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台灣電影
台灣電影曾屬優良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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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優良條目 |
台灣電影屬於維基百科藝術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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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第二次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 台灣電影(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我查過了,我沒有投票支持的資格,但並沒有條文說我沒有提名優良條目的資格,所以提名本條目。與說明其他國家的眾多XX電影條目相較,本條目一枝獨秀。前次評選之不足之處亦已補上,請大家對眾人的心血給予肯定。67.103.245.50 23:38 2007年3月2日 (UTC)
- (!)意見,來源參考不明確,還有相關文獻部份有很多「______」那是什麼意思?--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3:41 2007年3月3日 (UTC)
- 我猜那是表示作者不詳。另外,『來源參考不明確』何所指?67.103.245.50 03:55 2007年3月3日 (UTC)
- 整篇幾乎都沒來源參考的說明,
只有下方短短三、四項參考應該是說一整片無法理解的文獻資料,但是根本無法知道哪些部分是參考哪哩,這就叫做不明確。另外,『您猜』那是表示作者不詳,我也猜那應該是要大家填填看的填空問題呢。試問這樣的內容適合優良評選嗎?請多參考一下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說明內容。--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4:36 2007年3月3日 (UTC)- 悉。也感謝阿佳給的『填空』靈感。我適才填了一空,方法是google書名及出版社,找出作者再填回去。不過我現在沒時間了,下星期再來努力『填空』,希望可以不會讓人『無法理解』。[User:67.103.245.50|67.103.245.50]] 04:54 2007年3月3日 (UTC)
- 整篇幾乎都沒來源參考的說明,
- 我猜那是表示作者不詳。另外,『來源參考不明確』何所指?67.103.245.50 03:55 2007年3月3日 (UTC)
- (+)支持:很多謝以上匿名用戶的提名貢獻,這確實是很棒的條目;但也請參考阿佳的(!)意見--dbslikacheung 05:31 2007年3月3日 (UTC)
- (+)支持:另外「______」是指同前一作者,Google一下焦雄屏就可以知道了,這是論文寫作格式。真沒想到寫維基條目現在得跟寫論文一樣講究啊.....--會游泳的豬 23:06 2007年3月3日 (UTC)
- (+)支持--今古庸龍 04:54 2007年3月4日 (UTC)
- (+)支持--出木杉〒 06:42 2007年3月4日 (UTC)
- (+)支持--Iflwlou 17:04 2007年3月4日 (UTC)
- (+)支持--Jason22(請留言) 03:07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Jean Havoc 06:51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用寫論文的態度寫維基,沒有什麼不好啊,於讀者編者都是大福,不過...用「______」指前作者也太懶了,現在是電腦時代,又不是手寫時代,應該去掉「省略」陋習。WiDE 寫於世界時間 14:40 2007年3月5日 (UTC)
- (!)意見,我只想說,不是每個喜歡寫維基百科的編者都寫過論文的,門檻定的越高,有意願做的會越少。至於「______」,我個人是覺得還好,一眼就知道這幾篇是跟前篇作者是相同的,就我所知,一些工程期刊和人文科學期刊目前仍是採取這樣的寫作方式。--會游泳的豬 23:10 2007年3月5日 (UTC)
- 我看了好幾眼才決定要提名為優良條目,但卻沒看出「______」是指同前一作者,還自作主張去『填空』,這笑話鬧得可真不小,好在沒傷害到條目本身。謝謝各位讓我上了一課。67.103.245.50 04:13 2007年3月6日 (UTC)
- (!)意見,我只想說,不是每個喜歡寫維基百科的編者都寫過論文的,門檻定的越高,有意願做的會越少。至於「______」,我個人是覺得還好,一眼就知道這幾篇是跟前篇作者是相同的,就我所知,一些工程期刊和人文科學期刊目前仍是採取這樣的寫作方式。--會游泳的豬 23:10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小鬍子 -(對話) 08:12 2007年3月7日 (UTC)
- (+)支持,老舊印象之一,可惜我與此無緣。--陋室◈(亭中茶話) 03:11 2007年3月8日 (UTC)
- (-)反對——實質內容只有歷史一節,或許應移動至台灣電影歷史。--Quarty 08:02 2007年3月8日 (UTC)
- (!)意見,來源參考不明確,還有相關文獻部份有很多「______」那是什麼意思?--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3:41 2007年3月3日 (UTC)
請問到底哪裡不中立?
[編輯]HELLO,請問到底哪裡不中立?都有來源的資料還會不中立?小鬍子 -(對話) 2007年4月27日 (五) 14:11 (UTC)
- 我指的是遣詞造句的情況,我看到通篇用詞,大都是褒義。所以加了模板。可以台灣本地人看不出來,因為長期接受的媒體都是這樣宣傳的,但我一個外來人看起來就很明顯了。建議換用中性詞彙,減少一些輔助性詞彙。—Woc2006 2007年4月27日 (五) 16:03 (UTC)一葉知秋
- 比大陸的相關條目中立太多了,最少沒有幫政府開脫什麼(八億人口看八部戲能美化成那樣),也不像香港相關條目禁不起推敲,遣詞造句也比香港的好太多了
中華民國電影法法源被刪
[編輯]原文如下:
台灣電影中華民國《電影法》而言,乃指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立公司製作、編、導、主演,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1]
反正綠營的跟大陸的都一樣不喜歡中華民國,泛藍者引用中華民國電影法顯然已不合時宜,那麼就他去。
也請管理員協助注意日後可能再發生編輯戰的問題。 --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17:47 (UTC)
- 歡迎IP用戶參予協助跟討論,但是請勿隨意刪除,否則將申請保護。→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7:51 (UTC)
請你到那個連結的網頁裡面看一下,裡面有沒有台灣電影四個字?把一個和條目沒有關係的網頁當參考,有什麼用?—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7:53 (UTC)
well, 即使承認台灣不是一個國家,但對台灣電影實施中華民國電影法卻是事實。--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17:58 (UTC)
該項敘述是指電影法規的來源,電影法是在台灣有效的,沒必要內容一定有台灣電影四字。→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7:59 (UTC)
但是中華民國電影法定義的是中華民國電影,不是台灣電影。本來什麼是台灣電影是比較清楚的,有人一定要用中華民國電影法來定義,好啊,那就嚴格點,不要搞個四不像。—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00 (UTC)
請問您,在台灣播放的電影不是台灣電影那應該是什麼?中華民國的法令只在台灣有效,要說是台灣法律亦無可厚非,就像香港電影來說,為何不叫中國電影?→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05 (UTC)
請問您,在台灣播放的美國電影不是台灣電影那應該是什麼?要麼不提法律,本來定義很簡單。既然非要用法律才能定義,那就要嚴格,通篇法律沒有台灣兩個字,為什麼非要用在這個條目里?—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08 (UTC)
阿佳,根據他的看法,稱香港電影完全不正確,該稱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影。--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18:09 (UTC)
如果一定要用香港的法律才能解釋清楚什麼是香港電影,上面那個名稱可以考慮。—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14 (UTC)
