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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持刀傷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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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更名:「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持刀襲擊事件」→「宜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持刀伤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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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持刀襲擊事件」 → 「宜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持刀伤人事件」:最貼近警情通報所使用名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10 (UTC)[回覆]

(+)支持採用官方說法--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14 (UTC)[回覆]
(-)反對和疑問,是不是官方說法優先於事實?因為此事件很明顯不只是「傷人」。--Iflwlou ☯I♨I☀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16 (UTC)[回覆]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19 (UTC)[回覆]
你是問你官方說法是不是優先於事實,官方名稱叫「傷人」,媒體報導叫「襲擊」,官方定性是不是凌駕其他可靠來源?--Iflwlou ☯I♨I☀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2 (UTC)[回覆]
誰說媒體報道只叫「襲擊」[1][2][3]???傷人不是事實???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說什麼???--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5 (UTC)[回覆]
閣下去google搜一下,點開news,看看「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持刀襲擊事件」和「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持刀傷人事件」那個結果多--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6 (UTC)[回覆]
很好,我google了,的確是用傷人,這是我考慮不周了。--Iflwlou ☯I♨I☀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36 (UTC)[回覆]
警情通報也都只是暫定名稱,官方最終定名的案件名稱通常都是帶「月·日」那種的(例如「廣州天河1·11駕車撞人事件」),所以目前應該暫且先到先得,等案件到了審訊階段時再進行修改,儘可能減少條目移動次數。--💊✖️2️⃣3️⃣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8 (UTC)[回覆]

已由Iflwlou移動完成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40 (UTC)[回覆]

補充頂崗實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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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與中國高職學校普遍實行的「頂崗實習」制度,強迫畢業生到學校合作企業實習有關,需要補充。[1][2][3]

參考資料

  1. ^ 56.7%受访者发现职校在学生实习中充当“包工头”. 新華網. 2016-04-19 [2024-11-17]. 
  2. ^ 职校贱“卖”实习学生行为不容小觑. 中國經濟網. 2016-04-22 [2024-11-17]. 
  3. ^ 学生吐槽校企诉苦 职校生实习缘何三方不满. 中國青年網. 2016-10-14 [2024-11-17]. 

--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5:04 (UTC)[回覆]


完成--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17日 (日) 05:27 (UTC)[回覆]

教育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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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yan Li這裡加入的對普通本科高校的意見是否適用於當事人的學校?--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11:19 (UTC)[回覆]

@Akishima Yuka這個。。我看它在官網上說這個學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體適不適用我也不太能把握;然後我覺得這句話的重點應該是頂崗實習。--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32 (UTC)[回覆]

「後段文字內容就應當效仿前文匯總,而不是採用這種沒有營養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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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史公哲曰我實在是沒理解這是什麼意思。現在的寫法是可以的,你可以去看《星島日報》,有復讀疑似徐的遺書,所以可以加(得到了二手來源報道),但是左翼和卡斯楚都不是來源關注重點。至於引文,如果和卡斯楚原話完全一樣,那麼或許可以加,但是畢竟和原文有差異,不好說是不是直接引用,建議等來源。--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17 (UTC)[回覆]

