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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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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納粹德國獵豹式驅逐戰車(Jagdpanther)
英國SP17射手驅逐戰車,因車內空間原因,駕駛座在固定開放式砲塔後部,正常行駛時火砲向後,被戲稱為「倒開」的驅逐戰車
M10驅逐戰車
雲豹裝甲車的火砲型
美國T28驅逐戰車
獵虎式驅逐戰車
「驅逐戰車」的各地常用名稱
中國大陸坦克殲擊車
臺灣驅逐戰車[註 1]
港澳驅逐戰車
星馬自行反坦克炮
日韓驅逐戰車

驅逐戰車英語tank destroyer)是一種專門設計用直射火砲摧毀其它裝甲車輛裝甲戰鬥車輛,屬於一種主要用於伏擊的車載(通常為履帶式)反戰車砲。此類裝甲車輛出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在原創國納粹德國的語境中細分為有重裝甲的獵坦克(德語:Jagdpanzer),如獵豹Jagdpanther)和獵虎Jagdtiger);和輕裝甲的裝甲獵車Panzerjäger);英語則將這兩者統一歸類為「驅逐戰車」(直譯為「戰車摧毀者」)。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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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戰車火箭反戰車飛彈尚未開發的時候,面對重裝甲的戰車僅能依靠大口徑反戰車砲進行摧毀,但是拖曳式反戰車砲的運動性無法有效跟隨機械化部隊的作戰協調,因此武器工程師設法將大口徑反戰車砲搬上裝甲車輛上,使得反戰車砲也可以跟隨機械化部隊執行機動作戰,作戰主要目的是「專門對付敵方的戰車」,因而稱為「Tank destroyer」。

由於對於擊毀戰車的方式各國有著不同想法,必須在火力、裝甲和機動力三者上做出取捨,驅逐戰車的設計之後出現幾種不同的概念。

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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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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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的主流概念源自德國自「閃電戰」發展出的「裝甲獵車」/Panzerjäger。因受凡爾賽和約的限定,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德國的1、2號戰車火力貧弱,僅適於內務鎮暴用途;秘密研製的3號中戰車剛剛裝備部隊且最初裝備的僅為37公釐砲,在入侵法國戰役時總共製造了約300輛,遠低於法軍擁有的1000餘輛裝備47公釐以上火砲的中型以上戰車。為應對在進攻中遭遇的大量法國戰車,德國以1號輕戰車車身為底盤,使用僅有前側防護的固定露天砲塔,安裝了47公釐反戰車火砲成為驅逐戰車;後來在入侵蘇聯巴巴羅薩計劃準備中,亦將2號輕戰車如法炮製裝上75公釐反戰車砲成為驅逐戰車。設計理念使用與戰車相同的底盤,犧牲裝甲以加強火力,而保持機動力使這類戰鬥車輛也可以跟隨機械化部隊執行機動作戰;同時除火砲砲塔部分外,車體諸多的繁雜零件與對應的戰車相同,簡化了後勤的零件供應,駕駛相應戰車的車手也無需專門訓練很容易就能操作此類驅逐戰車並進行簡單維修。德國最初設計理念為了承擔後座力以及加大戰鬥室以容納反戰車砲的復進機長度故多數使用無砲塔(或稱固定露天砲塔)設計,除此之外因為撤銷了砲塔的設計因此在製造以及成本上也比普通戰車來的低廉。實戰中跟隨戰車一同進攻,但位於戰線較後,利用其威力更大的火砲對衝鋒在前的戰車提供直接反戰車火力支援(對於反步兵和反工事的火力支援則發展出「突擊戰車」/「突擊砲」/Sturmpanzer)。

各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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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設計普遍被二戰參戰國家(包含二戰末期的美國)所接受,在二戰中也成為部份缺乏足夠戰車之國家的最佳代用品。美國利用M4雪曼戰車底盤的M10狼獾M36驅逐戰車,蘇聯使用T-34戰車底盤的SU-85SU-100驅逐戰車亦採用這種概念,不過德、蘇、美的設計理念略有差別。戰爭中期,蘇德雙方因為戰事愈發激烈,為減少露天砲塔的傷亡,均傾向於固定全封閉砲塔,並漸次提高砲塔裝甲的厚度;德國更是因為必須面對蘇聯的T-34鋼鐵洪流,演化出「獵戰車」/Jagdpanzer,以正面對決為其設計核心,加強火力和裝甲,犧牲機動力,因此設計了比同等戰車厚重的裝甲以及大口徑反戰車砲,成為重型獵戰車。這類戰鬥車輛因屬重型、超重型,造價高昂,產量極為有限,由於大多因為厚重裝甲而使機動性降低,且無砲塔設計使射擊角度受限極大,相對適合應用於防禦作戰,而不適合攻勢作戰。

