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08年7-12月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档案馆 |
---|
|
保护首页上的条目
刚刚又看到特色条目胡春香被人清空,而早前鸮鹦鹉条目也曾发生相同情况。未知可否规定首页特色条目及优良条目等在展示期间半保护,避免受到不知名用户的攻击?—LokiTalk 2008年7月31日 (四) 08:18 (UTC)
- (+)支持保护首页上的特色条目,但(-)反对保护优良条目,许多优良条目在首页展示时从未遭到破坏,例如0.999...。--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8年8月6日 (三) 22:42 (UTC)
投诉PhiLiP怀疑滥用职权
我投诉他是因为我只是转贴一些有用资料,但他认为这些是侵权而删除;这样会构成妨碍资讯流通之嫌。
请总管理员处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PierceCheng(对话|贡献)于2008年8月7日 (四) 16:07加入。
- 请指出具体事证。不然很难查,不过如果你是直接“转贴”资料的话,恐怕的确是侵权。--ffaarr (talk) 2008年8月7日 (四) 13:52 (UTC)
- 妨碍资讯流通?听起来根本是侵权的借口吗!请去研究一下维基百科的版权规定,看看被滥用的是职权还是版权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7日 (四) 13:55 (UTC)
Wikipedia:如何编辑页面
Wikipedia:如何编辑页面的内容太单薄了,如我是新来者不太清楚,建议动员维基人扩充。而且既然数个有关编辑页面的说明都有连系(如模板、分类、重定向、图像),何不合并?如始新来者就可更方便了和明白了。窗帘布王子 (留言) 2008年8月7日 (四) 14:26 (UTC)
针对临时子页面
不好意思打扰啊一下,我想对临时子页面提一点意见,就侵权来说,临时子页面应该作为的角色是一个沙盒,而不是一个条目来评判。是让编写侵权的用户重新修改并更定的场所,应该是用户重新对该侵权条目是更新试验,但目前在评判的时候似乎也是作为条目评判,常常某些用户编辑完以后。因无法脱离其侵权条目的阴影,导致写出来的东西依然雷同,而部分编辑依然视为侵权。我建议在临时子页面下不用直接挂上侵权的大大标签。而是可是挂上像速删等条目的小提醒,而作为临时子页面的保存期应该是10天后20天,超过后自动删除,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这样用户可有重新编写的地方,起码心里好受点,像我通宵编辑一个条目,结果被判侵权,那也就算了在临时子页面又被判侵权,真的非常非常郁闷。但我无意职责谁,毕竟我作为编者的确做的不够好。但人的积极性是有限的,如果重复打击的确很不好受。所以希望管理员对这点重视一下。谢谢—Alexbear (留言) 2008年8月18日 (一) 09:41 (UTC)
投诉管理员“妙诗人”诽谤
尊敬的维基百科工作人员:
词条“钓鱼岛问题”关于“大陆民间立场”部分的原文为:【中国民间多次自发组织和开展了保钓行动。自1971年在纽约华人中兴起,延续至1972年,一直都是全球华人的大活动,高潮时达到200h馀个。中国大陆部分高校学生也多次在校内发起过保钓行动,如武汉大学学生梁振于2004年1月曾直接参与保钓并出海,是湖北地区的第一人。】【来源于"[2008年清华大学图书馆馆藏珍品展]保钓运动背景"。在湖北武汉的《楚天都市报》2004年2月8日第19版,以及《武汉大学校》第964期第3版可以找到出处。武汉大学校报网络版的链接为http://www.wuns.whu.edu.cn/vnews.php?issue=964&pmark=3&newsid=2】
几个月来,有人不断删改“大陆民间立场”部分内容。他们将“大陆民间”这部分篡改为“中国大陆部分高校学生也目的不一地在校内发起过保钓行动,如武汉大学学生梁振曾于2004年1月直接参与保钓并出海,但他后来以此为资本,向中国保钓联合会索取保钓款一万八千多元个人私用,影响很恶劣。”------这完全是恶毒的、虚构的诽谤!
鉴于有不明身份认识不断对“钓鱼岛问题”这一词条进行恶意篡改、删除,并在“钓鱼岛问题”关于“大陆民间立场”的描述中捏造针对我的诽谤信息,现申请对该词条采取保护措施。
相关词条里对于我的描述并非我本人编写,而在这次意外之前我根本不会使用维基百科(由于网络封锁的缘故)。如果不是一位在芬兰留学的朋友告诉我维基百科上出现了针对我的诽谤,我可能被永远蒙在鼓里。
我曾经试图通过修正来去除这段不实信息,然而每次修正过后没多久,又会有人再度复制上那段诽谤之词,周而复始。
鉴于有不明身份认识不断对“钓鱼岛问题”这一词条进行恶意篡改、删除,并在“钓鱼岛问题”关于“大陆民间立场”的描述中捏造针对我的诽谤信息,现申请对该词条采取保护措施。
【IP:64.62.138.72在7月20日第一次对词条做了恶意篡改。8月2日,在同学的提醒下次啊发现词条被篡改后,我对词条做了修正。但妙诗人在8月2日13:43分恢复了这段诽谤的言论。8月15日15:33分,IP:24.87.23.128再次恶意篡改词条。因此,在申请对该词条进行保护的同时,我亦对“妙诗人”不负责任的行为提出严正抗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5.49.14.82(对话|贡献)于2008年8月19日 (二) 08:45 (UTC)加入。
- 观阁下该次编辑,似有违背中立方针之嫌;因此妙诗人撤销该次编辑并无不当。要说不当之处,应是撤销该次编辑应使用“撤销”功能,只撤销一次编辑;而不是使用管理员专用的“回退”功能,把同一人的连续多次编辑全部退掉。只不过这一点也是管理员易犯之过,善意推定则好。至于在条目中反复加入的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内容,相信已经引起包括我在内的管理员们的关注,阁下应可放心。—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19日 (二) 09:12 (UTC)
我觉得维基百科应该着手开发所见即所得编辑模式
看代码看到我头都晕了,学习一下百度吧……--Hlhas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32 (UTC)
请问如下内容添加到猪条目中有何不妥,何故一再删除?