OK,不以播放為主,請參考內容是寫著『國民在國內設立公司製作、編、導、主演,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請問您該叫什麼電影?如果您認為應該是中華民國電影,可以做出消歧義,但是為何要去刪除條目中正確的內容?以台灣來說,以中華民國來說,你要當什麼就什麼,但是沒理由去反對,就像我喜歡當台灣是個地名,我認為台灣裡的國民所做出來的電影就是台灣電影難道有錯嗎?您想搞政論還是想搞政治,請您光明正大的去台灣的總統府述說您偉大的理論。→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18 (UTC)
我說了,要麼不用那個法律,而且本來就可以不用,就可以說清楚什麼是台灣電影,要麼就嚴格一點。你用了那個中華民國電影法,就不要說你不搞政治,就不要說你只把台灣當地名。你能在那個法律裡面找出台灣兩個字,就可以用。—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2 (UTC)
請您了解一下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台澎金馬的各種關係再說。台灣電影我很單純的就是將台灣當作一個地名,您高興喜歡把它當作台灣國那是您個人的問題。→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5 (UTC)
請你解釋一下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國土的定義再說。—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7 (UTC)
我也很單純地把台灣當成一個地名,我從來不把台灣當成一個國家。但是現在要用中華民國的法律去定義台灣電影,就很怪異了。—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31 (UTC)
喔?要求我幫您解惑嗎?可以,請您等我學會了我再指導您。→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9 (UTC)
那到沒有,你不用自作多情,我是要你自己先明白你在說什麼。你要明白什麼是中華民國憲法。—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32 (UTC)
自相矛盾!我想跟您這種人在說下去都是多餘,請您自己看看清楚您所指的條目內容吧。不再回應了,浪費我寶貴的睡眠時間。→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34 (UTC)
你自己先提出中華民國憲法的,一轉頭你就不認帳了。隨你的便了。—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43 (UTC)
或者有沒有人解釋一下增修條文中自由地區的定義?早就應該睡--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18:37 (UTC)
是我提的,怕您睡不好覺指點您一下自相矛盾的地方,『用中華民國的法律去定義臺灣電影,就很怪異了。』這句是您說的,而您所提的中華民國憲法中有句『1949年10月1日後,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好了,這次真的要睡了,祝大家晚安!→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45 (UTC)
『1949年10月1日後,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是中華民國憲法這個維基百科的條目裡面的話,不是中華民國憲法裡面的話。中華民國電影法是要聽維基百科的解釋呢,還是要聽憲法的解釋呢?—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49 (UTC)
- 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載明固有疆域包括哪裡,大法官對此也不加解釋,你這麼喜歡服膺我國的憲法,麻煩回去讀一些基本的東西再上來鬼扯,實力太弱在這裡扯中華民國憲法是在搞什麼!
- 中華民國電影法規範的不一定是台灣電影,不代表台灣電影不能用中華民國電影規範,此為簡單之理,麻煩回去練一下邏輯好不好。你鬼扯這麼多自己不懂的東西都不會不好意思?未命名 2007年4月27日 (五) 19:55 (UTC)
我看你才是在鬼扯。中華民國憲法說了中華民國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了嗎?規定的修改領土的大會開過了嗎?中華民國的領土在法律上和1949年以前的有變化嗎?「中華民國電影法規範的不一定是台灣電影」那為什麼要用這個法來定義?麻煩你回去練一下邏輯好不好。我知道你鬼扯這麼多自己不懂的東西不會不好意思。—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0:08 (UTC)
- 我發現你習慣copy別人的語句再修改幾個字回應,好歹大家都在網上混10年以上了,這種回應模式八成表示你真的不懂。經我提醒你自己也發現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規範領土在哪?(什麼叫「規定的修改領土的大會」?)這個地方釋憲者都不願解釋,難道還勞你來和我們說?我是可以和你說台灣多數憲法學者的認知啦,只是你不一定想聽而已。
- 「中華民國電影法規範的不一定是台灣電影,不代表台灣電影不能用中華民國電影法規範。」此句表示台灣電影的條目引用中華民國電影法的內容來定義當然沒問題。老大,不是copy了別人的句子就表示你有回應別人,麻煩勤勞一點,不要再複製、貼上,你這樣詞窮實在很難看。未命名 2007年4月27日 (五) 20:22 (UTC)
經你提醒?台灣人怎麼都這麼自作多情啊?那個憲法我以前就看過,還用你來提醒?什麼叫「規定的修改領土的大會」?你自己看看那個憲法就知道了,那個會開過嗎?領土改了嗎?改成台灣了嗎?我回應的話你能看懂就行了,跟我這麼寫的有關係嗎?不就是幾個計算機代碼嗎?你寫的字還難看呢!中華民國電影法沒有台灣兩個字,用它來當定義當然有問題。—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0:31 (UTC)
- 那好,如果承認中華民國領土固有之疆域包括中國大陸、蒙古、西藏,那麼中華民國電影就包括中國大陸、蒙古、西藏的電影,例如無極以至一個都不能少都是中華民國電影,陳凱歌張藝謀都是中華民國電影導演,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我猜在這一版內的人全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搞定
- 而關於台灣電影,放棄中華民國電影法定義我其實沒有太強烈堅持,反正台灣電影最重要的生命力在於其本土化,從日治時代到反共產主義到民主時代都是台灣電影的特色,要特別把台灣與大陸區別開來,我是萬二分支持的。
- 但是別人對中華民國電影法怎樣看,我代表不了,也不管了。--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20:55 (UTC)
「例如無極以至一個都不能少都是中華民國電影,陳凱歌張藝謀都是中華民國電影導演」所以說用有些人非要用中華民國電影法來定義本來很簡單就說的清楚地概念,這不是自找苦吃嗎?—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0:58 (UTC)
- 但是如果拿去問大法官釋憲說中華民國電影法對無極和一個都不能少有沒有適用權,我比較相信結果會是不適用,因為增修條文引入了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的概念,到時候再說嚕。--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21:14 (UTC)
自由地區寫了,大陸地區在哪裡寫著呢?而且,自由地區投票了嗎?改領土了嗎?—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1:19 (UTC)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http://www.mac.gov.tw/big5/law/wr-a1.htm 這個法例是根據增修條文要求而訂的,還有,法官要怎樣判案,大法官怎樣釋憲,不一定事事來一個公投的,我中英文沒唸好,你唸得比我好,就麻煩也一併把法學概念唸好,書店裏法學的書很多。--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21:27 (UTC)
你給的那個網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裡面有臺灣地區,有大陸地區,但是沒有自由地區。
坦白講,大陸已經有了反分裂法,有很多專家、很多人都盯著台灣呢,那些法律上面的東西被查得很仔細,有沒有法理台獨,是台海開戰的紅線,所以你也不用費心去找什麼說明了,如果你真的找到了中華民國等於台灣的說明,哈哈,恭喜你,你比那些專家都快,你找到了毀滅台灣的導火線。—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1:38 (UTC)
- 為這麼一點小事在吵實在無聊,覺得條目有問題大可更改之,更節省時間。—Quarty 2007年4月28日 (六) 15:36 (UTC)
把有問題的地方改掉之後,又被台灣人改回去了,有些台灣人故意擾亂維基百科。--85.195.119.14 2007年4月28日 (六) 16:19 (UTC)
台灣不是一個國家!