人家的服輸是:網傳行兇者徐某留下的「遺書」稱,因被工廠拖欠工資,並且每天上班16個小時。此外學校還不給他發畢業證導致無法畢業,「我希望我的死可以推動勞動法進步」「別以為我是老實人,有些帳總是要清算的」。 維基百科的複述不是這樣的,你有對比過嗎?--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20 (UTC)[回覆]
問題的製造者是將那個萬歲口號加進正文的人,因為口號後面的參考來源《星島日報》並沒有在遺書之外引用萬歲口號。如果閣下不願意改寫一遍敘述,又不願意保留原編輯,我只能統做刪除處理,因為依據閣下的編輯觀,這種莫名其妙的引用多少是站在原創研究的邊緣了。--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25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首先,這兩句話畢竟是在遺書原文裡有,最多是「站在原創研究的邊緣」,然而「左派」/「左翼」和卡斯楚原文根本沒出現,已經是顯而易見的原創研究了。至於複述,本來維基百科就是要進行一定的改寫的,全文照抄那叫侵犯版權。--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31 (UTC)[回覆]
(~)補充:為了避免誤會,說明一下個人想法:我完全贊成如果有三個及以上《星洲日報》級的來源稱這是「左翼」後加入相關內容。--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33 (UTC)[回覆]
複述不等於全文摘抄,另外我現在已經同意你的觀點,沒有增加原創研究內容,因為我已經將整段爭議內容全部remove了。
最後強調一遍,閣下不願意進行討論後的改進行動,而是恢復穩定版本,這不是解決已經編輯爭議的方法。另外現在的編輯爭議已經達成共識,本人不堅持恢復原創研究編輯了。
閣下說再多沒有直接引用、用戶生成內容、卡斯楚等話語,也不能解決編輯爭議,編輯爭議的重心早就轉入下一個部分了。--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39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整段爭議內容全部remove了,「工人萬歲」這話是有直接引用的,請您解釋一下這為什麼是爭議內容。--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2 (UTC)[回覆]
圖片裡的正文內容沒有被正文特意引用。--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3 (UTC)[回覆]
多則新聞對遺書的評述全部刻意迴避了人民萬歲的內容,人民萬歲的內容僅出現於遺書全文或遺書圖片中。--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4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請讀我加入但被你移除的來源(星洲日報),其中有對這段的直接引用。--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6 (UTC)[回覆]
非常抱歉,我讀岔了。但是在這份報道中,遺言被一大段、一大段地成段引用,幾乎是在闡述遺書全文,不能說這是對萬歲口號的直接引用,這與維基百科特地寫"xx萬歲"有一定的區別。而且"xx字眼"這種句子所起到的作用和遺書節選有一定的重合。--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4 (UTC)[回覆]
閣下知道這段文字已經引發了編輯爭議性,還恢復這段爭議性編輯文字,那麼無非是在激化編輯矛盾本身。本人認為,在問題解決前理應保留移除狀態,旁邊又不是沒有遺書節選。--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2 (UTC)[回覆]
「問題解決」,什麼問題?--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3 (UTC)[回覆]
編輯爭議本身即為一個問題,而我已經提出了解決方案,即重新用自己的話進行簡單複述,可惜閣下寧願大膽回退至穩定版本也不願意自己重編一遍……。--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6 (UTC)[回覆]
你並沒有給出解決方案的細節啊。--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47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我需要強調一點,不管您是沒看編輯歷史還是確實覺得這樣寫合適,之前User:HugoKooUser:AkaniRosseta均認為遺書原文應當儘量少的加入。--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3 (UTC)[回覆]

我再次強調一遍,複述遺書並不是多加入遺書原文,而是對原文進行清晰、廣泛而簡明的總結。--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5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那您可對他們這麼argue,我只能說這個條目之前的基調如此且我並沒覺得有明顯問題。現在這樣當然我也沒問題,但是他們可能會覺得box里放多了,寧可拿出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7 (UTC)[回覆]
從始至終,這段內容的總結都有所殘缺。閣下頻繁回退、討論,不至於連這點改動的意願都沒有罷……(我本人沒能力改善這段內容,我對犯罪案件類條目也沒怎麼接觸過。)--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2:08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我不知道這段內容如何改善為好,因為來源都在復讀,按照原創研究而言不能總結過多。所以我的想法一直是等。--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11 (UTC)[回覆]
這下我們都在等待「戈多」了……--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2:13 (UTC)[回覆]
@Taidaleba向史公哲曰。--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7日 (三) 14:16 (UTC)[回覆]
現在的處理方案大體是acceptable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14:19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您說的是Taidaleba11月23日的版本還是您的版本?--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1月27日 (三) 14:2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