- 四个字再加链接,侵犯版权:http://www.chinaculture.org/gb/misc/2004-06/28/content_55434.htm 。贴在此处的原文亦因侵犯版权而被删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4日 (日) 04:52 (UTC)
- 那么请问类似如下的知识,若想补充入条目,如何才能避免侵犯版权?给这些猪另改名字?还是调乱这些猪的排名?
中国拥有地方猪品种64个,为世界之首。包括东北民猪、西北八眉猪、黄淮海黑猪、汉江黑猪、沂蒙黑猪、两广小花猪、粤东黑猪、海南猪、滇南小耳猪、蓝塘猪、香猪、隆林猪、槐猪、五指山猪、宁乡猪、华中两头乌猪、湘西黑猪、大围子猪、大花白猪、金华猪、龙游乌猪、闽北花猪、嵊县花猪、乐平猪、杭猪、赣中南花猪、玉江猪、武夷黑猪、清平猪、南阳黑猪、皖浙花猪、莆田猪、福州黑猪、太湖猪、姜曲海猪、东串猪、虹桥猪、圩猪、阳新猪、台湾猪、内江猪、荣昌猪、成华猪、雅南猪、湖川山地猪、乌金猪、关岭猪、藏猪等。培育品种有20多个,包括哈尔滨白猪、东北花猪、新淮猪、北京黑猪、上海白猪、伊犁白猪、赣州白猪、汉中白猪、三江白猪、新金猪、北京花猪、泛农花猪、山西黑猪等。引进品种有巴克夏猪、中约克夏猪、大约克夏猪、苏白猪、克米洛夫猪、长白猪等。
这些基本知识有什么版权可言?更何况我既没有注册,自不可能从侵犯版权中得到任何利益。你作为编辑,应当修改,而不是简单的删除,无视输入者的劳动。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58.63.19.23(对话|贡献)于2008年8月24日 (日) 14:15加入。
- 列表式的内容倒可以直接写入。先前一并删除是因为必须回复到侵犯版权之前的条目状态,而不能将侵犯版权的版本删改成“不侵犯版权”的版本——实际上如果这样做的话还是侵权的。参见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4日 (日) 06:18 (UTC)
针对管理员Cloudcolors
作为一个管理员,其职责是管理,回答一个被封WIKI用户的问题我想应该是很正常的,但是其并没有进行任何回应,我对这点表示不满,并深刻的感觉到其并非按照WIKI 管理员守则,不是与普通用户在同一地位,而是将自己凌驾在普通用户之上的态度,让人非常不满。我对其管理员的工作行为表示质疑。—Alexbear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4:34 (UTC)
- 本人不是管理员,但以本人在云彩的讨论页所见,您是注册另一个账号向云彩询问封禁理由。此举是绕过封禁发言,结果该账号被永久封禁。跟据Wikipedia:封禁方针,您应该向他发电邮询问,而不是采用上述方式询问。至于本人描述以外的事情,还是请他本人解释吧。—Altt311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4:46 (UTC)
- 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这才是管理员本身的认知。当然禁封我的ID,因为在其权限范围内,当然 OK 我没有意见,但其处理态度,却让人很不满意,作为一个资深主编,站务大师,在封禁ID 时无法适当的回答一下,被封禁人的问题,我问为何封禁我的ID,就怎么简单,期间我并没有针对其本人做任何攻击的行为,可他并未有任何表示就封禁我的傀儡 帐号,WIKI 的规则是这样没错,但对被封禁人的一点要求,只是想知道为什么被封禁的理由而已,这点都没有做到,我个人表示非常遗憾,对其工作态度感到非常的遗憾,这不是一个中立和民主的WIKI人,而是独裁者。(请注意:如果某一位管理员封禁了您的账户,而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该位管理员及其他管理员申诉。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包括此处)申诉的做法,将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并可能导致封禁时间被延长。)这是规则,可以合理的延长封禁时间,而不是默认封禁帐号。-Alexbear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5:21 (UTC)
密码被恶意修改
怎么会这样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Hsf1002(对话 • 贡献)在2008年8月29日 (五) 08:37加入的。
管理员离任
在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提请取消不活动管理员的权限中,user:长夜无风在8月26日的处理过程 [1]中,也非常谨慎的对其暂未作处理,拿到这里由各位讨论一下吧。Ffn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21:54 (UTC)
- 管理员名称:Dersonlwd (讨论 · 贡献 · 封禁 · 保护 · 删除 · 移动页面 · 权限操作 · RfA)
