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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栖凤 (万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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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栖凤(1574年—1641年),字熙征,号翀玄山西平阳府蒲州临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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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进士,授陕西三原县知县,入为兵部主事,升员外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以荐擢陕西布政使司神木道右参议,以军功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怀来兵备道,改山东副使。天启六年二月,加为山东右参政,备兵霸州。又以山东右参政霸州道李栖凤仍管怀来道事,怀来道秦一鹏仍管霸州道事。再升太常寺卿,五月,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等处地方。后丁忧回籍[1]。崇祯二年(1628年)清算魏忠贤阉党时,李栖凤被指为王绍徽之门人并有贪污腐败之劣迹而被禁锢。十四年(1641年)被起用为兵部右侍郎,镇昌平道,他屡辞不获,卒于赴任途中,享年六十七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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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临晋县志》:李栖凤,字翀元,万历进士,知三原县,入为兵部主事,洊擢神木道。西夷驱众十余万来犯,坚壁待之,督兵邀归路,破其众,馘斩五百级,夷长畏威来款,革旧赏金钱三十万。再补怀隆副使,夷人以增赏不允入寇,栖凤鼓励将士,大陈兵威,夷惧求款,边境获宁。擢湖广巡抚,魏珰用事,讽直省建生祠,栖凤峻拒之,珰恨甚,欲中伤之,会以忧去。庄烈诏起用镇昌平,屡辞不获,力疾赴任,卒于道。栖凤为诸生时,赴省试,道经曲沃,有父老言为盐法所累,公得志其拯此一方民,栖凤后卒白当事,除其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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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通志》
  • 《明实录》
官衔
前任:
沈琦
明朝三原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何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