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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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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懋中(1563年—1616年),字用甫,号静涵浙江湖州府长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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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应天乡试第九十二名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三甲第四十六名进士[1]。都察院观政,授金谿县知县,三十三年(1605年)调盐城县知县,三十七年(1609年)升南京礼部主事,四十年(1612年)升郎中,四十二年(1614年)出为广西按察司佥事[2],四十四年(1616年)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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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臧维;祖父臧应璧;伯父臧继芳,河南按察司副使;父臧继华,隆庆元年举人。从兄臧懋循。妻沈氏(封宜人)。子臧煚如臧照如。妹夫丁元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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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臧懋中,静涵,礼记,癸亥六月二十九生。长兴人,戊子九十二,会三十一,三甲四十六。都察院观政,授江西金溪知县,乙巳补盐城县,己酉升南礼部主事,壬子升郎中,甲寅升广西驿传道,丙辰卒。曾祖维。祖应璧。父继华。
  2. ^ 《湖州府志》
官衔
前任:
张必振
明朝盐城县知县
1605年-1609年
继任:
孙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