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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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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宾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河南汝宁府光州
字号字汝观
出生正德元年(1506年)丙寅正月十二日
逝世嘉靖三十六年丁巳
配偶娶张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胡宾(1506年—1557年),字汝观,号黄南(潢南),河南汝宁府光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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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河南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五十七名,三甲第二百十六名进士[1][2]。授行人司行人,十九年(1540年)十月选授兵科给事中,二十一年请告归省,不久丁忧。二十四年复除原职,二十五年六月升吏科右,二十六年因弹劾山东布政司胡宗明[3],被降调外任,贬亳州判官,升南京太仆寺寺丞,仕至山西副使,坐事被逮。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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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胡满;祖父胡球,知县;父胡用中。母刘氏。重庆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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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九》:嘉靖二十六年二月癸未朔,山东布政司胡宗明已升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吏科给事中胡宾又劾其诡随贪得,漏网考察,不堪重任。 上曰:朝廷选用大臣委重廷推,胡宾见任吏科,昨科道拾遗多官,会推如何不言。及有旨升用,方称漏网,显是挟私。况今边方有事,用人之际,乃敢沮误事。著调外任用,今后成命已下,再有抗拒者,必罪不宥。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