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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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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联合声明
签署日1987年4月13日
签署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生效日1988年1月15日
缔约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葡萄牙 葡萄牙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葡萄牙语:Declaração Conjunta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rtuguesa e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Sobre a Questão de Macau),简称《中葡联合声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与葡萄牙共和国(简称葡萄牙)就澳门问题共同发表的一份声明,于1987年4月13日由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葡萄牙总理施华高中国北京签订。中葡两国政府在1988年1月15日互相交换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这份声明指出,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路环岛)是中国领土,葡萄牙于1999年12月20日把政权交接给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同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声明也列出了中国对澳门的基本方针。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中国会确保其社会主义制度不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维持澳门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这些基本政策,后来都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加以规定。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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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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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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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为澳门历史系列之一
澳门历史年表

早期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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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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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澳门
1945年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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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革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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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规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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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请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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