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乔年
外观
(重定向自汪乔年)
汪乔年(?—1642年),字岁星,浙江遂安县(今属淳安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五十二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联捷进士,官刑部陕西司主事[1],三年江南审决,四年升员外,五年升刑部郎中[2]。七年丁忧,崇祯二年(1629年)起补工部都水司郎中[3],同年出任山东青州府知府[4]。六年升山东副使,养病回籍。
崇祯十年(1637年),崇祯帝下诏廷臣推荐边才,礼部侍郎方逢年推荐汪乔年[5],起补陕西河东道,十一年升陕西提学参政。十四年,汪乔年累升至陕西按察使。崇祯十四年(1641年)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当时陕西总督是傅宗龙,崇祯命宗龙向河南进兵。傅宗龙被围,突围时在项城被杀。汪乔年得知傅宗龙死讯,大哭说道:“傅公死,讨贼无人矣。”傅宗龙死后,乔年被提升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陕西三边总督,派人掘李自成祖坟,会师出讨。乔年召集散亡士卒三万众,命令贺人龙率领。李自成“尽锐攻之”,贺人龙等不战而走,汪乔年乃收步卒二千,入城拒守。崇祯十五年(1642年)二月十七日,李自成、罗汝才军攻襄城城五昼夜,城陷,汪乔年被俘不屈而死,死状甚惨,舌头被割,最后被凌迟活剐。《明史》评价乔年“此殆有天焉,非其才之不任也”。
参考文献
[编辑]- 《明史》列传第一百五十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官衔 | ||
---|---|---|
前任: 王极 |
明朝青州府知府 1629年-崇祯年间 |
继任: 武献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