物品罪。10月26日,大法官作出释字第617号解释,虽未判定违宪,却对猥亵做出进一步的限缩与解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