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煟
外观
何煟(?—1774年),字謙之,清朝浙江山陰人。
先世籍湖南靖州。雍正年間,入貲授州同,為江南河工。為人誠懇[1],跟随大學士河道總督嵇曾筠修浙江尖山海塘,請補杭州東塘同知,避本籍,仍發江南河工。乾隆初年,權豐碭通判,授桃源同知。乾隆十五年(1750年),擢升为河庫道。乾隆十六年(1751年),任为兩淮鹽運使,兼管河務,因为母丁憂去官。乾隆十九年(1754年),尚書劉統勳等奏河庫帑項不清,何煟被奪官。乾隆二十二年(1740年),發往南河以同知任用。跟随侍郎夢麟疏浚荊山橋河工。跟随副總河嵇璜治淮、揚河務,擢升为淮揚道。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为父丁憂,總督尹繼善奏请让他留任守制。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以郎中內調。协助大學士劉統勳处理中牟楊橋河決,授開歸陳許道,調任山東運河道。乾隆三十年(1765年),調河南河北道,擢按察使,兼領河工。同年冬,擢任河南布政使,仍兼理河務。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任河南巡抚,兼管河務如故,又命兼領山東河道。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淅川、內鄉被水,正陽、確山風災,上疏請抚恤緩徵,乾隆帝为他賜詩,褒称他「愛民知政」。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乾隆帝巡天津,视察永定河工,何煟迎駕,被賜孔雀翎、黃馬褂。命他與工部尚書裘曰修、直隸總督周元理勘定永定河上游。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領河南巡撫,又進兵部尚書銜。同年秋,加總督銜,會剿王倫,在內黃卒于任上。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賜祭葬,諡恭惠。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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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编辑]- 《山阴峡山何氏家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