[編輯]- 移自互助客棧
在條目台灣電影中,把台灣稱作一個國家,是完全錯誤的!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只是一個地區!—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2:46 (UTC)
地球上沒有一個國家的國名叫台灣!—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2:48 (UTC)
- 喔,謝謝指教。小鬍子 -(對話) 2007年4月27日 (五) 13:33 (UTC)
喔,不必客氣。—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3:49 (UTC)
- 72.52.66.11兄,你不如申請成為用戶,再成為見習編輯後才提刪,因為維基百科並不會因政見而定條目的去留。—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3:52 (UTC)
謝謝你的提醒。我提出刪除不僅僅是因為政見,還是因為事實。不符合事實的東西為什麼要存在於百科全書裡面?難道這裡是偽基?—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3:55 (UTC)
- 台灣當然是一個國家。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進台灣要申請中華民國簽證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Jnlin(討論) 2007年4月27日 (五) 13:57 (UTC)
如果台灣是一個國家,那麼國號叫什麼?—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3:59 (UTC)
- 中華民國。--Jnlin(討論) 2007年4月27日 (五) 13:59 (UTC)
地球上有個國家名字叫台灣嗎?—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00 (UTC)
請大家注意,這裡不是政治論壇,謝謝合作。--肉絲跑蛋(talk) 2007年4月27日 (五) 14:02 (UTC)
這裡討論的不僅是政治,更是事實。—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04 (UTC)
- 去掉了「台灣國」這三個字。只留下「台灣」兩字,大家應該不會有什麼意見吧—Woc2006 2007年4月27日 (五) 14:06 (UTC)一葉知秋
請問把哪裡的「台灣國」三個字去掉了?請明示。—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13 (UTC)
- (!)意見,我不會認為大力刪除會對你的「統一大業」有任何益處,正所謂你有你意見,我有我意見,閣下可以突破封網來到這兒,可喜可喜,既然如此,你應該了解大陸外各種不同意見。維基百科是一個這樣的地方:你說「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地球上沒有一個國家的國號叫台灣」,維基百科不會否定你;同樣,有另外意見說:「台灣根本上是一個國家。」,維基百科不會否定他,而是兩種意見並存,謂之中立,這是維基百科生命之泉源。—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4:18 (UTC)
「台灣根本上是一個國家。」這樣的意見不符合事實。地球上沒有台灣這個國家。—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21 (UTC)
- (!)意見:維基百科記載的應是客觀可見的事實,即是「中華民國現時有效管轄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四地,而台灣是中華民國有效管轄的一個地區」。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已經是可以爭論的意見而非客觀的事實。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4月27日 (五) 14:26 (UTC)
- (!)意見,維基百科沒有說「有個國家的名字叫做臺灣」,但兩岸分治的確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令不到台灣的確事實,台灣之上有政府運作,不願你顧不顧,維基百科就是記截實質存在的事實,除非中國統一,維基百科無疑記截中華民國滅亡。—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4:31 (UTC)
有國家叫中華民國,是事實。但是有國家叫台灣嗎?台灣有政府,是事實。但是政府名字叫台灣嗎?維基百科沒有說「有個國家的名字叫做臺灣」,你看看台灣電影這個條目裡面,不就說台灣是個國家嗎?何必不承認呢?—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36 (UTC)
國家組成四要素:人民、領土、政府、主權,請問中華民國台灣少了哪一個?—Leticia.smile 2007年4月27日 (五) 14:40 (UTC)
很簡單,少了個名字叫台灣。—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37 (UTC)
中華民國台灣,請別故意選擇性忽略某些字,thanks for your cooperation—Leticia.smile 2007年4月27日 (五) 14:40 (UTC)
地球上有個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台灣嗎?—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41 (UTC)
有什麼問題參見台灣。—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4:48 (UTC)
維基百科內不作判斷,只作各方立場的陳述。--✉Hello World!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0 (UTC)
維基百科內不作判斷,只作各方立場的陳述。說的很好啊,為什麼在台灣電影裡面就要判斷台灣是個國家呢?—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1 (UTC)
1949年後,台灣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於指稱撤退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1990年代後,在非官方場合被普遍用於指稱中華民國政府行使主權的區域,包括台灣本島與附屬小島。以及台灣海峽中的澎湖群島,台灣海峽西側緊鄰福建的馬祖、金門與烏坵,台灣海峽西南側在南海上的東沙群島,還有南沙群島中的最大島嶼太平島和中洲島。
—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4 (UTC)
你引用的話沒有說明台灣是個國家。「1949年後,台灣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於指稱撤退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絕對不承認台灣是個國家。「1990年代後,在非官方場合被普遍用於指稱中華民國政府行使主權的區域,包括台灣本島與附屬小島。以及台灣海峽中的澎湖群島,台灣海峽西側緊鄰福建的馬祖、金門與烏坵,台灣海峽西南側在南海上的東沙群島,還有南沙群島中的最大島嶼太平島和中洲島。」只是說台灣是個「區域」,台灣不是個國家。—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8 (UTC)
郭靖、黃蓉、楊過、小龍女裡面說的很明白啊,都是小說裡面的角色,不是真人,你要說台灣是個國家出現在虛構的作品中,我可以不反對。一定要把假的說成真的,還是不是百科全書啊?難道真的是偽基?有沒有台灣這個國家,我有底,你呢?—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3 (UTC)
- 在一些人眼裡,日本是「核廢料區」;美國已經被光榮解放;世界各地不是某國的「加盟共和國」就是「特別行政區」。他們對此也相當有底。沒辦法,「無知者無畏」。—出木杉〒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7 (UTC)
在一些人眼裡,台灣是一個國家。沒辦法,「無知者無畏」。—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9 (UTC)
- 中華民國本來很想做中國,楞是在對岸的要求下做了臺灣。—出木杉〒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1 (UTC)
說的沒錯,補充一句,台灣不是一個國家。—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5 (UTC)
我將內文改為台灣社會為主語了。—Jasonzhuocn 2007年4月27日 (五) 15:15 (UTC)
這樣改可以。—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6:45 (UTC)
- 很怪,這樣改成也很怪。我不能認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嗎?現在改成這樣,超怪。地球上有台灣阿,你說不是國家就不是國家,那我就說他是國家,那我可以改回來嗎?XD小鬍子 -(對話) 2007年4月27日 (五) 15:31 (UTC)
