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城市是两个城市(或行政区)之间建立的联谊与合作关系,友好城市之间可以开展在经济、科技、教育、农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环保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河南省及其下辖的各县市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再经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确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批准后,可以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河南省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始于1981年4月6日该省洛阳市与日本冈山市结为友好城市;截至2024年,河南省及其下轄各地、縣級行政區已與49个国家的109个城市结为友城。其中,省級友好地區有39對,地級友好城市有63對,縣級友好城市有7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