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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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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寿
大明兵部车驾司郎中
大顺兵政府员外郎
大清陕西督粮道参议
籍贯南直隶镇江府丹阳县
北直隶宛平县
字号号生生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亲属(曾祖)朱应奎
出身
  • 崇祯三年庚午科举人
  • 崇祯四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朱国寿(?年—?年),号生生南直隶镇江府丹阳县人,北直隶宛平县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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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1630年)中举,崇祯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初授陕西蒲城知县,六年调泾阳县。七年拾遗,补四川内江县。九年任四川乡试同考,同年升工部都水司主事,十一年升兵部车驾司员外,十二年升车驾司郎中,同年以营房塌毁,被杖责革职[1][2]。明亡降顺[3],授县令。

清军入关,再降清,以原官加一级,升工部虞衡司郎中。顺治二年,升山西按察司驿传道佥事,四年升陕西督粮道参议。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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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寿撰有《考成录略》,记载了明末陕西蒲城县、泾阳县、四川内江县等地的钱粮征收、流民形势和民事、刑事案件,朱国寿在上述三县任知县,《考成录略》所收文书即其任内处理当地事务的文书。

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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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应奎,官江西按察使。女婿清初相国李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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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朱国寿,生生,书一房,癸卯正月十二日生。宛平籍南直丹阳人。庚午七十一,会二百二十一,三甲一百十五名,授蒲城知县,癸酉调泾阳,甲戌拾遗,补内江县,丙子本省同考,本年升工部都水主事,管六科郎,戊寅升兵部车驾司员外,己卯升车驾司郎中,己卯革职。曾祖应奎,江西按察使。祖德隆。父阳明,俱庠生。
  2. ^ 徐石麒《可经堂集》:方士淳、朱国寿皆以营房坍毁科罪一配一杖者也。罪案已定,原无苛纵。惟国寿杖罪,有会典降级还职之条。
  3. ^ 《明季北略》:朱国寿,顺天籍南直人。崇祯辛未进士,官员外。注兵政府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