上面已經說了,對於有些人,沒辦法。你說台灣是個國家,證據在哪裡?有哪一部憲法說一個國家名字叫台灣?你想改可以啊,你把這裡當偽基就可以了。—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6:48 (UTC)
按照72.52.66.11的邏輯,世界上沒有英國這個國家。MLL☻TALK 2007年4月27日 (五) 15:19 (UTC)
英國是簡稱沒有人反對。那麼台灣呢?有哪個國家簡稱台灣?—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6:50 (UTC)
- 如果英國是一個國家,那麼國號叫什麼?地球上有個國家名字叫英國嗎?MLL☻TALK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0 (UTC)
- 傷腦筋,連這也有爭議。其實這引言是根據台灣新聞局的一篇答客問新聞稿來的,因為網頁常常變動,無法連結。在此特地將全文刊登。
台灣是華人地區中創作力最充沛、最自由的國家,且數位科技環境亦比其他國家優勢,因此,只要政府有心將電影產業的各個環節逐一打通,從制度面、政策面與環境面上,給予電影工作者良好的伸展舞台,相信我國電影產業的未來,仍是潛力無窮。
我改的版本為(因台灣為創作力頗充沛及自由的國家,因此頗能給予電影工作者良好的伸展舞臺。)--winertai 2007年4月27日 (五) 15:45 (UTC)
上面已經說了,對於有些人,沒辦法。這個網站又不是用來給台灣人爽的,台灣新聞局說台灣是個國家,台灣就是個國家啦?台灣新聞局這麼厲害?你支持台灣新聞局的說法,難道百科全書就得聽你的?你說台灣是個國家的證據在哪裡?拿出支持的證據來,說明有個國家叫台灣,好啊,那我就不反對。可是明顯違反事實的話還有寫進百科,你以為這裡真是給台灣人開來爽的啊?—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6:55 (UTC)
- 搞清楚狀況吧,這裡也不是用來給你爽的地方啦。—JEFF 2007年4月28日 (六) 11:27 (UTC)
- 引言說: 「因台灣社會自由且富有創作力,因此能給予電影工作者良好的伸展舞臺。」 這句話是振奮人心的口號, 但一如不少政府宣傳, 內容頗空洞, 不適宜放在引言之內。 (基於事情敏感, 我只好附帶申明一下, 這些口號在兩岸三地都很常見, 如果大陸/香港電影也有這一句, 我也反對。) --Kevin wong 2007年4月27日 (五) 16:18 (UTC)
對於這位IP用戶,我再說一次好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囉。
- 請使用「—~~~~」來簽名。—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6:10 (UTC)
- 我的理解就是說:其實以上許多用戶作這麼多的留言,就是想表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民政府遷到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互不隸屬,然而雙方互不承認;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管治的領土僅及中國大陸、海南島、港澳地區等地(卻宣稱擁有或需要統一台灣地區的主權);而中華民國實際管治的領土則有台灣島、澎湖列島、金門、馬祖等地,它們合稱「台灣地區」(有些人稱為「自由地區」)。因為中華民國實際管治的大部分領土為台灣(或台灣島),所以大部分人認為中華民國的簡稱就是「台灣」;難道她要簡稱作「中國」才叫適合?這不就很彆扭嗎?這豈不更容易引起爭議嗎?我想絕大部分人都會說「到『台灣』旅遊」,這一定會比說「到『中華民國』旅遊」或「到『台澎金馬地區』旅遊」的人多吧?因為大家都知道中華民國實際管治的領土大部分為台灣島。那麼,既然要是認同「英國」、「北韓」、「南非」等簡稱是國家的話,「台灣」便成為現時「中華民國」的簡稱。總結:「台灣」一詞可以被解讀作一個地理用詞、一個島名、一個地區、和「中華民國」的簡稱、或「中華民國(台灣)」的簡稱。—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5:40 (UTC)
- (註:最近中華民國總統府和外交部在其官方網站上把中華民國的國號改成了「中華民國(台灣)」[1][2])—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5:40 (UTC)
- 語言和用詞是遵行約定俗成原則的!要是使用「台灣電影」一詞來形容或描述「台灣地區(這裏指的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台灣)其中大部分的一塊領土台灣島)的電影」的人是多於使用「中華民國電影」、「台澎金馬電影」、「台灣島電影」等名稱來形容或描述「台灣地區的電影」的人的話,那麼就請尊重這個條目裏面的用詞規則。試想像,要是這篇條目裏每一個有關「台灣」的用詞都變成了「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台灣島」等等,這該會是多麼奇怪呀。—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5:52 (UTC)
- (!)意見本人認為台灣可能是國家-- Billy 香港人的討論貢獻 2007年6月2日 (六) 10:30 (UTC)
用詞問題
[編輯]我覺得這篇文章的某些用詞不太恰當。例如:
- 自由且富有創作力
- 於國際影壇備受好評
- 一群默默努力的電影工作者所支撐,也成為台灣電影的驕傲
- 叫好叫座
- 票房慘澹
- 大轟動
- 大為失利
不是說這些用詞一定是錯的,而是希望描述一點細節,取代這些形容程度的用詞。例如「自由且富有創作力」這句話,應該改成描述台灣社會有哪些東西自由、哪些東西富有創作力,而且為了避免原創研究,也不必去寫台灣電影是因為怎樣而蓬勃發展;「備受好評」、「叫好叫座」、「票房慘澹」等等,則應該直接寫出這部電影到底受到什麼評價、獲得多少票房。換句話說,如果可以寫出某某電影的票房紀錄是「三百萬」,就不要寫「大轟動」。
本來這些話是寫前面某一段討論,不過後來的討論實在是太長了。所以移來下面這裡,希望可以作參考。MLL☻TALK 2007年4月28日 (六) 10:01 (UTC)
這麼一篇爛條目居然也是優良,真厲害!—67.15.34.251 2007年4月28日 (六) 10:10 (UTC)
- 請參與編輯的夥伴,避免情緒用詞,回歸理性討論,謝謝。—Jasonzhuocn 2007年4月28日 (六) 12:47 (UTC)
相關指引請參考這裡:不要華而不實。MLL☻TALK 2007年4月28日 (六) 10:26 (UTC)
虞戡平影展
[編輯]國立中央大學最近將放映《虞戡平影展》,用真心為台灣電影研究的地球人類可以參考一下!我人不在台灣,沒辦法去了。--Winstonlee 2007年4月28日 (六) 11:38 (UTC)
參考資料
[編輯]第一部台灣電影
[編輯]既然"台灣電影若以中華民國《電影法》而言,乃指中華民國國民在台灣設立公司製作、編、導、主演,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 "1907年2月日人高松豐治郎率領日本攝影師等一行人在全台灣北、中、南一百多處地點取鏡的《台灣實況紹介》。"按定義便不是"台灣電影"了.--Johnson Lau 2007年4月28日 (六) 16:06 (UTC)
說得好!有道理。--85.195.123.22 2007年4月28日 (六) 16:12 (UTC)
引用過時法律
[編輯]本文引用的"電影法", 是20多年前的版本, 最新版本如下: s:電影法, 而電影法全文內, 沒有任何一句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Johnson Lau 2007年4月28日 (六) 16:24 (UTC)
經你一說我才發現,其實舊版裡面也沒有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MLL☻TALK 2007年4月28日 (六) 18:56 (UTC)
舊法條是這麼說的:
- 八、稱國產電影片者,指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立公司製作、編、導、主演,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
- 九、稱本國電影片者,指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外製作、主演,並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
新法條則這樣寫:
- (原來的八、九兩條已經刪除)前項第七款所稱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及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MLL☻TALK 2007年4月28日 (六) 19:02 (UTC)
- 看見樓上的人們為了既過時, 又錯誤引述的法例爭吵, 實在可笑. 更可笑的是一個 gov.tw 的網站, 引述的竟然是二十年前的過時法例. --Johnson Lau 2007年4月28日 (六) 19:10 (UTC)
- 我認為我修改這條目過程讓我十分有挫折感,因為很多人批評都未見善意推定。1.所謂「這種爛條目居然也是優良條目」這說法,我相同程度的認同,因為我認為所有優良條目根本就是比特色條目「爛」的條目。我一直以來,就覺得優良條目的設置根本就是畫蛇添足。2.
