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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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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策
大明保定府知府
籍貫陝西西安府咸寧縣
字號字嘉猷
出生嘉靖庚子十月十九日
逝世萬曆二十一年癸巳
配偶娶盧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黃策(1540年—1593年),字嘉猷,號澄泉,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今屬西安市)匠籍山西蒲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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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鄉試第四十三名。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進士[1][2]。吏部觀政,次年,任河南尉氏縣知縣[3]明神宗萬曆四年(1576年),升南京刑部主事,五年降为六安州知州,十五年升南京工部员外郎,升郎中,二十年累官直隸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知府[4][5],次年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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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黃鵬;祖父黃孟塤,壽官;父黃世魁,十品散官。母朱氏;繼母孟氏。慈侍下[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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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馬羲則、高桂《尉氏縣志·卷二》
  4. ^ 《畿輔通志·卷五十九》
  5. ^ 陳大經、楊生芝、黄家鼎《咸寧縣志·卷五》作保定縣知縣。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楠
明朝直隸保定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杜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