- 最后活动时间:2007年9月4日 (二) 09:49
- 发出通知时间:2008年6月19日 (四) 07:47 (UTC)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沙田友 (留言) 2008年6月19日 (四) 07:43 (UTC)
- 处理结果:dersonlwd已在讨论页有回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Ffaarr(对话|贡献)于2008年8月7日 (四) 08:36 (UTC)加入。
- (!)意见:自8月1日回复至今,Dersonlwd尚未重新参与维基百科的编辑。—Altt311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05:29 (UTC)
- (!)意见同上,规则订明通知发出逾一个月“仍然没有做过有关百科条目的编辑”便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5:21 (UTC)
修正笔误
Henri Rousseau 和 Théodore Rousseau 是两位画风完全不同的画家, 但贵网页上却将二者合而为一, 请更正
上传的照片的品质
在观光景点的条目中 参考图片包含了观光客本人有意的入镜 请问是允许的吗? 请参见 东湄本 以及 塔布茏寺 这两个条目 谢谢! --Arwin1216 (留言) 2008年9月5日 (五) 03:56 (UTC)
关于归类页面中出现的不合适的列表
Category:维基百科模板页面列表中出现了User:天下第一菜/沙盒以及其他几个用户页面的链接,这可能并不合适,建议处理。—Brianz (留言) 2008年9月6日 (六) 05:18 (UTC)
关于tomlovejack被封
2008年8月27日 (三) 06:29,Tomlovejack (对话 | 贡献)被Cloudcolors (对话 | 贡献)查封(2008年8月30日 (六) 06:29到期, 禁止创建帐户) (屡次加入非百科内容) 2008年8月27日 (三) 06:29,#20587被Cloudcolors (对话 | 贡献)查封(2008年8月28日 (四) 06:29到期, 禁止创建帐户) (因为您与"Tomlovejack"共享一个IP地址而被自动查封。Tomlovejack被封的理由是"屡次加入非百科内容"。)
管理员好:
我就是tomlovejack 我创建的百科词条是 徐延年 那是我的祖父 之所以管理员能在别处搜索到 原因1 我先在百度创建了 2 维基百科被封 因奥运被解禁 所以才上来
请解禁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user:222.168.81.142 (對話 • 貢獻)在(2008年9月7日 (日) 15:30)加入的。
- 被封禁后,只能通过电子邮件与管理员联系。在封禁期间,注册傀儡或者IP进行申诉,都要被视为绕过封禁。已经发表在百度百科的条目不能转到维基百科。— z (讨论页)(电子邮件) 2008年9月7日 (日) 08:55 (UTC)
user:JackyCheung为何还未解禁???
各位好,我是user:JackyCheung,为什么账户会被封禁一个月?而且在封禁期间被破坏了用户页面!请协助回复用户页面(现在使用匿名应该没问题,因为本来我的解禁时段已完结),另外,可否解释一下?我这几天一直留意我的用户页,不断被修改,更称“离开维基百科”,实在离谱,但我缺不会重犯(回复页面=使用傀儡),其他的东西也没多看。我希望能尽快解禁,继续编辑条目--123.202.165.48 (留言) 2008年9月8日 (一) 14:38 (UTC)
- 根据查封纪录,在9月7日,RalfX以“于封禁期间操作IP编辑,延长封禁时间”为理由将你封禁一个月。虽然我个人认为封禁一个月实在过长,但我对这个封禁事件并不太清楚原由,也一直未有参与有关决策,因此请你最好以其他途径向RalfX联络了解。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8日 (一) 14:51 (UTC)
- 如果某一位管理员封禁了您的账户,而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该位管理员及其他管理员申诉。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包括此处)申诉的做法,将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并可能导致封禁时间被延长。—pedist (对话页) 2008年9月9日 (二) 16:20 (UTC)
- 信息:
我已发信给几位管理员,但似乎回应速度什么,请管理员留下msn联络,谢谢。--123.202.165.48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11:48 (UTC)
- 没有“发出信件就必然会有所回复”的说法,如果其他管理员认为这样的封禁是恰当的,那么便不会予以解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1日 (四) 11:54 (UTC)
繁简破坏?