我無法接受MLL的冷言批評,請問中華民國法律上所稱國產或本國應該就是指台灣地區電影。不是台灣是哪裡?是中國嗎?還是外蒙古?你如果不爽的話,就一開始把台灣電影這條目移動至中華民國電影,別在爭議之後,也故意立場不分的再另設局且攪起風波。除此,我相當不悅你常是習慣性的居高臨下或只會下指導棋的態度。3.我認為資料只要可供查證,並沒有所謂既過時或錯誤引述,因此,對於Johson Lau最後的評論,我只可接受後者,前者不能。。而且,我認為新聞局現今會引用舊法,也有可能有其他立場(例如,新法的寬鬆尺度遭非議[3])。作為百科書寫編輯者,只能照來源照寫,並沒義務去揣測--winertai 2007年4月29日 (日) 16:47 (UTC)- 1.本條目的引文自稱是引用了電影法, 但根本電影法從來沒有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 2.法律被修改後, 舊版本就是過時的, 難道我們還要用大清律例處理今日的問題嗎? 3. 法例有爭議就由立法機關解決, 政府的責任只是按當時適用的版本依法實行, 最少在香港是這樣的.--Johnson Lau 2007年4月30日 (一) 01:41 (UTC)
- 1.請看該條文上,以括弧註記輔助說明的但書...第二條 (名詞定義)..或條文上的...本法用詞定義如左:一、稱...。2.你用大清律例的舉例來闡述此項爭議,顯有比例上的問題。3.我已經說了,我原則贊同你評論的後者。--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1:50 (UTC)
- 補充:2004年台灣新聞局公佈的《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
- 一、 稱國產電影片者,指由依電影法設立之電影片製作業列名參與製作,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電影片。但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 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者。(二) 在國內取景、拍攝達全片三分之一以上、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且該電影片未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屬相同國籍者,未逾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者。(三) 全片在國內完成後製作(指錄音、剪輯、特效、音效、沖印及其他後製工作)、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且該電影片未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屬相同國籍者,未逾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者。但國內無相關後製作設備或技術者,不在此限。(四) 動畫電影片在國內製作費用達製作費用總額二分之一以上或參加該電影片製作之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者。
- 二、稱本國電影片者,指由前點電影片製作業列名參與製作,其中我國電影片製作業參與製作之投資額應為最大或與其他聯合製作國家或地區投資比例相同,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電影片:(一) 無前點各款情形。(二) 該電影片未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屬相同國籍者,未逾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者。
- 就新增子法來看,與引言所列並無衝突之處。改變只是以前是概括,今是正面詳列。--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2:49 (UTC)
- 你所引的條文, 只是定義"中華民國的國產電影", 沒有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 連"台灣"兩個字都沒有--Johnson Lau 2007年4月30日 (一) 03:32 (UTC)
- 嗯,這就是無法解決的政治認知了。不過請你參閱中華民國內文所寫:「中華民國目前有效統治之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和中洲島」。這裡面,有效統治應該包含電影法在內的所有中華民國法律適用範圍。就此論點,我重複我的看法,今中華民國的國產電影,除了台灣電影外,難道是中國電影或者是外蒙古電影?--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4:43 (UTC)
- 書生之見認為,這真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從法律角看說,中華民國電影確實應該包括蒙古,但從文化角度來看,中華民國就只以台澎金馬而言,既然我們在談法律,愚以為該以法律角度看。法律和文化上有如此重大差距,在世界上確實是少見,故愚也以為應當的解決方法是以台灣國法律取代中華民國法律,就此而言,這就算是我在本討論內的總結了。--Winstonlee 2007年4月30日 (一) 06:04 (UTC)
- 嗯,這就是無法解決的政治認知了。不過請你參閱中華民國內文所寫:「中華民國目前有效統治之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和中洲島」。這裡面,有效統治應該包含電影法在內的所有中華民國法律適用範圍。就此論點,我重複我的看法,今中華民國的國產電影,除了台灣電影外,難道是中國電影或者是外蒙古電影?--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4:43 (UTC)
- 補充:2004年台灣新聞局公佈的《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
- 1.請看該條文上,以括弧註記輔助說明的但書...第二條 (名詞定義)..或條文上的...本法用詞定義如左:一、稱...。2.你用大清律例的舉例來闡述此項爭議,顯有比例上的問題。3.我已經說了,我原則贊同你評論的後者。--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1:50 (UTC)
- 我同意中華民國電影法確實是過時,不是反映台灣現實情況,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大陸及蒙古,對台灣電影而言,理想的情況是引用台灣國的電影法,但既然台灣國電影法尚未通過,那就好先行刪去,我認為 OK。關於 Johnson Lau 提及 .gov.tw 的問題,我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所有的資料都未能反映台灣主體的實際情況,中華民國政府盜用了此域名,按道理所有 .gov.tw 的中華民國政府資料都應當作無效,中華民國政府應當使用 .gov.roc,.gov.tw 是屬於台灣國的,對嗎?--Winstonlee 2007年4月29日 (日) 17:00 (UTC)
- 對不起,我以後不會再來討論這個條目,也不會再有意見了。MLL☻TALK 2007年4月29日 (日) 18:10 (UTC)
- 我收回部分看法,也為自己態度向MLL致歉,希望MLL能體諒我對事不對人的率直態度。--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1:57 (UTC)
- 對不起,我以後不會再來討論這個條目,也不會再有意見了。MLL☻TALK 2007年4月29日 (日) 18:10 (UTC)
- 1.本條目的引文自稱是引用了電影法, 但根本電影法從來沒有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 2.法律被修改後, 舊版本就是過時的, 難道我們還要用大清律例處理今日的問題嗎? 3. 法例有爭議就由立法機關解決, 政府的責任只是按當時適用的版本依法實行, 最少在香港是這樣的.--Johnson Lau 2007年4月30日 (一) 01:41 (UTC)
- 我認為我修改這條目過程讓我十分有挫折感,因為很多人批評都未見善意推定。1.所謂「這種爛條目居然也是優良條目」這說法,我相同程度的認同,因為我認為所有優良條目根本就是比特色條目「爛」的條目。我一直以來,就覺得優良條目的設置根本就是畫蛇添足。2.
- 看見樓上的人們為了既過時, 又錯誤引述的法例爭吵, 實在可笑. 更可笑的是一個 gov.tw 的網站, 引述的竟然是二十年前的過時法例. --Johnson Lau 2007年4月28日 (六) 19:10 (UTC)
剛剛又在想,維基強調的只不過是中立,並且還說不一定要是正確的才可搬上文章,既然中華民國電影法的觀點是某些人所同意的,但當中存有某些不清晰的地方,我們不就是把這個矛盾和所有爭議的地方都一併寫上去,清楚註明,那就可以讓未來並沒有參與討論的讀者可以了解事情的全貎嗎?我們為求共識就把各方的觀點都忽略,未來的讀者就少了理解當中複雜問題的機會,這似乎不是百科全書哩!對嗎?舉個例,可能可以這樣寫,台灣電影若根據中華民國電影法,是指……但請注意台灣問題內中華民國的定義……blah blah blah,不好嗎?原文的「若」字,其實也應該就是這個意思的省略--Winstonlee 2007年4月30日 (一) 09:50 (UTC)
- 其實兩位別為這個小事傷和氣了。我認為過時的法律沒有什麼問題,條目內容所敘述的一樣有很多都是當時的歷史,如果現今的法律如有什麼變化一樣可以加進條目中說明,至少讓人知道原來是如此。個人認為法律中是否有針對台灣電影這四個字的定義不是重點,目前中華民國法律只對哪裡有效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或許以後會改變,或許有些人不願意承認,更或許有的人完全不知情,只要有一大部份人是認為如此,那就可以寫。如果針對中華民國法律是對台灣有效的法律有疑問,歡迎去客棧起個投票看看有多少人是那樣認為即可,這裡是個自由的世界,有人認為這裡都是在瞎掰無可厚非,有人很專注的寫出他的所知,只要不違這裡的原則,更是絕對被允許的。→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30日 (一) 12:50 (UTC)
請大家關注台灣電影條目是否侵權
[編輯]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原本只是認為沒有標明來源所以提出Wikipedia:優良條目撤銷,經過MLL大力支持的修改台灣電影這個條目之後,原本應該也很正常可以當作一個優良條目保留了,但是經由MLL提醒其中來源根本就完全是來自於台北藝術大學的這個網頁內容,目前雖然有許多地方都已經也修改過,但是還是很明顯的能看見侵權的痕跡,一個抄襲的作品不被提出快速刪除,居然還能當選優良條目,在此特地請大家關注一下這個嚴重問題,感謝各位。→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3:06 (UTC)
說明一下:這個條目是不是優良或特色我覺得這不是個重要的問題,我也清楚有心人士去做些修改就能解決這個侵權的問題。但是這關係到優良評審以及列明來源的問題,這才是我覺得嚴重的問題點。大家可以看見在該Wikipedia:優良條目撤銷的討論中,有人根本認為列明來源是可有可無!所以我才到台灣電影這個條目去加上{{fact}}標示我認為不明確來源與依據的地方,沒想到這反而造成winertai認為不以為然。我感到很奇怪,在我剛剛進來維基的時候,我明明發現有些人對這些小細節都很嚴苛,不時的提出反對意見來針對評論;也有些人不時的一直提出需要改善優良審核的標準,必須提昇門檻云云。但是我真的很遺憾,光看台灣電影這整個條目的優良評審以及撤銷討論來說,我上面所說的維基人都有出現,而且完全否定了他們以往的言論,一昧的傾向有問題也無妨的心態,請問這些人士,您們的標準到底是什麼?一個沒有清楚來源也能毫不猶豫的加上支持票,然後再到各處討論說門檻要提升?一個侵權的內容,反正沒人說就先反對撤修優良,對於自己以前審核別人條目時的評語先拋諸腦後?
