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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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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皡(?—?),字尔德,别號北陽湖廣黄州府黄陂縣[1]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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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进士,刑部觀政,初授霍山县知县,三十八年考選,四十年入为贵州道監察御史。万历四十五年六月,差御史吴之皞巡按四川,御史杨一桂巡按辽东。升大理寺左少卿,抗疏论魏忠贤,天启五年十二月,刑科給事中潘士聞疏參大理寺少卿吳之皞、御史舒榮都鄭宗周、工部員外何顯宗。得旨:吳之皞依附黨人,居鄉不謹;舒榮都侈淫敗度,薦舉受財;鄭宗周邪類先鋒,钻營有據;何顯宗貪穢大著,倒身門戶,俱著削籍為民,追奪誥命。崇祯初,旨下起用。卒赠中宪大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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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黄陂县志》:“之皞号北阳,笃志好学,初授霍山令,政简刑清,不事文网。行取侍御,按蜀,风采尤著。探知佘酋欲动,疏其情形,与督抚密谋御变。及佘酋叛,郡邑多赖以全。升大理左少卿,抗疏论魏忠贤,罢归。崇祯初,旨下起用。卒赠中宪大夫。”
  • 《湖廣通志》
  • 《明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