维基中既然允许繁简共存,但在文章中对繁体字插入简体字中,或反之,就被定为繁简破坏!本人认为十分不妥,大部分用户通常只会使用一种文字作编辑,强制某个用户使用不善用的文字,或猜测某个用户的应该使用的编辑文字,都不正当的。请管理员停止使用繁简破坏来定义某个人的编辑行为,只要内容能正常繁简转换,就不应对此大作文章。若然管理员一意孤行,建议繁简分家,或强制某篇文章只能以一种文字编辑,否则才定为破坏。—时势造英雄 2008年9月12日 (五) 09:08 (UTC)
- 现时管理员只会对自己关心的内容或者编辑频密的用户特别注意吗?对于稍不合心的内容,马上回退并对个别用户警告操作!—时势造英雄 2008年9月12日 (五) 09:25 (UTC)
- 如果你是指广州电视台上今天的编辑,个人觉得这应该不算是繁简破坏;引发争议的似乎是“南方声屏报”这几个字?不过这也只是因为移动段落所产生的结果,不应该是太大的争议,大家冷静点,好好沟通,应该就可以解决了。另外,也建议大家在提出意见时,尽量将发言内容集中在原本的主题上,偏离主题反而会难以争取大家的认同。—汪汪 2008年9月12日 (五) 10:22 (UTC)
- 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就请不要变动原有的字体。当然如果您发现了转换错误,那么变动的时候在编辑摘要中加以解释不失为一种好办法。—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2日 (五) 10:30 (UTC)
- 既然允许繁简使用者共同编辑,就必然出现字体变动或者词汇的差别,如这种状况应以正面态度对待,而非随便指责这些人是破坏。否则请禁止所有繁体使用者编辑简体页,以及禁止所有简体使用者编辑繁体页—时势造英雄 2008年9月12日 (五) 11:40 (UTC)
- 在此只是提醒某些管理员,不要当自己是法官,而且某些管理员特别关注的页面,一有新内容加入便去审核其中内容是否“中立”,一但不合心意则马上挂上模板,并对编辑者进行警告及称要马上清除。这行为也太野蛮了吧,这里既然有游戏规则,管理员也要遵守一下,要清除也应该在到期日再清。—时势造英雄 2008年9月12日 (五) 11:49 (UTC)
- 在简体内容中插入繁体,或者在繁体内容中插入简体是允许且鼓励的,因为插入的内容是新增的。但是,如果原有的内容没有修改的必要,就请不要做无谓的繁简替换,由于繁简转换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手动替换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原本没有的错误,这是我们需要避免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2日 (五) 12:45 (UTC)
- 整段文字的加入当然只会使用同一文字,但是某些段落非常短小,如果不是重新编写,而从其中观点中逐少加入补充内容的话,繁简混合难以避免。而某些管理员对此相当敏感,总以破坏的眼光审视这种编辑,只能使部分积极参与者失望,管理员方面往往单方面对此使用有杀无放的态度。先处罚后投诉?是什么地方 —时势造英雄 2008年9月12日 (五) 13:41 (UTC)
- 我只是提醒您不要继续这样做,您之前已经试过把整段文字手工转换成繁体了。而且,现在的point是,我要您提供这两句话:“广州有线乘机通过非法手段把卫星接收到的香港电视频道放入自身的频道表中”和“广州对香港称当地的广州音粤语为‘广东话’也表示不满”的资料来源,请不要避重就轻。—瓜皮仔 ~ Canton 2008年9月12日 (五) 15:03 (UTC)
- 您还在我的讨论页留下一句话指本人此编辑“毫无意义”。究竟有没意义大家知道。—瓜皮仔 ~ Canton 2008年9月12日 (五) 15:33 (UTC)
- 整段文字的加入当然只会使用同一文字,但是某些段落非常短小,如果不是重新编写,而从其中观点中逐少加入补充内容的话,繁简混合难以避免。而某些管理员对此相当敏感,总以破坏的眼光审视这种编辑,只能使部分积极参与者失望,管理员方面往往单方面对此使用有杀无放的态度。先处罚后投诉?是什么地方 —时势造英雄 2008年9月12日 (五) 13:41 (UTC)
- 在简体内容中插入繁体,或者在繁体内容中插入简体是允许且鼓励的,因为插入的内容是新增的。但是,如果原有的内容没有修改的必要,就请不要做无谓的繁简替换,由于繁简转换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手动替换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原本没有的错误,这是我们需要避免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2日 (五) 12:45 (UTC)
- 我想作出一个比较中立的评语, 在此用户讨论页中, 您说这是繁简破坏, 我觉得是有点太过先入为主.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剪贴功能, 在删除下面之后, 使用繁体字的用户也难以再把简体字打回上去. 请善意判断其他用户的编辑, 没必要有事没事就指说别人作出破坏, 还拿出页面修正的编辑说成是证据实在有点儿太过火了. 真正的繁简破坏我看过很多, 把整页所有繁体字和简体字转换, 或是接近繁简破坏的把中港台三地译名变成自己习惯译名的匿名用户也很多, 单单只是这么少的动作实在不用说成是破坏吧?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5:08 (UTC)
建议管理员在保护页面是时挂合适的标签
勾践条目被保护,却挂了半保护的标签。希望管理员以后可以认真些。—Wmrwiki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9:35 (UTC)
维基百科管理员将面临严峻考验
维基百科被封锁了3年。在这三年来可以说是比较平静的。随着这次创始人访问中国,与高官会面,维基百科可能会永久性的解封。要注意容易愤青破坏的页面。建议不要将这些页面保护,让愤青来破坏,之后再恢复并教育这些愤青好了。否则,这些愤青注意到这些页面被保护,就会认为维基是一家真正的反华网站,而且自己也永远都是愤青了。—Wmrwiki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16:25 (UTC)
请问管理员是否可以威胁封禁用户?