而美國因為龐大且未受戰爭影響的本土生產能力,參戰後很快掌握制空權,因此其驅逐戰車傾向於選擇輕裝甲的旋轉露天砲塔。美國的「巡洋艦」式的驅逐戰車在思想上則是被1930年代的步兵戰術制約。由於一開始的目標選擇只限制在驅逐支援步兵作戰的戰車,所以增強機動力,犧牲火力和裝甲。美國裝甲兵軍官對驅逐戰車的要求是重視搜索以及速度,搜索以提早取得敵人位置,以速度繞過戰車的厚重裝甲進而打擊其脆弱地區;這類需求制定直到美國參與二戰時仍未修改,因此美國驅逐戰車的特點除了為了方便搜索而設計的開放式砲塔外,其火力以及體積上有著中戰車標準以上,但速度與裝甲卻有著輕戰車的等級以達到高速迂迴作戰的軍事思想。原計劃脫離速度較慢的戰車部隊獨立作戰。由此開發出連底盤全新設計,被指揮官安德魯·戴維斯·布魯斯中校稱為「巡洋艦」風格,更確切地說頗具「牛仔」風格的M18地獄貓驅逐戰車。指揮官雖然滿意這武器,但其76公釐M1戰車砲(藥室容量140立方寸為M10狼獾使用的同口徑M7砲200立方寸的70%)無法對1944年西線的納粹重戰車構成傷害,前線官兵希望有更大口徑的火砲,最終原本近9,000輛的生產計劃縮水至2,000餘輛。

設計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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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戰場實戰檢驗,遲至二戰後期,即便是正規的30噸M4、30噸的T34,與44噸的豹式直接交換比也僅約4:1(M4、T34承擔了更多的反步兵和反工事任務),為了對付德國齊格菲防線的堅固碉堡以及德軍重型戰車,美國才開始採用「裝甲獵車」概念,利用M4戰車底盤搭載76公釐甚至90公釐重砲,成為M10狼獾、M36驅逐戰車驅逐戰車。

其中比較特別的,一是英國絞盡腦汁終於將具有300立方寸藥室的76公釐QF-17磅砲塞進改裝的砲塔,裝在M4底盤上,兼備重火力和原有的砲塔裝甲成為「螢火蟲」戰車;二是美軍的M10狼獾放棄厚砲塔裝甲側重火力成為驅逐戰車,作為戰時倉促改裝的反戰車武器,其200立方寸藥室的M7砲尚可對付當時西線的德軍戰車,不過其旋轉露天砲塔未能配平,重心不在砲塔座圈中心,且因空間不足,無法安裝M4戰車的機械砲塔旋轉機構,須人力手動操作,導致砲塔旋轉緩慢,甚至在傾斜地段無法向重心增高的方向旋轉,因此有經驗的車長寧可將其當作固定砲塔使用,而放棄其並不可靠的旋轉機構。雖然這些倉促改裝的驅逐戰車與全新設計的M18地獄貓相比,各種機械故障頻發,但作為戰車部隊的直接反戰車火力支援被大量生產和使用,總產量近9,000輛,用掉約1/6的M4戰車底盤。同時美國亦注意到重裝甲無砲塔的「獵戰車」理念,製造了T28超重戰車計劃用於正面攻堅防線,最終因造價過高產量僅2輛,且開發過遲未投入戰場。

戰後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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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成型裝藥無後座力砲的使用與反戰車飛彈的出現,反戰車方式多樣化,不一定需要龐大的體積安裝重型火砲亦有擊毀戰車可能。所以戰後的驅逐戰車大都走向美國風格小型化與高速化,裝載輕型與減壓反戰車砲成本便宜並可大量生產;與裝載反戰車飛彈、無座力砲或重型後膛裝填迫擊砲的裝甲運兵車步兵戰鬥車一度並存,最終這些多功能車輛以接近的裝甲、破甲能力和機動速度,逐漸取代專業驅逐戰車的任務。

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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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後,各國現役的驅逐戰車幾乎已絕跡,但仍有若干輪式裝甲車輛加裝減壓的上一代105mm反戰車主砲,形成一種輪式驅逐戰車,例如半人馬裝甲車,可以算是驅逐戰車概念的最後遺留。該類輪型戰鬥車輛因為本質是步兵裝甲車所以防護力較弱,一般僅需抵抗14.5mm穿甲彈;主砲雖無法與上一代戰車比擬,仍有對敵方中、輕裝甲車輛構成威脅的火力,形成與原始驅逐戰車的戰術特性完全不同的新用途。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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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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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此一譯名來自日文英文「Tank destroyer」的翻譯。日文將「destroy(er)」譯為「驅逐(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