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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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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共和国宪法
最新版本宪法的复制品
概况
司法辖区 波兰
批准1997年4月2日,​27年前​(1997-04-02
生效1997年10月17日,​27年前​(1997-10-17
政体议会制 · 共和制
政府架构
政府分支三权
国家元首波兰总统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国家结构单一制
选举人团
最近修宪2009年10月21日,​15年前​(2009-10-21
起草人国民议会宪法委员会
签署人亚历山大·克瓦希涅夫斯基
已取代1992年小宪法英语Small Constitution of 1992
全文
维基文库波兰共和国宪法

波兰宪法,正式名称为波兰共和国宪法波兰语Konstytucja Rzeczypospolitej Polskiej),是波兰宪法,于1997年4月2日制定。它于1997年4月2日由国民议会通过,1997年5月25日经全国公民投票批准,1997年7月16日由波兰总统颁布,并于1997年10月17日生效[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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