我在维基的用户提示中看到: “请注意尊重所有人:某些对话可能发展为争吵,并带激动情绪。请记住,我们所有人都是有感觉、情绪和自尊的。” 但是有管理员在警告他人遵守维基使用原则时应用了威胁性的言辞,显得不太礼貌。管理员提出这样的警告时是否可以使用“您对维基条目的修改可能不利于提高条目的质量,被怀疑是对条目的破坏(虽然我自认为对条目的修改是在完善条目),如果这种破坏行为重复出现您的帐户和IP地址将被封禁,请您注意!”这样的话语来进行提醒,而不是使用威胁性的语言。
Abeo—Abeo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5:53 (UTC)
汉服条目中相当一部分内容涉嫌违背维基百科中立性准则
【这是对管理员的投诉,而不是求助。为什么要移动?本网页不正是用于投诉的吗?--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6:24 (UTC)
汉族条目可能涉嫌歧视
投诉汉族条目管理员的信息又转回汉族条目,相当于中国大陆举报信落到被举报人手中。--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09:25 (UTC)
- 假如关于条目内容有分歧的话应该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进行讨论。在讨论条目内容过程中管理员没有特权,与其他用户同一等级。管理员的责任仅限于防止破坏。--Wing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09:31 (UTC)
- 请问你相关讨论有那一句话是投诉管理员了?而且并没有所谓的“汉族条目管理员”,在编辑条目方面管理员也没有特权。—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1月8日 (六) 09:34 (UTC)
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逐到野兽里去。
————老舍《骆驼祥子〉被删文字--221.200.205.15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16:38 (UTC)
自证来源是否符合维基百科原则?
来自汉网的作者编写了《汉服》条目,同样来自汉网的作者出版了同名书籍。据后者是否可以证明前者来源可靠?也就是说,某个作者如果写了体现某种观点的著作,他本人或者他的朋友是否可以据此编写一个条目?--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9:51 (UTC)
- 做为一个新手,我刚刚看到以下提醒:自行发表的来源是一种未经过任何事实证实或是未经过第三者检验所发行的资料,其中包括个人网站以及为了满足虚荣心所发行的刊物。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建立一个网站或是自己花钱来发行一本书,并且自称是某领域的专家。基于这个理由,绝大多数的自行发表的刊物、个人网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资料来源。--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13:38 (UTC)
有用户大量建立不必要消歧义
User:Zjpvip(User talk:Zjpvip),不停建立一些不必要消歧义条目(即是只有一个意思的,也要消歧义)。包括:
- 华谊兄弟传媒集团 (消歧义)
- 海润影视 (消歧义)
- 橙天娱乐集团 (消歧义)
- 保利博纳电影发行公司 (消歧义)
- 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 (消歧义)
- 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消歧义)
- 中圣春秋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消歧义)
本人已先后3次警告他,但他仍然继续建立这类不必要消歧义。应该封禁他?—维基超级粉丝无知的我 - Sap00acm≒喂!有人在吗? 2008年11月9日 (日) 13:32 (UTC)
- 这很像不花钱却想做违规广告。支持全部废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366天(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9日 (日) 13:40 (UTC)加入。
质疑入关战争条目
1. 质疑其中立性 2. 有人在搞编辑战,封锁不同意见,删除了有争议的全部新增文字。--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7:04 (UTC)
维基百科,你真的很公平,很开放吗?
各位编辑,你们好,为了呼吁人们给与宠物更多的关爱,以及帮助刚入门的朋友也能科学的饲养狗狗,我利用业余时间制作了一个关于宠物狗的公益网站(www.58cw.com),整个网站没有任何广告性质,也不企望得到任何收入,为了让更多的人知晓,于是我将其中的(www.58cw.com/pet-edu/)写入了维基百科的“犬”词条,我想这不算太过分吧,毕竟公益事业也是需要宣传的呀,再者我提交的页面上所有的文章,篇篇都是原创,对读者也有一定的帮助呀。
但奇怪的是,第二天就被某位编辑删除了,该编辑为美国华人,于是我开始反思,是不是我的网站质量不够高?但我查看了目前的版本,其中有个www.jitaifeed.com的网站连续在该词条出现多个页面的链接,而且该网站中国地区打都打不开,况且还是个公司网站,卖狗用品的。为了水落石出,我进一步查IP得知,该域名注册人也是美国华人,地理位置也差不多,这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
对于此事,我不想说得太多,如果在国内,我觉得很正常,都司空见惯了。但如果出现在以开放共享、自由博学和海纳百川精神而著称的维基百科上,多少有点让我不能接受。
或许是中国人不适合用维基?虽然我也是中国人。
对于某些朋友,我想说,或许你很成功,或许你已经飘洋过海,但希望你在接受先进文化、高新科技的同时,也能改改自己的劣根性,你可以不为中国人争光,但请别抹黑。—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放心去飞(对话|贡献)加入。
- 您好,User:Mongol的回退并无不当,只是没有将剩余的广告链接删除。请注意这一点,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而Wikipedia:外部链接也明确规定了哪些链接能收录,哪些链接不能收录的原则,而您加入的内容明显违反了该处的规定。现在,已将所有不符合规定的链接予以删除。最后,提醒一点,在讨论页发表内容时请用四个半角波浪号“~”(即~~~~)留下您的签名,谢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2日 (三) 02:49 (UTC)
妙诗人,你不该卷入民族谩骂与歧视
今天在“汉服讨论区”中,有匿名ID发表了对满族的谩骂文字,将满族历史上留的辫子谩骂为猪尾巴,将旗袍谩骂为妓女装。(这也是极端分子在国内网站常用的谩骂语言)。
鉴于维基百科公开宣布的中立性原则,我撤销了他的这段发言。
但管理员妙诗人又蛮横的恢复了谩骂文字:“汉族人不留猪尾。学习汉人?汉人不穿妓女装。......”。
我想对妙诗人说:你应当坚守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应当卷入民族谩骂,不应当将维基百科拖入违反人类基本平等观念的民族仇恨沼泽。因为这已经涉嫌民族歧视了。--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06 (UTC)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alk%3A%E6%B1%89%E6%9C%8D&diff=8535396&oldid=8535331
- 本人,一个新注册的ID,友情提醒妙诗人注意维基百科的下列提示:
- 中立性的基本概念及维基百科要保持没有任何偏见的原因
- 为什么维基百科要没有偏见?