抄襲也能是個優良,我想這對於其他很認真的在編寫的維基人相當不公平!這樣一來大家幹麻那麼辛苦去找資料去編輯文章?直接「選取→複製→貼上」就是優良了啊。→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3:35 (UTC)
- (:)回應您責問我優良的標準是什麼,我可以告訴你您說的「有問題也無妨」不是我的標準。沒有尾注合適與否(現已解決)我不想再討論,我已經表達過我的觀點,當然你覺得不合適也可以拿出來請大家討論。至於侵權問題,我也不太有經驗把握,如果確屬侵權,無疑是要撤除的。
- 在這裡,撇去條上述問題的是非,我也想對這次優良條目撤銷發表一點感慨,台灣電影從被評為優良條目,到被提出撤銷僅僅一個月零八天。其中最熱誠的兩個人,都在評選的過程中表達過不同意見,並非是毫不知情。對於社群達成的共識,不滿意立刻就拋出了彈劾案。對此,提撤者聲稱提出的目的是為改善條目,那麼我對與這種上黑榜限期整改的手段難以苟同。優良條目是社群對維基人辛勤努力貢獻的結果的肯定,優良條目的撤銷將是對貢獻者和社區共識的打擊,對此理應慎重考慮。我翻看了您的貢獻,在4月17日之前,似乎沒有任何改動跡象,沒有聯繫條目貢獻者,直接將它押上了批鬥台。理由從來源不明到原創研究到內容侵權不斷變化。您是否覺得是否過於草率和意氣用事?—lastman(Talk) 2007年4月25日 (三) 08:32 (UTC)
- (:)回應:您可以苟同或不苟同都好,這個條目我原本只在優良評選的時候看過一次,當時給我的印象就是內容很多紅字,一堆文獻資料但是卻讓我感到看不懂,格式的寫法有異於其他條目一般的寫法,所以我很快的在評選時就加上我的意見,希望能有所改善。當時我不馬上投給反對票,那是因為我並不認為這個條目不是個優良的標準,應該有熟知的人可以加以改善應該就可以了,之後我也曾去看過大家投票以及回應我的問題,但是很可惜都沒有任何人認為那樣不妥而未加以改善,所以我始終就沒有去改投贊成票。→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9:02 (UTC)
- 之後我自己有自己在編輯的條目,所以根本也早就淡忘這件事。不過後來因為有位提出這個條目優良的IP用戶對我所說的不以為然,甚至他認為我不投下贊成就是因為我不懂論文寫作方式,而且一而再的對我的言語冷嘲熱諷,所以我才又回想起這個條目,既然那位仁兄希望我有始有終,不要對一個條目的評選始亂終棄,所以我只好再仔細的來研究了一下這個條目。結果我發現當時我未能投下反對是個錯誤,所以我認為應該提出來再請大家來評斷或是加以改善。雖然我住在台灣,但是我不是台灣人,我無法知道裡面所說的內容,也無法找到相關的來源,這個條目對我來說是個很陌生的,想協助修改也不知道從何改起。→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9:02 (UTC)
- 『對於社群達成的共識,不滿意立刻就拋出了彈劾案。』並非是我對社群的共識不滿,而是我認為這個共識來得太過草率!事實上我根本也早就忘記有這個條評選,而且以我一開始只提意見而未提反對來說,請問您我哪裡不滿?要是不滿,我早在優良評選時就直接給反對票了好嗎,這難道需要客氣嗎?→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9:02 (UTC)
- 『那麼我對與這種上黑榜限期整改的手段難以苟同。優良條目是社群對維基人辛勤努力貢獻的結果的肯定,優良條目的撤銷將是對貢獻者和社區共識的打擊,對此理應慎重考慮。』一個沒有來源或是來源標示不清的條目也能成為優良,也因為優良評選從沒有人跟我一樣針對來源有懷疑,所以始終不知道這個條目原來是個侵權的抄襲作品!請問您,那樣的共識跟標準難道就對其他努力找來源編輯的人是公平的嗎?我很同意您說的必須慎重考慮,所以我不是一開始就以提出侵權的方式先刪除條目內容,而是請大家在此幫忙察看是否這個內容是屬於侵權。什麼叫做上黑榜?所有評選都是公開,提出討論也完全正大光明,請問您什麼叫做黑榜呢?→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9:02 (UTC)
- (以下離題)建議把GA和FA的「撤銷」改成「重審」或是「重評」之類的,不然「撤銷」兩個字似乎會讓人火氣很大,而且我也覺得「撤銷」有一點無情的感覺。MLL☻TALK 2007年4月25日 (三) 10:50 (UTC)
- 很贊同您這個題外話,就像是刪除討論一樣,是句讓人反感的字眼。→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6日 (四) 03:56 (UTC)
- (以下離題)建議把GA和FA的「撤銷」改成「重審」或是「重評」之類的,不然「撤銷」兩個字似乎會讓人火氣很大,而且我也覺得「撤銷」有一點無情的感覺。MLL☻TALK 2007年4月25日 (三) 10:50 (UTC)
- 目前台灣電影這個條目經過20級以上的大師winertai修改過後已經漸漸不再明顯擁有上述的問題,不過當時評選時確實是個侵權條目,不知道這樣的大幅修改後是否還需要重新審議?這就有勞大家解惑了。→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6日 (四) 03:56 (UTC)
- 當時侵權的條目不代表這條目永遠都要背負著侵權的前科。只要條目候選GA和FA,在候選時就會受各維基人的檢視。投票者本應在投票前把關。另外,應該定訂入選後要一定時間後才可提重審(個人支持用重審而非撤消)。—Ellery 2007年4月28日 (六) 02:44 (UTC)
「」
為了極少數中國大陸憤青就申請保護,不是很划不來嗎?Yang wl 2007年5月16日 (三) 03:51 (UTC)yang wl 2007年5月16日
《撘錯車》
[編輯]為什麼沒有收錄這部電影?很懷念蘇芮的《酒矸倘賣無》呢。 -- 謝利孟 2007年6月2日 (六) 06:02 (UTC)
有關再次保護的討論
[編輯]以下是由保護申請的頁面移動過來,歡迎有異議者在此提出您的見解以求解決編輯戰問題後解除保護。→♥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7:24 (UTC)
- 我不想做那些無謂的編輯戰,既然大家認為這是個優良條目,理應按照資料來源寫出正確的內容。這只是個文化條目,沒必要捲入有政治色彩而且過於偏激與不中立的看法。請求回退至少為2007年6月2日 (六) 21:28 Wellfrog 所編輯的版本後繼續保護。→♥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5:48 (UTC)
要求保護台灣電影。—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20 (UTC)
- 抱歉沒看清楚就寫上保護請求,感謝Eky幫忙移動。Linuxwindows您也來要求保護啊?感謝您的支持啊!→♥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6:25 (UTC)
保護好啊,可以把一個爛條目曬在那裡讓所有的人看上一個月,至少比編輯戰要好。反正也在監視列表里,等解除保護了,我就再把那個電影法刪除。了不起這樣一直編輯戰、保護地循環下去。沒什麼大不了的。—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31 (UTC)
- 很遺憾您有這樣的心態,編輯戰是要解決以求達到共識,不是希望惡意循環下去。目前內容適不適合或是正不正確都應該以來源資料為主,您有不同看法歡迎您找另外的資料去和大家取得共識。→♥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6:37 (UTC)
- 你一句話不說就回退,你為什麼不去尋求共識?—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40 (UTC)
