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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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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
医疗模式、​医护专科、​学科
上级分类疗法 编辑
所属实体疗法、​心理学 编辑
管理机构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World Council for Psychotherapy 编辑
用于治疗精神障碍 编辑
主题历史心理治疗史 编辑
从业者medical psychotherapist、​心理治疗师、​心理学家、​临床心理医师、​精神科医师 编辑

心理治疗(英语:Psychotherapy)是由经过受过心理治疗专业训练并通过考核的人员,主要是心理师或接受心理治疗训练的精神科医师以对话为主的治疗模式。而在某些国家,受过相关培训的精神科护士或临床社会工作者亦可取得进行心理治疗的相关资格。建立一种独特的人际关系来协助当事人(或称案主、个案)处理心理问题、减轻主观痛苦经验、医治精神疾病及促进心理健康、个人成长。心理治疗一般是基于心理治疗理论及相关实证研究(主要是咨商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精神病学)而建立的治疗系统,以建立关系、对话沟通、深度自我探索行为改变等的技巧来达到治疗目标,例如改善受助者的心理健康或减轻精神疾病症状等。

主要派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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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有多个不同学派,而且不断发展中。不同学派之间对学派之划分也有歧异,即使有经验的治疗师也无法熟稔所有学派的治疗方式。美国著名的精神科经典教材Synopsis of Psychiatry和英国牛津出版的精神科教科书也没有一致的分类法。在此引用英国系统的分类方式[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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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nthony Bateman等著 陈登义译 心理治疗入门(Introduction to Psychothera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