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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淯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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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淯鳌(?—1663年),又作洪淯鳌[1]六生福建泉州府晋江县[2]南明军事、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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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淯鳌是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洪赞宇之子,崇祯十二年(1639年)成选贡[1]隆武时,上陈中兴策略,获授广州通判何腾蛟认为他不同常人,请改任道州知州福京失守,李赤心等十三镇部队经过道州,他迎接说:“士兵和流寇不同的地方是,士兵知法而受官节制。现在士兵放纵劫略,则依然是流寇。”各将领都向他怒目而视,只有郝永忠惊奇,回应:“你并不平凡,应该辅佐我军。”因此一同谒见永历帝,迁任佥都御史,监督各镇军,出驻湖南[2]

何腾蛟死后,孙可望入云南,道路隔绝,洪淯鳌与十三镇退入西山,占据夷陵归州巴东均州巫山涪州屯田固守,是为夔东十三家。后来他得知永历帝暂住安龙驻跸信,于是抄小路上疏十三镇忠心,扼守险要,随时可以出动歼灭叛乱。朝廷以功劳下诏加洪淯鳌为兵部右侍郎,总督粤滇黔秦楚豫。永历帝逃入缅甸,他依然连同诸镇死守。

永历十七年(1663年)清兵攻陷老木孔,刘体仁自焚;人们说事败后他可以离开了,他回答:“军队沦亡我便死去,离开可以怎样?”结果他和郝永忠等人一同被擒,不愿投降,被斩杀前也神色自若,尸体投入巫山三峡[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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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乾隆《晋江县志·卷十·人物志二》:洪淯鳌【鳌】,字六生,赞宇子。崇祯己卯选贡。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三十九》:洪淯鳌,字六生,晋江人。崇祯中选贡。绍宗即位,上中兴策,授广州通判。何腾蛟奇之,请改道州知州。福京亡,李赤心等十三镇以所部出道道州,淯鳌迎说曰:“兵所以异寇者,畏法受官节制也。今纵劫,则依然寇耳。”诸将皆瞋目,独郝永忠奇之,曰:“子非百里才,行当佐吾军。”偕谒昭宗,迁佥都御史,监诸镇军,出驻湖南。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三十九》:腾蛟殁,孙可望入滇,朝问阻绝,乃与十三镇退入西山,据夷陵、归州、巴东、均州、巫山、涪州,屯田固守。久之,得安龙驻跸信,间道上疏,言十三镇公忠无二,今扼险据冲,窥晋、楚、蜀有畔,随时而动。议者多其功,诏加兵部右侍郎,总督粤滇黔秦楚豫。上既蒙尘,犹偕诸镇死守湖、湘间。永历十七年,清兵陷老木孔,刘体仁自焚死。或曰事去,公可逝矣。淯鳌曰:“师亡与亡,去将何之?”遂与永忠等被执。劝降不从。赴市,临命神色不变,尸投巫山三峡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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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三十九
  • 乾隆《晋江县志》·卷十·人物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