User:Chia 777說了這個條目是文化條目,沒有必要加入政治,可是他為什麼要用中華民國的法律去解釋台灣的電影?—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43 (UTC)
(:)回應,麻煩Linuxwindows,您要是真的看得懂中文,麻煩您去看一下該段落的來源出處內容。→♥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6:48 (UTC)
- 回應User:Chia 777,首先請你不要搞人身攻擊,什麼叫「您要是真的看得懂中文」?日本人可是有素質的。那些法律我又去看了一下,寫的是中華民國,不是台灣。講文化就講文化,為何要加入政治?難道不用中華民國的法律就說不清楚什麼是台灣電影了嗎?—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53 (UTC)
- 我認為文化與政治千絲萬縷,不能說兩者沒有關係;我認為台灣電影應該以台灣共和國電影法來定義,中華民國以幽靈政權定立電影法,是妄顧現實,不符合歷史潮流,終於不會成功的。 winston (lee) 2007年6月3日 (日) 07:02 (UTC)
關於兩岸問題,是有必要討論(談判)的,但是在這一版討論就很無聊,連兩岸政府都解決不了的問題,你們以為在維基討論可以解決了什麼問題?這根本就是政治,政治問題要在政治層面解答,維基人別要太自大。 winston (lee) 2007年6月3日 (日) 08:39 (UTC) 對不起,如果可以的話,我收回我的語言;如果不可以收回,我願意在我能力範圍內承受一切因我的發言引致的後果。 winston (lee) 2007年6月3日 (日) 14:46 (UTC)
我可從沒想過在這裡能解決什麼政治問題,那些資料跟內容更加不是我寫上去的,而且我還是主張這個條目在當時評鑑優良時根本不符合規定,所以提議重審。Linuxwindows所說確實不是沒道理,但是希望Linuxwindows尊重一下前人的編輯,如果您認為不適當,歡迎找些更適當的來源完善條目,而不是一意的以私人看法去刪除別人的貢獻。在我來說,中華民國也好,台灣也好,實質上跟我並無太大關聯。我不反對中華民國的描述,也不會反對台灣的描述。另外,Linuxwindows請您搞清楚什麼是人身攻擊。如果您認為我前面的語言是對您的人身攻擊,那我只能說不知道是您的中文不好還是我中文理解能力欠佳了?另外回應User:Winstonlee,我當不當維基人都有自大的地方,也有不自大的地方。您的語言可能讓我感到您其實比我自大的很!※沒事,這種事情我常發生,不需要道歉。^_^→♥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8:52 (UTC)
維基百科本來就是可以讓別人修改的,如果前人的東西有錯誤而不能改,那不是違背宗旨了嗎?這個條目是寫文化的,沒有理由非要加上中華民國的法律。如果一定要加,請加上台灣國的法律。否則,就要在條目中詳細地說明中華民國和台灣的關係,詳細地說明中華民國電影和台灣電影是怎麼畫上等號的。要麼,就不要說什麼法律。本來什麼是台灣電影很清楚,有些人非要政治化。—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11:13 (UTC)i
Yang wl 2007年6月6日 (三) 09:14 (UTC)我還以為只有中國大陸憤青,沒想到還有台灣獨立憤青咧。台灣現在由中華民國政府實效管轄,用中華民國法律解釋台灣電影有何不對?我是不知道日據時代日本有沒有法律來為台灣電影做定位,不過想必是沒有吧。
中華民國=/=台灣。—Linuxwindows 2007年6月6日 (三) 17:42 (UTC)
- 台灣∈中華民國。—Yang wl 2007年6月8日 (五) 03:32 (UTC)
我基本上同意您的觀點,台灣∈中華民國。需要澄清的是,台灣和中華民國有著不同的內涵和外延。現在台灣由中華民國有效統治,這是事實。但是台灣主要是個地理概念,指台灣島,某種意義下也包含周邊的小島。中華民國是個政治概念,指中華民國政府。我們可以說台灣曾經被荷蘭人殖民過,我們不能說中華民國曾經被殖民過。我們可以說台灣被清政府割讓給了日本,我們不能說中華民國被清政府割讓給了日本。我們可以說中華民國是個國家,我們不能說台灣是個國家(除了歷史上的台灣民主國)。我們可以說中華民國是1912年元旦成立的,我們不能說台灣是1912年成立的。我們可以說中華民國的國父是孫中山,我們不能說台灣的國父是孫中山。我們可以說陳水扁是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我們不能說陳水扁是台灣第十任總統。我們可以說外蒙古是中華民國名義上的領土,我們不能說外蒙古是台灣名義上的領土。總之,台灣和中華民國有著不同的內涵和外延。這個條目是寫文化的,可以直接說台灣電影是在台灣製作、編、導、主演的電影。既簡單又清晰。沒有必要加入有爭議的政治話題。台灣和中華民國的關係,乃至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都很複雜。如果要在這個講文化的條目里強行假如中華民國等於台灣、中華民國電影法等於台灣電影法的說法,是畫蛇添足。況且還有上面朋友提出的中華民國電影法對於日治時期的有效性的問題,也是說不過去的。所以我建議把條目的重點放在電影上,那個中華民國電影法刪除了就可以了,沒有必要保留。—Linuxwindows 2007年6月8日 (五) 11:29 (UTC)
- 不同意,簡單來說,中華民國是統治者,台灣是被統治者;中華民國電影法是管轄者,台灣電影是被管轄者。現階段,台灣電影的內涵,完全被中華民國電影法所控制,根本不可能切割。Yang wl 2007年6月8日 (五) 11:59 (UTC)
我認為中華民國電影法管轄的是中華民國電影,不是台灣電影。如果要把中華民國電影等同於台灣電影,即是要把中華民國等同於台灣,但如我上面所說,台灣和中華民國有著不同的內涵和外延,二者並不等同。回到電影,阮玲玉是中華民國電影演員,不是台灣電影演員。《誰之過》是台灣電影,不是中華民國電影。即使考慮1949年以後的電影,中華民國電影法中也沒有說到台灣,而中華民國憲法也還沒有改動中華民國領土範圍。還是那句話,加上中華民國電影法是畫蛇添足,把本來是文化的條目加入了政治色彩,根本沒有必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8日 (五) 14:12 (UTC)
- 我想您沒看懂我前面的內容,我沒有把中華民國電影等同於台灣電影,只是現階段台灣電影完全被中華民國電影所控制,完全不可能切割。另外文化被政治完全控制不但是現況,根本是全球的常態,不是你說沒有必要提及就沒有必要的。真要說有修改的必要的話,可能把中華民國電影法的位置移到國民黨遷台以後,要全部刪除我絕不接受。Yang wl 2007年6月9日 (六) 02:18 (UTC)
看到您說的「現階段台灣電影完全被中華民國電影所控制,完全不可能切割」我感到比較欣慰,看到「文化被政治完全控制不但是現況,根本是全球的常態」我也感到比較欣慰。我同意您的這些觀點。就按照您的建議,把中華民國電影法的內容移動到介紹國民黨遷台以後的那一部份,並講清楚現在台灣電影完全被中華民國電影所控制。—Linuxwindows 2007年6月9日 (六) 08:56 (UTC)
鄧麗君唱的海韻大家聽過,原電影有人看過嗎?相關資料很難找,評論也不多,但我還是覺得蠻浪漫的呢。 winston (lee) 2007年6月18日 (一) 13:39 (UTC)
相關史料以及學術文獻遠少於腳注
[編輯]在編輯台灣電影條目,在建議上,請多多擅用腳注,在台灣電影#相關史料以及學術文獻所列文獻多過於台灣電影#參考文獻,台灣電影#參考文獻所使用便是腳注,關於腳注標示方式,可參見Wikipedia:腳注,或者參考其它條目:湯姆叔叔的小屋、螢火蟲 (電視劇)、油紙傘、柴山等,謝謝。-yiken (留言) 2008年6月16日 (一) 17:04 (UTC)
欠缺
[編輯]少了商業電影的部分,比如社會寫實片、賭片,還有邵氏和國泰在臺灣拍攝的武俠片,許不了當年的電影最少在台灣不會比後來的周星馳的口碑差,缺乏很多這方面的資料
優良條目重審
