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奭(1603年—1643年),字君路,号晋菴,湖广承天府沔阳州景陵县籍,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湖广乡试第七名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六十七名,三甲第一百五十四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桃源县知县,八年(1635年)升兵部车驾司主事,九年(1636年)调吏部验封司主事[1],丁母忧归里。十六年(1643年)流寇乱湖广,龚奭带病出城避难而卒[2]。
曾祖龚周佐;祖父龚清;父龚则遂。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龚奭,晋菴,诗一房,癸卯八月二十一日生。景陵籍南昌人,辛酉七名,会六十七,三甲一百五十四名。都察院政,授桃源县,甲戌举卓异,乙亥升车驾司主事,丙子转吏部验封司。曾祖周佐。祖清。父则遂。
- ^ 《景陵县志》:奭字君路,崇祯辛未进士,授桃源令。邑苦征役难偿,有司先后被褫。奭叩阍请蠲旧。逋赴任,招抚流亡,缓征却耗。时黄河为害,脩缮有方,卓异,擢兵部主政。甫就职,敕令掌铨曹,甄拔所加,望风款服。丁内艰回籍。癸未贼变,舆疾出城而终。
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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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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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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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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