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自觉运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自觉运动,为1960年代台湾青年学生发起的社会运动,内容为提振中华民国国民公德心的运动。发起人是台大学生陈镇国。

始末

[编辑]

1963年5月18日,国立台湾大学美国留学生柏大恩(Don Baron)以笔名“狄仁华”在《中央日报副刊投书《人情味与公德心》,批评当时台湾的自私善嫉冷漠、社会腐化现象,引起不少青年学生共鸣。1963年5月20日,台大学生陈镇国国立政治大学代联会总干事许席图决定成立“中国青年自觉运动推行会”(自觉会),以“我们不是自私颓废的一代”作为宗旨,号召学生从事社会服务

自觉运动参与的学校除台大、政大之外,大学还包括东吴大学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国立清华大学中原大学静宜大学等,高中有北一女景美女中建国中学台师大附中成功高中强恕高中开平高中兰阳女中新竹中学等学校。并且除台北总会外,尚有基隆新竹苗栗台中嘉义台南高雄宜兰等八个分会。而且许席图也有意成立“统一事业基金会”(统中会)作为资金来源。

但是自觉运动引发当时主导台湾学生事务的救国团注意,自觉运动便受到国防部警备总部法务部调查局内政部警政署等单位成立的“七一一专案小组”进行打压,许席图等统中会案干部先后于1969年2月被捕入狱,其他相关人士也被约谈,是为“统中会案”;自觉运动与统中会案也在政府压力下走入尾声。

1963年8月,柏大恩学成返回美国。1967年,柏大恩与江雅美结婚,定居檀香山传教。

1969年6月,许席图、刘秀明、周顺吉、吕建兴、庄信男被移送警备总部军法处看守所;同月底被军事检察官维基数据所列Q126030221依《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起诉。1969年9月12日,刘秀明被依《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三项判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周顺吉、吕建兴、庄信男被依《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判处有期徒刑15年、褫夺公权10年,四人均提起上诉;而在此之前,许席图因台大医院开具精神分裂症诊断证明,已获得军事法庭裁定停止审判。1970年3月19日,国防部军法覆判局将本案发回更审。1970年4月,周顺吉、吕建兴、庄信男各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刘秀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褫夺公权10年。1973年,许席图被送往台北市立疗养院。1975年,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逝世,政府颁布全国性减刑,周顺吉、吕建兴、庄信男改处有期徒刑15年,刘秀明改处有期徒刑10年。1984年,吕建兴获释。

1987年7月15日,台湾解严,警备总部依《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将政治案件移送台湾高等法院审理。1991年5月22日,《惩治叛乱条例》被废止。1992年6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经过评议,认为本案被告虽有颠覆政府之意图,但无具体事证认其有以强暴、胁迫之非法方法实行,因此谕知免诉

后续

[编辑]

1986年10月,吕建兴创办学生运动杂志《南方杂志》。1988年2月,《南方杂志》停刊,总共发行16期。在黄信介担任民主进步党主席的时代,吕建兴担任民主进步党美丽岛系智库“台湾政治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1989年,民主进步党秘书长张俊宏主编的书《到执政之路:“地方包围中央”的理论与实际》,执笔者是郭正亮(笔名“江迅”)、黄吉川(笔名“江夏”)、林朝成(笔名“吕鲲”)与吕建兴(笔名“吕昱”)。

2013年9月11日,柏大恩逝世。陈镇国现为美国环宇电脑公司董事长、美国十大华人企业家之一。

早年参加中国青年自觉运动推行会的会员,于2013年10月27日该会成立50周年日发行纪念书《自觉觉人.自强强国:中华民国青年自觉运动实录(1963~1970)》(中华民国青年自觉运动编辑委员会作,禾年实业出版,ISBN 978-986-89820-1-7)。该书内容包括自觉运动之始末回顾、大事纪要、组织章程、历任重要工作干部名单、原始文物与照片、新闻报导纪录以及诸多会员撰写之第一手资料,书中也提及马英九谢长廷秦金生与自觉运动之关连,堪称为首本较完整之自觉运动史料书刊。

2021年1月28日,吕建兴在风传媒的专访中说,民进党执政未必对“威权幽灵”有警觉,数位身份证便是其中一例[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谢孟颖. 戒嚴時期最強大人性!曾被電線穿牙慘虐、19歲遭判無期 獄友一席話卻讓他誓言「活著出來幹到底」. 风传媒. 2021-01-28 [2021-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9)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