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洪学
闵洪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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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书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
字号 | 字周先,号曾泉 |
出生 | 隆庆元年丁卯十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崇祯十七年 |
亲属 | (父)闵世翔 (子)闵自寅、闵及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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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洪学(1567年—1644年),字周先,号曾泉,浙江湖州府乌程县织里镇晟舍人,军籍,祖籍山东兖州府济宁州,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顺天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1]。刑部观政,授刑部河南司主事,江南审决。三十二年(1604年)升刑部江西司郎中,三十六年(1608年)升陕西布政使司关内道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四十年(1612年)升江西按察使,本年丁忧。四十四年补江西按察使,四十六年(1618年)升山西右布政使,四十八年(1620年)改福建左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兼督川贵兵饷。乌撒土酋安效良串通永宁宣抚使奢崇明、水西土司安邦彦同叛。二年(1622年)重用土司沙源、龙在田、王显祖、吾必奎等四人平定叛乱[2],“用兵五年,大小数千百战”,以军功,六年十一月晋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七年(1627年)二月入京,加太子太保。十月,患病的闵洪学“传牌赴南京都察院之任”,不料十一月初九日,病情加重,“痰气上壅,眼目昏黑,倒地不省人事”,在医治后,仍“手足麻木,神思瞀乱”,月余后仍未有起色。为此,十二月初九日,闵洪学上《请告疏》,奏请朝廷“允臣休致,别选才贤,以充任使”。崇祯元年(1628年)二月初七日,崇祯皇帝“不允所辞”。七月十一日,闵洪学再次上《请告疏》,希望朝廷念其“通籍叨禄已三十年”,且重病在身,“允休致,以遂丘首事”, 九月初七日,朝廷终于准许他“在藉调理,病痊起用”。
之后因与温体仁同乡,受到提拔,崇祯三年(1630年)三月起升左都御史,四年吏部尚书王永光罢官,由闵洪学替补,对此闵洪学感恩戴德,唯以阿谀奉承。五年(1632年)六月东林党人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华允诚上疏,疏陈“三大可惜,四大可忧”,言闵洪学徇私数事,“造门请命,夜以为常”[3],之后屡遭弹劾。八月初二日,崇祯帝遂罢闵洪学。崇祯十七年(1644年)去世,享年七十八岁。
著作
[编辑]著有《抚滇奏草》十二卷,此书已佚,日本内阁文库有此者。
家族
[编辑]出身晟舍闵氏望族。曾祖闵如霖,礼部尚书。祖闵显鸣,举人赠知县。父闵世翔,庚辰进士,官福建邵武知府。同科进士闵梦得是其从弟。
闵洪学有五子。长子闵自寅,字人生,号睡石,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举人,官至南直隶常州府知府,明朝灭亡后,归隐不仕;次子闵酉生,过继给温体仁姊闵元衡妻温氏为子;三子闵及申,字生甫,号圆客,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进士,官至礼部精膳司员外;四子闵亥生,字未孩,号菊如,又号东皋,崇祯十五年(1642)举孝廉,康熙二十七年(1688)任陕西西乡知县;五子闵先甲,字豫三,号逊庵。洪学孙辈有闵宾孟、闵恒吉、闵南仲等人。
注释
[编辑]-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闵洪学,曾泉,诗五房,癸酉十月二十四生。乌程人,丁酉百三十九,会二百七十三,二甲二十六。刑部政,己亥授刑部主事,庚子江南审决,癸卯升员外,甲辰升郎中,戊申升陕西关内道右参政,壬子升江西按察使,本年丁祖母忧,丙辰补江西按察使,戊午升山西右布政,庚申升付建左布政,辛酉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云南巡抚,乙丑加升兵部右侍郎,丙寅升南都察院右都御史,丁卯加太子太保,庚午升左都,辛未转吏部尚书。曾祖如霖,礼部尚书。祖显鸣,举人赠知县。父世翔,庚辰进士、知府。
- ^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叙:“五年春,云南巡抚闵洪学复沾益。水西、蔺、乌沾三逆合兵数万,窥沾益,败走之。四川乌撒土目安效良,水西贼安邦彦肺腑之亲也,其顺逆惟水西是视。水、蔺相继叛,滇抚闵洪学以兵力不继羁縻之,令其擒贼自赎,效良亦佯为恭顺,擒安应龙以献。而所遗献功之人领文还,中途被劫。效良又见黔师出陆广,滇师入沾益,隐然有抚背扼吭之势,水、乌益成骑虎矣。至是,遂乘截黔之余焰,南向入滇,合蔺水、乌沾、安南诸部三十九营,直抵沾益。众十倍于我,副总兵袁善、宣抚使沙源等督率将士奋勇血战,对垒城下者五日夜,屡出奇兵破走之。”
- ^ 《崇祯长编》卷六十
参考书目
[编辑]- 《明史》卷三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