- 公正性以及同情的语调
- 维基有一套礼仪,希望大家遵守。
- 还有一点需要声明的,就是我本人所有直系亲属,在我知道的范围内,没有满族血统,也没有在清朝或伪满洲国任过公职。--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06 (UTC)
- 维基百科中的“歧视”条目摘要:
主条目:种族歧视
任何人由于其种族问题而受到不平等的对待,即属种族歧视。种族歧视不一定只限于有色人种。白人也可以是被歧视的对像。例子:
* 南非、美国在上世纪的种族隔离政策 * 元朝时期对“汉人”,“南人”的歧视。 * 中国各地对少数民族,例如满族,的污辱和丑化 * 早年比利时殖民者在卢旺达进行种族歧视,扶植图西族势力的原因之一,是图西族比胡图族人个子高、肤色浅。这个偏向是后来卢旺达内战的导火索之一。 * 华人地区有很多对其他民族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例如: o 蛮夷(异族) o 南蛮(长江以南的中国人) o 鞑子、鞑虏(北方游牧民族) o 架仔、东洋鬼子、小日本(日本人) o 高丽棒子、泡菜(韩国人) o 鬼佬、洋鬼子(白人) * 在香港,对很多种族族群带有侮辱性份的称呼,例如“鬼佬”-白人、“阿差”或“阿叉”-南亚族群、“宾妹”或“宾宾”来称呼菲律宾女佣或泛指所有来自菲律宾的人、“黑鬼”-黑人等,也算是歧视的一种。
- 需要说明的是,蛮夷、南蛮等3行是我添加的。我认为中国人之间的相互歧视都是错误的。--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01:52 (UTC)
歧视与法律和公约
在世界不少地区,“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都是宪法上的权利,部分地区更将歧视行定为刑事罪行。不过,不同地区对于不同的歧视行为采取不同的标准。虽然亦有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等的国际公约,但总括来说现时全球还未就各种歧视有一个划一的标准。
- 删不当留言的时候请用{{deltalk}}模板标明,没有标明的可能会被回退。而且,出于回避原则,也不应由阁下来执行这一删除,阁下可改请求他人进行。—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2日 (三) 15:18 (UTC)
- 我如何理解“出于回避原则”?认为我来自满族?据我所知,在中国的BBS上满族的声音非常少,批评汉民族主义民族歧视的几乎都是汉族网友。并且如果我来自满族,要求制止歧视性谩骂更是应有权利。
- 至于阁下说要求第三者删除,我以前尝试过,但我所有的要求至今没有一条能够实现的。连对歧视的投诉文字都被删除或转移。至今该讨论页上仍然保留着粗暴的歧视性文字和威胁恫吓。
- 即使是现在,我公开投诉之后,我注意到这些歧视性语言仍然保留在讨论页上,我希望阁下能告诉我,你的职责只是拒绝批评,而不是及时处理问题。
- 这样明显的歧视,似乎不能限制在技术层面上,管理员应当有起码的判断能力。
- 并且,注意到目前大量的极端言论歧视言论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维基百科汉服等条目及讨论区中,却无法及时处理,这可能让维基百科百科失去公信力,而且如果涉及诉讼还会有经济损失。我建议:今后遇到涉嫌歧视争议时,采用先行删除办法,如果确实是错删,讨论一致后再考虑恢复。--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01:33 (UTC)
- 我理解维基百科是在美国注册的公司,而美国司法诉讼中歧视罪一旦成立,赔偿是惊人的。这是我们都不希望看到的。我们在大陆的网友能够登录这里很不容易,我希望能保护这个开放环境。
- 注意到维基百科并非第一次出现歧视言论,涉及到的也并非只有妙诗人自己,而且我觉得大部分这样的争议至今未得到处理。所以我认为需要公开提醒。
- 至于本次问题,我不认为那可以用犯傻来解释。我认为维基百科应当有管理底线,严格遵守非歧视原则和起码的礼仪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01:46 (UTC)
- 见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如果有人确实发表了人身攻击言论,阁下可以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提报。如果管理员查证该用户确实发表了人身攻击言论的话,该用户将被予以时长不等的封禁。另外,如果阁下觉得维基百科应该修改或增加有关的规定,请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发起讨论,这里不是适合的地方,因为管理员们无权为维基百科制定规则,只有社群才有权制定规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3日 (四) 02:08 (UTC)
- 我相信这不仅仅是人身攻击,主要是涉嫌将维基百科拖入歧视深渊。关键就在于,某些极端者并不注册ID,或者并不用注册ID发表歧视性言论,而如果是中国常见的动态IP,或者使用代理服务器,你甚至无法处理它的IP地址。
- 至于阁下所说的“讨论维基百科应该修改或增加有关的规定”,我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意见。谢谢你的提醒。
- 我相信妙诗人还不至于故意参与歧视,但我仍然认为,做为管理员,应当对可能不利于网站的问题具备起码的警惕和判断能力。--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1:10 (UTC)
- 注意到管理员已经清理了该讨论页上的非讨论性文字,我认为是适当的。也证明管理员虚心接受了批评。谢谢。--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8:02 (UTC)
- 见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如果有人确实发表了人身攻击言论,阁下可以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提报。如果管理员查证该用户确实发表了人身攻击言论的话,该用户将被予以时长不等的封禁。另外,如果阁下觉得维基百科应该修改或增加有关的规定,请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发起讨论,这里不是适合的地方,因为管理员们无权为维基百科制定规则,只有社群才有权制定规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3日 (四) 02:08 (UTC)
这个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在“清朝”条目中,我注意到99.232.104.149 等人大量发表了歧视性情绪化文字,有的篇幅长达2千8百字以上。我认为无论从风格还是字数都不适合自由的百科全书。因此我将他的部分文字移动到讨论区,新补内容改为注释。但他又顽固的恢复了所有今天我的变动。
我不知道应当请求谁来解决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向谁请求?
