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端伯
黃端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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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儀制司主事 | |
籍貫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建昌府新城縣 |
字號 | 字元公 |
諡號 | 烈愍(清乾隆年間追諡)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南京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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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端伯(?—1645年),字元公,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建昌府新城縣(今江西省黎川縣)人,生平好佛,嘗鐫私印曰「海岸道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散文家、詩人,因拒降清廷而殉國。
生平
[編輯]黃端伯自幼聰敏好學,博覽經史。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進士,次年授浙江寧波府推官。那時倭寇常犯浙江沿海一帶,他集思廣益,提出防倭十條計策,使該地倭患大為減輕。他在寧波「布衣素食,貨利不攖其心」。對初次犯法者重在教育,對賄賂者則深惡痛絕。對窮書生,只要有文才,便加意勉勵,給予資助和推薦。
崇禎五年(1632年),因母病故,遂回故里,三年服滿,改任杭州府推官。他辦事幹練,廣知博聞,公務之餘,常邀兩浙學士講學於西湖,為當地培養人才。崇禎十年(1637年),考選北上時,又逢父喪,居家七年。耳聞目睹居住在建昌(今南城縣)的益王朱慈炱作威作福、窮奢極欲的種種行為,義憤填膺,上疏朝廷,列數朱在建昌「擅增兵甲」,「擅增民詞,批行郡縣,騙害良民」等惡行。結果,反被朱慈炱誣諂為離間親藩。黃端伯於憤怒中棄官為僧,避居廬山。
崇禎十七年(1644年),闖王李自成陷北京,崇禎帝自縊。鎮守山海關的遼東總兵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福王朱由崧即於南京稱帝,黃端伯面北働哭,盼為國效力。經禮部尚書姜曰廣推薦,授為正六品禮部儀制司主事[1]、禮部儀制司郎中[2]。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南京失守,朱由崧逃逸,禮部尚書錢謙益、忻城伯趙之龍等偕百官皆迎降。城內自殺殉國者,除南京守備太監韓贊周以外,只有十二人,其中高級官員僅刑部尚書高倬,其餘皆是中下級官吏以及一般讀書人,故時人嘆曰:「國家無事,公卿大臣享其尊榮;不幸有變,儒生小臣奮其義烈!」
黃端伯在其寓所能仁寺傍門書寫「大明禮部儀制司主事黃端伯不降」大字,拒不出迎。清豫親王多鐸,命兵卒將端伯押至面前,並吆喝使跪,端伯不屈。多鐸拍案叱喝:「你認為弘光帝是何種人物,想為他一死?」端伯朗言:「皇帝聖明!」不願多說一句。多鐸問:「馬士英何等臣屬?」端伯答曰:「馬士英,忠臣也!」多鐸又可氣又可笑,問:「馬士英乃大奸臣,何得為忠?」黃端伯說:「馬士英不降,擁送太后入浙江,當然是忠臣。」他指著已經剃髮易服的趙之龍等人說:「這些人才是不忠不孝之人。」
多鐸點頭良久,他問:「素聞黃先生耿介孤直,能否在大清做官?」黃端伯斷然拒絕並斥責迎清失節之人,說得降臣趙之龍等人面色發赤。多鐸將其關押在江寧逾四個月,其間端伯一再拒絕清廷勸降。雖然身處牢獄之中,依然談笑如常,且作《明夷錄》言:「丹心傾漢室,碧血吐秦廷」以明其志。六月十四日,清政府下令剃髮,他指頸說:「我寧剃(殺)頭不剃髮」。八月十三日,多鐸再勸端伯降,並威脅道:「不降則戳!」黃端伯誓死拒降,多鐸遂命殺之。臨刑前,黃端伯面北遙拜,顏色自若[3][4],「北向叩頭,口呼高皇帝、烈皇帝就死」。口占絕命詞曰[5]:
對面絕商量,獨露金剛王。
割截無嗔恨,刀山是道場。
隨即整肅冠履,昂首引頸受刃。劊子手心驚目眩,不敢舉刀,黃端伯厲聲高喊:「何不刺我心!」。觀者萬餘,焚香拜泣,連多鐸也嘆稱「南來硬漢僅見此人」。
身後
[編輯]端伯殉節身死後,清廷將其收斂入棺,並將其靈柩疊至家鄉新城,葬於忠孝橋側。明魯王朱以海在紹興監國時(1646~1653),贈黃端伯太常寺卿,追諡忠節。明唐王朱聿鍵隆武年間(1645-1646)亦封其為禮部尚書,諡忠毅。清乾隆(1736~1795)時以表彰明朝殉國忠臣之故,追諡烈愍。《明史》有傳[6]。
著作
[編輯]黃端伯在文學創作上有所建樹。其散文文筆犀利,淋漓流暢。其詩真實生動,感人肺腑,表達了他憂國思安、保衛河山的忠節氣概,但他好佛迷禪,多用禪語,又是影響其創作的主要弊端。傳之於世的有《易疏》5卷、《東海集》、《廬山集》、《瑤光閣集》13卷(其中詩2卷、雜文10卷),皆列入《四庫全書》。
參考文獻
[編輯]- ^ 《清朝通志·諡法略》卷五四
-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卷八
- ^ 《靜志居詩話》卷二十:黃端伯,字元公,建昌新城人。崇禎戊辰進士,除寧波推官,改杭州,歷禮部郎中,南京既下,死於市。有瑤光閣集。
- ^ 民國十三年鉛印本《南豐縣志·35卷》2026-2027:黃端伯,字元公,新城人。崇禎戊辰進士。歷甯波杭州兩府推官,治行爲天下第一。行取入京,中途以憂歸。益王圖不軌,端伯發其謀,王雖互相訐奏,而卒不敢動。福王時,薦起禮部儀制司主事。大清兵入南京,端伯不屈死之。端伯曾至南豐,有《登軍峯詩》。湯來賀、李蕚林皆其門人也。
- ^ 全祖望輯《續甬上耆舊詩·卷三十四》
- ^ 《明史·卷275》:端伯,字元公,建昌新城人。崇禎元年進士。歷寧波、杭州二府推官。行取赴都,母憂歸。服闋入都,疏陳益王居建昌不法狀。王亦劾端伯離間親藩,及出妻酗酒諸事。有詔候勘,避居廬山。福王立,大學士姜曰廣薦起之。明年三月授儀制主事。五月,南都破,百官皆迎降。端伯不出,捕繫之。閱四月,諭之降,不從,卒就戮。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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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應弦 |
明朝慈谿縣知縣 崇禎年間 (署任) |
繼任: 汪偉 |
前任: 楊卓然 |
明朝杭州府推官 1634年-1637年 |
繼任: 王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