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贞吉
外观
赵贞吉 | |
---|---|
大明礼部尚书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内江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孟静,号大洲 |
谥号 | 文肃 |
出生 | 正德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四川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内江县 |
逝世 | 万历四年(明儒学案等) 或 万历十年(明史) 四川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内江县 |
配偶 | 娶陈氏(1506-1547年) |
亲属 | 曾祖赵伯州,祖赵文杰,父赵𪟝,母余氏 |
出身 | |
| |
著作 | |
|
赵贞吉(1508年—1576年),字孟静,号大洲,四川成都府内江县桐梓坝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文渊阁大学士。
生平
[编辑]南宋右丞相赵雄十世孙。幼时聪慧,六岁能读经,嘉靖七年戊子科四川乡试第四名举人,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会试第十九名,二甲第二名进士[1],初任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王敏肃对他十分称赞。后任右春坊右中允,管司业事,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任左春坊左谕德,兼河南道监察御史[2]。之后因得罪严嵩,而被贬为贵州荔波县典史,量移徽州通判,后历任吏部文选司主事、郎中,光禄寺少卿、通政使司参议、右通政,光禄寺卿、户部右侍郎,皆在南京[3]。嘉靖四十年(1561年)始入为户部右侍郎,又因得罪严嵩遭到罢职,隆庆改元,起用为吏部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上幸学,暂掌祭酒事,出为南京礼部尚书[4];召入兼翰林院学士,协管詹事府事,寻拜文渊阁大学士。
隆庆年间,以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因与高拱不睦,遂辞官返家,在桂湖街讲学,与杨慎、任瀚、熊南沙合称“蜀中四大家”,著有《赵文肃公诗文集》。
万历四年(1576年)三月十五日卒,享年69岁,赠少保,谥文肃[5]。
家族
[编辑]曾祖赵伯州,寿官;祖赵文杰,知县;父赵𪟝;母余氏。重庆下。兄谦吉;占吉;升吉;孚吉,弟蒙吉(贡士);复吉;颐吉。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匠籍,治《易经》,年二十八岁中式嘉靖十四年乙未科第二甲第二名进士。十一月二十四日生,行六,曾祖赵伯州,寿官、祖赵文杰,知县、父赵𪟝;母余氏。重庆下,妻陈氏,兄谦吉;占吉;升吉;孚吉,弟蒙吉(贡士);复吉;颐吉。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四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十九名。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赵贞吉,字孟静,内江人。六岁日诵书一卷。及长,以博洽名。最善王守仁学。举嘉 靖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时方士初进用,贞吉请求真儒赞大业。执政不怿,因请急归。还朝迁中允,掌司业事。”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俺答薄都城,谩书求贡。诏百官廷议,贞吉奋袖大言曰:“城下之盟,春秋耻之。既许 贡则必入城,倘要索无已,奈何?”徐阶曰:“君必有良策。”贞吉曰:“为今之计,请至尊速御正殿,下诏引咎。录周尚文功以励边帅,出沈束于狱以开言路,轻损军之令,重赏功之格,遣官宣谕诸将,监督力战,退敌易易耳。”时帝遣中使瞷廷臣,日中莫发一语,闻贞吉言,心壮之,谕严嵩曰:“贞吉言是,第不当及周尚文、沈束事耳。”召入左顺门,令手疏便宜。立擢左谕德兼监察御史,奉敕宣谕诸军。给白金五万两,听随宜劳赏。初,贞吉廷议罢,盛气谒严嵩。嵩辞不见,贞吉怒叱门者。适赵文华至,贞吉复叱之。嵩大恨。及撰敕,不令督战,以轻其权,且不与一卒护行。时敌骑充斥,贞吉驰入诸将营,散金犒士,宣谕德意,明日即复命。帝大怒,谓贞吉漫无区画,徒为尚文、束游说。下之诏狱,杖于廷,谪荔波典史。稍迁徽州通判,进南京吏部主事。四十年迁至户部右侍郎。廷议遣大臣赴蓟州督饷练兵,嵩欲用贞吉,召饮示之意。贞吉曰:“督饷者,督京运乎,民运乎?若二运已有职掌,添官徒增扰耳。况兵之不练,其过宜不在是,即十户侍出,何益练兵?”嵩怫然罢。会嵩请告,吏部用仓场侍郎林应亮。比嵩出,益怒。令都给事中张益劾应亮,调之南京,而改用佥都御史霍冀。益又言:“督饷户部专职,今贞吉与左侍郎刘大宾廷推不及,是不职也,宜罢。”于是二人皆夺官。”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隆庆初,起礼部左侍郎,掌詹事府。穆宗幸太学,祭酒胡杰适论罢,以贞吉摄事。讲大 禹谟称旨,命充日讲官。贞吉年逾六十,而议论侃直,进止有仪,帝深注意焉。寻迁南京礼部尚书。既行,帝念之,仍留直讲。”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先是,高拱再入阁即掌吏部。贞吉言于李春芳,亦得掌都察院。拱以私憾欲考察科道。贞吉与同事上言:“顷因御史叶梦熊言事忤旨,陛下严谕考核言官,幷及升任在籍者。 应考近二百人,其中岂无怀忠报主謇谔敢言之士。今一以放肆奸邪罪之,窃恐所司奉行过 当,忠邪不分,致塞言路,沮士气,非国家福也。”帝不从。拱以贞吉得其情,憾甚。及考察,拱欲去贞吉所厚者,贞吉亦持拱所厚以解。于是斥者二十七人,而拱所恶者咸与。拱犹以为憾也,嗾门生给事中韩楫劾贞吉庸横,考察时有私。贞吉疏辨乞休,且言:“臣自掌院务, 仅以考察一事与拱相左。其他坏乱选法,纵肆作奸,昭然耳目者,臣噤口不能一言,有负任使,臣真庸臣也。若拱者,斯可谓横也已。臣放归之后,幸仍还拱内阁,毋令久专大权,广树众党。”疏入,竟允贞吉去,而拱握吏部权如故。贞吉学博才高。然好刚使气,动与物迕。九列大臣,或名呼之,人亦以是多怨。高拱、 张居正名辈出贞吉后,而进用居先。咸负才好胜不相下,竟龃龉而去。万历十年卒,赠少保,谥文肃。”
外部链接
[编辑]官衔 | ||
---|---|---|
前任: 洪以业 |
明朝徽州府通判 1552年-1555年 |
继任: 金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