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挺生
卫挺生(1890年—1977年5月),又名体国、绍浚、韬,字申父、琛甫,号经野。湖北省枣阳县双河镇人,中华民国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联综组织建设的主要倡导者。[1][2][3]
生平
[编辑]卫挺生生于一个地主士绅家庭。1906年留学日本,入大成中学。归国后,先后在武昌两湖书院、高等矿业学堂、清华留美预备学校学习。1911年9月,公费留学美国,先后在密歇根州立大学文理学院及商业学院、哈佛大学文理学院及商业学院学习政治、经济、财政、金融等科,获商业管理及文学两个硕士学位,通晓中文、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日文。[1][2][3]
1920年归国后,卫挺生任教于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参加筹办国立东南大学。1921年赴北京,在美国人端纳开办的“经济讨论处”任英文撰述员。后来,任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秘书,并于燕京大学、朝阳学院、盐务学校兼课。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通过财政部次长钱新之推荐,任关务署税科长,同时于交通大学兼课。1928年10月,出任立法院立法委员,任内参与设计了《财政管理法》,起草了《公债法》、《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决算法》、《公库法》等财政法规,提出设四级财政、划分收支系统,以堵塞贪污渠道等建议,但未被采纳。卫挺生还力主实行市政现代化、地方市政化、市镇公司化、市镇长经理化、市民代表董事化、市民股东化等等方案,但也未获施行。1934年,与潘序伦、徐永祚、奚玉书、吴世瑞、邹曾侯、任应钟、闻亦有、蒋一贯、安绍芸、杨汝梅(众先)、雍家源、顾询、钱乃澄、李鸿寿、许敦楷等51人发起,于1934年11月18日在南京中央路560号成立中国会计学社,卫挺生任理事。[1][2][3]
1938年6月,卫挺生被任命为湖北省政府委员,但不想就职,直到陈诚多次电邀,才回到湖北。8月,巡视鄂北14县,举报2名失职县长2人,惩办2名不法区长。不久,卫挺生卸任湖北省政府委员职务,仍专任立法委员,代理法制委员会委员长及烟专卖局副董事长职务,并兼任复旦大学经济系主任、中央政治学校计政学院教授。1930年代,和董必武、王世杰等34人共同担任中华大学校董。卫挺生主持起草了《公司法》,参与《土地法》及《宪法》的起草及修改。1943年春,卫挺生草拟了《地方税捐条例》,报财政部长孔祥熙准,在全国第二次财政会议中讨论通过,以废止地方杂捐杂税,但效果不明显。1944年,卫挺生作为中国财政代表团顾问,出席了在美国召开国际平准基金协会,中国当选为该协会常务理事国,从而在国际金融组织中长期为“四强”之一。[1][2][3]
1948年,卫挺生赴香港,在沙田华侨工商学院、香港书院、新亚书院、珠海书院讲学。1949年秋,到台湾大学图书馆研究徐福东渡事。1953年11月,赴马尼拉,在菲律宾大学担任教授。1956年8月,赴美国哈佛大学植物标本馆,翻译药用植物资料,并利用该馆藏书进行学术研究。[1][2][3]
1977年5月,卫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病逝。[1][2][3]
著作
[编辑]- 卫挺生,财政改造,太平洋书店,1930年
- 卫挺生,中国今日之财政,世界书局,1931年
- 卫挺生,战时财政,世界书局,1933年
- 卫挺生,欧战中英法美之金融
- 卫挺生,南美三强利用外资兴国事例,商务印书馆,1931年
- 卫挺生,财政收支系统法, 整理地方税捐条例草案,1934年
- 卫挺生、杨承厚,中国现行主计制度,商务印书馆,1946年
- 卫挺生,徐福与日本,新世纪出版社,1953年
- 卫挺生,日本神武开国考 : 徐福入日本建国考,1950年
- 卫挺生,日本神武开国新考,商务印书馆
- 卫挺生、陈立峯,香港历史,世界书局,1953年
- 卫挺生,主计文献,1965年
- 卫挺生,周自穆王都洛考,中华学术院,1970年
- 卫挺生,穆天子传今考: 外篇,中华学术院,1970年
- 卫挺生,穆天子传今考,中华学术院,1971年
- 卫挺生,驺衍子今考,文化大学
- 卫挺生,卫挺生文存,远东图书公司,1973年
- 卫挺生、徐圣谟,山经地理图考: 山海经今考,华冈出版部,1974年
- 卫挺生,卫挺生自传,中外图书出版社,197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