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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秉仁 (嘉靖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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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秉仁
大明抚治郧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贯湖广大冶县
贵州贵州卫军籍
字号字子元
出生嘉靖癸未七月二十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汤氏(敕封安人诰封宜人)
出身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刘秉仁(1523年—?),字子元,号虹江,贵州贵州卫军籍,湖广大冶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丁未进士,官至郧阳抚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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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贵州乡试第十二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丁未科进士[1][2]。通政司观政,授德兴知县,升工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升添注光禄寺少卿,三十九年十月升添注南京太仆寺少卿,四十四年十月升顺天府丞,四十五年三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抚治郧阳,隆庆元年(1567年)十月被弹劾去职。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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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集,已佚,唯传《武侯祠一记》及诗二首。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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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锦;祖父刘增;父刘恒,知州。母郝氏[3]。弟刘秉礼(举人、推官)。子刘从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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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