我花费了大量精力,尽量想让这个条目做得更客观,文字更简洁。包括我添加的多处对清朝的负面批评文字。
而现在该条目屡屡遭到我认为的破坏。我现在希望本条目半保护,而我无法编辑“求助”页。
请问我怎么做?
谢谢。--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0:18 (UTC)
- 在下建议阁下到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提出请求。—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0:51 (UTC)
- 谢谢。我去尝试着这么做。--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1:29 (UTC)
中文水平
贵网站的中文太‘烂’!
我是个专业中英翻译员,有将近20年的翻译经验,曾出书指正常见的中文语病。如果贵网站需要我的服务,请发电邮给我:[email protected]
权渪中—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218.186.13.3(对话 贡献)于2008年11月17日19:11 (UTC+8)加入的。
- 不用特意跑来问人,维基百科是欢迎所有人作出贡献的(在遵守大家定下来的方针为前提)。不过在维基百科贡献知识是不会有酬劳的。--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11月17日 (一) 11:22 (UTC)
- 我也认为中文维基的翻译水平不怎样,有些人根本就连中文文章都很难组织完整,更遑论品质。但是,毕竟是没有任何劳务报酬的自愿志工,除了尽量帮他们订正外,我们没有啥立场去批评太多。如果您的服务是免费的,我们欢迎您随时着手帮忙订正或翻译内容,但如果是需要付费的.......恐怕就只能感谢您的热心,维基百科是不可能花钱请人翻译东西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1月24日 (一) 06:04 (UTC)
封禁战?
近人看到了某用户的封禁日志在短期内布满了查封、解封和加封。请问管理员其实在面对一些“重犯”时是不是应该先跟其他管理员讨论呢?—JNIV 2008年11月27日 (四) 08:24 (UTC)
Jockaa1连续破坏满族条目
连续重复塞入歧视性文字,毫无道理的删除原有文字。 --221.200.203.44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3:56 (UTC)
Kegns因个人利益删除维基应予保留之内容
“Kegns于2008北京奥运前夕享受http直连维基百科”。这是身处南京的Kegns个人页自我介绍中的一句话。这句话是否说明,Kegns视“http直连维基百科”为一种恩赐与额外利益,因此可为“http直连维基百科”而不利于维基?例如与赐予他“http直连维基百科”这种恩惠的政府同一立场,巧立名目,以维基管理者的权力,删除政府企图删除而维基应予保留之内容?详情可见: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alk:%E9%9B%B6%E5%85%AB%E5%AE%AA%E7%AB%A0&variant=zh-cn#kegns.E5.88.A0.E9.99.A4.E4.BE.9B.E6.9D.A1.E7.9B.AE.E7.BC.96.E8.BE.91.E5.8F.82.E8.80.83.E4.B9.8B.E8.83.8C.E6.99.AF.E8.B5.84.E6.96.99.EF.BC.9F --58.63.155.176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02:58 (UTC)
请求订正信息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F%BF%E5%85%89%E5%B8%82&variant=zh-c 页面 关于介绍山东寿光市的信息中 注释 1. ^ 关于仓颉的出生地,还有河南开封、河北南乐、陕西长安和白水之说 2. ^ 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07-12/30/content_7321894.htm
南乐属河南省的濮阳市下属的一个县,非河北. 在下电脑操作不十分精通,请管理员代劳订正之.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uperyayiba(对话|贡献)于2008年12月24日 (三) 18:55加入。
香港新闻台
关于直播时段一部分,于南亚海绣和台湾放陈水扁两件新闻,大概没有cap图不代表别人(该台观众)的第一身感受不能被记下来吧?如果有管理员坚持维基的“五大支柱”论,我会觉得这是彊化,坚持支柱论本来没有问题,但盲目死守指引而又不懂变通,你这样只是不断没杀值得记下的资料,就像明爱医院有职员死守指引不医街外人的惨案。另外也希望管理员说出移除有关解押陈水扁那一段文字的理由。
不说这个条目,将相同例子放到不同条目吧,你自己眼见不到的,观众或其他人眼见耳闻到却不能在此补充,并被“原创研究”为理由去移除,这样不是有违大家建立数据库的维基精神?还有希望管理员移除别人的文字之前先善用讨论页跟网友先作讨论,一来便将别人的文字移走是非常不礼貌的事。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0.6.54.25(对话|贡献)于2008年12月25日 (四) 07:09加入。
