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鸣虞
外观
吴鸣虞(1585年—?),字两阶,号飏庭,直隶常州府宜兴县民籍,明末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顺天乡试七十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初授户部主事,晋陕西司郎中。时有托名扫迹以邀宠者,鸣虞不肯为朝廷敛怨,力除其弊,一时群小侧目,指为高攀龙党,削籍[1]。崇祯元年复官,超擢铨部,有镇群嚣、查冒滥诸疏。庚午主河南乡试,取徐作霖第一。时国家多事,鸣虞痛陈诸臣轻兵政,而争门荫,不能公尔忘私,大失朝贵之指,遂五疏乞休[2][3]。
家族
[编辑]曾祖吴俨,成化丁未进士,累官南京礼部尚书,赠太子少保,谥文肃。祖吴骥,恩生,尚宝司司丞。本生祖吴骖,官生,广西浔州府知府,累阶大中大夫。父吴梦桂,赠户部河南司主事,征仕郎。母詹氏,赠孺人。永感下。兄泰孙,封户部云南司主事;时宗,例授太常寺典簿;时宾,国子生;正己,同科举人;弟吴炳,己未进士,见任湖广蒲圻县知县。娶贺氏,赠孺人;继娶潘氏,封孺人。子允祯、允祜、允福。犹子允初(邑诸生)、允禔。
参考文献
[编辑]- ^ 天启六年正月,御史曾应瑞疏参尚宝司少卿范凤翼等,云凤翼为张问达优擢之人,凤翼以知州改教复营,入铨司,丁巳察处,通国称快,乃忽然而鸠部,而玺丞,至今尚居清卿之席,可为黜陟得平乎?又如原任南京吏科给事中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姜习孔、见任吏科右给事中孙绍统,又如户部云南司主事傅梅,又如户部陕西司郎中吴鸣虞。得旨:范凤翼、姜习孔、孙绍统、傅梅、吴鸣虞俱系邪党,削籍为民,仍追夺诰命。
- ^ 《常州府志》
- ^ 《天启壬戌科进士同年序齿录》:吴鸣虞,直隶常州府宜兴县民籍,国子生,字两阶,号飏庭,治礼记,行三,乙酉年八月二十日生,乙卯顺天乡试七十名,会试二十七名,廷试二甲三十六名。户部观政,癸亥授户部河南司主事,甲子管海运、新太二仓。曾祖俨,成化丁未进士,累官南京礼部尚书,赠太子少保,谥文肃。祖骥,恩生,尚宝司司丞。本生祖骖,官生,广西浔州府知府,累阶大中大夫。父梦桂,赠户部河南司主事,征仕郎。母詹氏,赠孺人。永感下。兄泰孙,封户部云南司主事;时宗,例授太常寺典簿;时宾,国子生;正己,同科举人;弟炳,己未进士,见任湖广蒲圻县知县。娶贺氏,赠孺人;继娶潘氏,封孺人。子允祯、允祜、允福。犹子允初(邑诸生)、允禔。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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