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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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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鸣玉(1600年—1654年),楚珍中完[1]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2]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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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鸣玉是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应天乡试第十九名举人[3],十年(1637年)丁丑科三甲第二十二名进士。通政司观政,授台州府推官[4],任内曾救活被诬陷为海盗的十三人,十五年(1642年)任福建乡试同考官,取录多名名士,在府内讲授理学,辑录为《霞城问答》一书,政事余暇亦和生员研读艺文,并以此劝勉其子蒋超。因台州府乡试取录份额降低,他在南北两山植树培植地脉,同时提拔临海县知县周寿明,十七年(1644年)行取,适逢弘光帝南渡,与倪嘉庆曹景参沈应旦郭充刘天斗左光明陈鸣珂一同获任命,起为兵科给事中弘光元年(1645年)升刑科右给事中。

南京失陷后,仕清,顺治三年(1646年)起为山东按察司佥事、分巡兖东[2][5],坐属县累,当候调,遂致仕。顺治十一年(1654年)卒,享年五十五岁。著有《怡曝堂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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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蒋瑞;祖父蒋漪;父蒋应禄。母韩氏。妻袁氏。子蒋超,顺治四年探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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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三十四·五经总义类存目》:《五经圭约》 无卷数 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蒋鸣玉撰。鸣玉字楚珍。号中完。金坛人。崇祯丁丑进士。……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安宗立,起(倪嘉庆)文选员外郎,改户科给事中。察核直省钱粮,与曹景参、沈应旦、郭充、蒋鸣玉、刘天斗、左光明、陈鸣珂并命……鸣玉,字楚珍,金坛人。崇祯十年进士。授台州推官,平海盗,为政精明。迁兵科给事中,上言请绅衿与齐民较田一体当差。南京亡,降于清。
  3. ^ 光绪《金坛县志·卷八·选举志一》:怀宗崇祯三年 解元杨廷枢……蒋鸣玉 见进士
  4.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蒋鸣玉,曾祖瑞;祖漪;父应禄。楚珍,书二房,庚戌十二月十五日生,金坛县人,庚午十九名,会十三名,三甲二十二名,通政司观政,本年六月授台州府推官,壬午福建同考,甲申考选兵科给事中,乙酉升刑科右,巡视京营。
  5. ^ 光绪《台州府志·卷六十五·录二 名宦中》:蒋鸣玉,字楚珍,金坛人,崇祯十年进士,授台州推官。精明严肃,无情者望之消沮 康熙志,尝力抗上官,活平民之被诬执为海盗者十三人 汪琬撰神道碑,从巡按历各部诸所,釐剔皆有声。鸣玉负文名,尝一典浙闱,再聘闽闱,所得多奇士,在郡讲明理学,有《霞城问答》一书。政暇与诸生课艺论文,指授矩度选英髦,与其子超共相砥砺。尝刻《霞草社文》传播一时,又以台郡解额减,植南北两山木以培地脉。时临海令周寿明其同年生也,天性长厚亦雅意作人,与鸣玉所识拔者皆先后得隽云 康熙志。鸣玉为台州推官凡七年,甫行取而值宏光南渡,为兵科给事中,入国朝官至山东按察佥事 神道碑
  • 汪琬《奉直大大前山东按察司佥事蒋公神道碑》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三十四·五经总义类存目
  • 光绪《金坛县志》·卷八·选举志一
  • 光绪《台州府志》·卷六十五·录二 名宦中
官衔
前任:
李天秩
明朝台州府推官
1638年-1644年
继任:
潘映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