[編輯]台灣電影(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傳播媒體 - 電影,提名人:7(留言) 2014年11月30日 (日) 07:36 (UTC)
- 投票期:2014年11月30日 (日) 07:36 (UTC) 至 2014年12月7日 (日) 07:36 (UTC)
- 此條目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故提交重審,理據:來源改善模板已掛15個多月,仍然有大量段落章節無來源或來源不足。—7(留言) 2014年11月30日 (日) 07:36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有2個或以上的章節無來源,不足成為優良條目。--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30日 (日) 08:5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來源改善模板,大量段落缺乏來源。--Fxqf(留言) 2014年12月1日 (一) 10:5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同上述。--Kingskon(留言) 2014年12月1日 (一) 17:38 (UTC)
- :0支持,4反對,撤消。--116.29.25.175(留言) 2014年12月7日 (日) 08:58 (UTC)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一種影片被稱為「國片」?
- 台灣電影條目由219.68.233.230(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非一人主編或主編者非註冊用戶,屬於「休閒娛樂」類型,提名於2015年1月4日 12:43 (UTC)。
- (-)反對:對上一次編輯距今已近一個月。此外,該條目尚掛有維護模板。樓主這樣做我著實無語。--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5年1月4日 (日) 14:36 (UTC)
- 已取消,五天內無任何重大擴充。--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月15日 (四) 07:25 (UTC)
侵權
[編輯]葉又嘉添加侵犯版權的編輯,對此個人網頁taojianbao.myweb.hinet.net/city/mvphoto/mvphoto.htm有侵權行為,如網摘自該網頁的梅崗春回(1954年)段落:「國民黨政府來台初期,台灣的電影幾乎都是由政府出資拍攝的政治或政令宣傳片,一方面讓由中國退守台灣的電影工作人員不至於沒飯吃;另一方面則達到政治宣傳的效果。例如公賣局投資拍抓私菸私酒的《良心與罪惡》、農教公司推出的《美麗寶島》等。」看來距離優良條目是越來越遠了,真是辛勤的搬運工!
(:)回應:已經修改,還有留言請留名--葉又嘉(留言) 2015年12月5日 (六) 15:21 (UTC)
- 看你到處和編輯們打編輯戰,留不留名有差嗎?就這段來說,光復後所有專業人才都是難能可貴的,這些文創工作人員和同期幫助台灣電網復電的工程人員一樣,是一個社會所必需的,而不是給他一口飯吃,那年頭沒電視、沒第四台更沒網路、我不知道原PO是如何判定所謂不致沒飯吃的。你這樣沒經歷過稍早的年代,又不引用可靠來源是很危險的,就像台語電影條目之前有個編輯寫拍一部電影只要台幣20萬,一個家庭主婦的零用錢就能拍,要知道當時公教人員一個月薪水也不過一百初,經濟狀況稍好的蕉農,一年也不過收個20萬,其中肥料錢就佔一半以上,他之後段落敘述的,可想而知都是一些泛政治的言語,可靠嗎?你繼續寫吧,這條目我就台灣電影百年前,幫忙寫過一些,之後又很多人改寫過,早就不是原來的樣子了,本來想幫忙加點來源,我看也就算了。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台灣電影中的4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tfi.org.tw/word/Yearbook/2016_Taiwan_Cinema_Yearbook.pdf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503175728/http://www.tfi.org.tw/word/Yearbook/2016_Taiwan_Cinema_Yearbook.pdf
- 向 http://www.tfi.org.tw/word/Yearbook/2017_Taiwan_Cinema_Yearbook.pdf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130204322/http://www.tfi.org.tw/word/Yearbook/2017_Taiwan_Cinema_Yearbook.pdf
- 向 http://www.tfi.org.tw/publicinfo/%E5%85%A8%E5%9C%8B%E9%9B%BB%E5%BD%B1%E7%A5%A8%E6%88%BF%E6%88%AA%E8%87%B32017%E5%B9%B4%E5%85%AD%E6%9C%88%E5%89%8D%E8%B3%87%E8%A8%8A%20v2.pdf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801120733/http://www.tfi.org.tw/publicinfo/%E5%85%A8%E5%9C%8B%E9%9B%BB%E5%BD%B1%E7%A5%A8%E6%88%BF%E6%88%AA%E8%87%B32017%E5%B9%B4%E5%85%AD%E6%9C%88%E5%89%8D%E8%B3%87%E8%A8%8A%20v2.pdf
- 向 http://www.tfi.org.tw/publicinfo/%E5%85%A8%E5%9C%8B%E9%9B%BB%E5%BD%B1%E7%A5%A8%E6%88%BF%E6%88%AA%E8%87%B32017%E5%B9%B4%E4%B9%9D%E6%9C%88%E5%89%8D%E8%B3%87%E8%A8%8A_1003.pd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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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 - 向 http://www.tfi.org.tw/news-info.asp?N_ID=1887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1203082714/http://www.tfi.org.tw/news-info.asp?N_ID=1887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8年7月4日 (三) 20:37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台灣電影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tfi.org.tw/news-info.asp?N_ID=1741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225064906/http://www.tfi.org.tw/news-info.asp?N_ID=1741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