关于大熊猫的名称溯源,既然是溯源就不能不提古名。
现在的内容毫不提及古名。我添加了,又立刻被删除。删除者的理由是什么?几千年前的古籍还有版权?以后删除时候附上理由,免得被删者质疑你的精神状态。——58.63.150.54 (留言) 2008年12月27日 (六) 05:50 (UTC)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alk:%E5%A4%A7%E7%86%8A%E7%8C%AB&variant=zh-cn"
神奇宝贝电影版
之前超梦的逆袭条目被认为是抄袭是我就有提出意见了,但管理员似乎没看到,而这次又有电影条目被认为是抄袭。我想说的是在神奇宝贝电影版条目中的大纲都是我自己打的,绝对不是抄袭,是那个网站引用了维基百科的资料。麻烦请查明。--218.172.185.119 (留言) 2008年12月27日 (六) 12:59 (UTC)
- 由于您写的剧情简介与此Blog相同,而此Blog的文章可能是去年中就已经发表的,因此其内容应该不是复制自维基百科;如果该Blog正巧是您本人所拥有,或是该Blog的内容是复制自您在其他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建议您可以参考“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我是原作者,为什么不能把文章发表在维基百科?”来做释出版权的声明。—Alberth2-汪汪 2008年12月27日 (六) 14:24 (UTC)
投诉管理员粗疏管理和执法
就早前管理员妙诗人在香港新闻台引发的争端,不只本人,很多朋友也有感此人经常滥用来源请求模板,查妙诗人对于不同条目往往不尽了解,亦无善用讨论页之意,不作事前告知而单方回退的行为、无理封禁别人的行为更不计其数,回说香港新闻台条目,他既有滥用模板的问题,同时亦不止一次删去别人建立的文字资料,然而每次都是别人发声反对此人才恍然知道自己删了别人的字,好明显,这是个别管理员经常性的粗心大意,试想,当努力贡献的维基人知道自己建立的文字资料,被别人一个唔该不问理由便删除了,个中心情相信大家亦能理解,可是妙诗人自当选管理员以来一直都犯这个错误,令人生厌。
面对这种无理删除的行为,作为用户可以做的就只有回退动作,但本人在2008年12月25日却被管理员Ws227以“无故删除条目内容”为由封禁本人三日,好明显,这又是一椿管理员粗疏不看清楚而衍生出来的冤案,讽刺的是,真正“无故删除条目内容”的妙诗人却可乐在法外逍遥,请问各位管理员,你们是否都以为自己是高人一等,所以你们便有理由看轻、睇小、轻视其他维基人?一如“维基垃圾管理员”在妙诗人对话页所说[2],“违反社群共识及常规”的管理员实危害维基百科的发展,更甚者,管理员“菲菇”更因为自己的不客观以及彰显自己的权威,竟对一些并非破坏者,只是不认同其所为的用户封禁一年之长,请问维基在边请网友捐钱的同时,要留下这种管理员来窒碍维基的发展?如是者,对于读者、维基人来说,大家所捐的钱岂非白捐?—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0.6.54.25(对话|贡献)加入。
- 请勿一文多贴,谢谢合作。—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12月31日 (三) 08:07 (UTC)
请妙诗人不要再以“一文多贴”作为不欲用户向你投诉的借口!—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0.6.54.25(对话|贡献)加入。
- 你既已在这页作出投诉,又何需在其他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和条目讨论页复制上相同的内容呢?—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12月31日 (三) 08:24 (UTC)
将投诉放到这页,是要向大家揭示你的问题,在你的讨论页留言,是要声诉你的不是,不过,要是有好些管理员像你一样,从来不会看别人的批评,说会改善但又不改,更甚者像妙诗人你移除了别人对自己的批评,无疑会令你的讨论页好看很多,但你以为这样就能当自己的问题不存在?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0.6.54.25(对话|贡献)于2008年12月31日 (三) 17:01加入。
- 非常感谢阁下的批评!
- 在下认为:妙诗人在香港新闻台的一些内容上面加上来源请求模板是可以接受。按照维基百科的惯例,负面消息一般需要有独立来源作为依据。如果严格按照可供查证的原则,所有条目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有独立来源作为依据。
- 但是,如果妙诗人真的无理删除条目里面的内容,在下认为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但非常遗憾的是,阁下的指控没有指出具体的条目和具体的编辑行为,在下无法证实阁下的指控。如果阁下愿意相信在下能够保持中立的态度处理这件事情的话,阁下可以使用电子邮件告诉在下事情的经过和具体的条目。—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1月3日 (六) 04:3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