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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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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都督各州諸軍事

都督中国历史上的古代军事指挥官官名。最初是军队中的监察官,与监军相同。在魏晋之后演变为统领军队的军事长官之职。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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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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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因为征伐四方,乃于出征时暂时设置“督军都御史”,简称督军都督,以监督诸军,与监军相同。事成回师后则罢官。

汉末、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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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三国时期,都督一职获得较大发展,开始逐渐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军事首长的正式官名。

建安前期:

袁绍曾设立统御诸军为三统都督,分别由沮授郭图淳于琼,各领一军分别为前军、中军、后军。

袁术僭号称帝时,曾自设辅国诸军大都督一职,由纪灵担任。

建安中期:

曹操丞相,以大将军督诸军。后来曹操征孙权时,则以夏侯惇督二十六军。

魏:

魏文帝则以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假黄钺,以总统外内诸军。同时,又在中央以外军事重地置都督以管理诸州的军事,或兼领刺史,都督亦开始为地方的军事首长。

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马懿,加号为大都督。曹芳嘉平三年,司马师授予国内诸军大都督,督亦为大都督,曹髦正元二年,司马昭授予都督中外诸军,亦为大都督。

蜀:

蜀汉势力方面,仅设立庲降都督.负责管理蜀汉南中最高行政与军事职位,但由于有另设南中监军,行政与军权二人制衡。

吴:

东吴势力方面,先后任命周瑜鲁肃吕蒙陆逊四人总管长江军事,为实际最高前线指挥,常被后人合称为“四大都督”。此外,还有专门设立的,诸如防御濡须口地区的濡须都督等。

魏晋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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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初期,都督为持节使臣以督诸军,持节都督分为三级,都督诸军者地位最高,监诸军次之,督诸军地位最低。持节亦分为三级,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使持节有权力杀二千石以下之官。持节可杀无官位之人,在军事上,权力与使持节相同。假节,则只能杀犯军令者。 假黄钺可杀持节武将,并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 如晋在伐吴时,就曾以贾充为使持节、假黄、大都督,总统六师。

后来各级持节都督逐渐成为各级军事首长的官职,太康中期,州都督负责军事,刺史则负责治人,各司其职。晋惠帝末年,乃将两官职掌合一,不是重点防卫之州则只设有刺史而已。

东晋之后,“都督中外”乃为要职,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 。

后魏有“都督中外诸军事”。永安以后,置京畿大都督,负责总摄军事,并开府

北周时改“都督诸军事”为总管,后又设大都督帅都督都督

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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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另设总管,大都督等职成为武官之勋衔隋炀帝时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唐朝时改“大都督”为“骁骑尉”、“飞骑尉”,“帅都督”为“云骑尉”,“都督”为“武骑尉”。

隋文帝并州益州荆州扬州四州设置大总管,并多以亲王担任大总管之职。诸州则各置总管府,并分列为上中下三等,各加持节之使臣。

唐朝于各州设总管,并加持节唐高祖武德元年,设洺州荆州并州幽州交州五州为大总管府,七年又改为“大都督府”,都督之名复立。唐睿宗太极初年,以并州、益州、荆州、扬州为四州都督府。唐玄宗开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为五大都督府。其余都督府亦分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个,中都督府十三个,下都督府有十六个。

唐朝虽广设都督府,但是实行府兵制,军权集中在朝廷,地方都督几无实权。后来府兵败坏之后,军权多为持节的节度使观察使所有。

唐朝又设有“行军大总管”,出兵征伐时,则置于所征之,为军事监察官。

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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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都督多以亲王担任,但不常置。南宋时则多为军事首长的加衔,在需要时出兵时加衔。

元朝时,设大都督府,负责统辖诸部及地方军。

明朝初年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负责节制诸军,洪武年间又设五军都督府,分为中、前、后、左、右五军,但在明朝中叶之后都督又成为虚职,亦称大镇国[1]

清朝初期,都督亦为军事首长的加衔,后来被废止。

民国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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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3月,因南北统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改大清帝国总督为都督[2],其后发表的各省都督名单: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领,湖南都督谭延闿福建都督孙道仁浙江都督朱瑞江西都督李烈钧四川都督尹昌衡陕西都督张凤翙

广东都督胡汉民广西都督陆荣廷奉天都督赵尔巽吉林都督陈昭常黑龙江都督宋小濂江苏都督程德全安徽都督柏文蔚

山西都督阎锡山山东都督周自齐河南都督张镇芳,河北直隶都督冯国璋甘肃都督赵惟熙新疆都督杨增新云南都督蔡锷贵州都督唐继尧[3]

1914年6月30日,裁撤各省都督,改称将军,督理军务[4]。1916年7月,将军又改称督军[5]

民国十一年,大总统黎元洪要废除督军,但没有成功,遂改督军名为“督理某省军务事宜”,简称督理第二次直奉战争以后,段祺瑞上台执政,又用“督办军务善后事宜”,简称军务督办、督办

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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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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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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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幼学琼林》:称五府都督曰大镇国,又曰上将,曰元戎,曰大都督。
  2. ^ 中國大事記. 东方杂志. 1912-06, 8卷 (11号). 令曰:东南各省长官,均称都督,现在全国统一,职官尚未确定,自应改归一律,以一观听。所有东三省总督,改为东三省都督,直隶总督,改为直隶都督,陕甘总督,改为甘肃都督,其河南、山东、吉林、黑龙江、新疆等巡抚,亦均改为都督。惟官名虽更,职权仍旧……一俟官制釐定,再布遵照 
  3. ^ 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
  4.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4-07-01, (773号) [2022-10-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17). 大总统申令:都督之称,肇自汉魏,武昌举事,仓猝定名,其时兵事初兴,人心未定,类晋齐之雄长,似楚汉之剖分,民国纪元,未遑变置……方今大难削平,主权统一,各省都督皆深明大义,恪守准绳,若复因仍方镇之名,无以移易军民之耳目,即欲实行省制,而窒碍殊多。应将各省都督一律裁撤,于京师设将军府,并设将军诸名号……中华民国三年六月三十日 
  5.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6-07-07, (182号) [2022-10-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17). 大总统申令:各省军民长官名称,亟宜划一,在官制未定以前,各省督理军务长官改称督军,民政长官改称省长,所有署内组织及一切职权,均应暂仍其旧。此令。中华民国五年七月六日 

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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