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自彰
外观
沈自彰(?—?),字芳杨,应天府上元县军籍,顺天府大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联捷辛丑科进士[1],礼部政,三十二年授江津知县,三十七年调昌乐知县,三十八年补户部广西司主事,管象房草场,三十九年宁武管粮,四十年升本司员外,四十一年升江西司郎中,四十二年历仕至陕西凤翔府知府,四十七年三月升陕西关西道副使,天启元年(1621年)升布政司左参政,仍分巡关内道。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举卓异,赐宴于礼部,五月升本省按察使,三年致仕。四年起为太常寺少卿,丁忧归。天启七年起补太常寺少卿管光禄寺寺丞事。崇祯元年(1628年)八月,以秋分夕月省牲失误,回奏托疾,责令致仕[2]。十七年甲申明亡降顺,被夹二夹留用。
家族
[编辑]曾祖沈瑀;祖沈文显;父沈汝普。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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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柟 山西安邑人 万历丙子举人 |
明朝凤翔府知府 万历年间 |
继任: 吴从诚 湖广潜江人 万历戊子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