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非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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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系列條目 |
名家論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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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堅白、合同異、白馬非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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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龍、惠施、鄧析、宋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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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龍子》、《鄧析子》 《尹文子》 |
相關條目 |
諸子百家、稷下學宮 |
白馬非馬,中國戰國時期由名家提出辯論問題。其中最著名的論據由公孫龍提出,根據離堅白的思路而建立。在現代邏輯分類中屬於認識論的範疇。
歷史
[編輯]白馬非馬,這個論證,在公孫龍之前應該已經存在。《戰國策》中,蘇秦曾提到刑名家以白馬非馬立說[1]。《韓非子》記載,宋人倪說(兒說),以白馬非馬,辯贏齊國稷下學者[2]。
原文論證
[編輯]白馬非馬的論證,被收錄在《公孫龍子·白馬論》中。
公孫龍首先建立了「白馬非馬」這個命題,主要的理由是,「馬」是用來描述外形,而「白」是用來描述顏色,顏色與形狀屬於不同範疇,所以白馬不能說是馬[3]。白馬是由顏色(白色)與外形(馬),兩種特徵結合而成。如果不具備顏色(白色)這個特徵,單單只有外形(馬),就不能說是白馬[4]。
他接著強調,黃馬、黑馬皆是馬,但黃、黑馬不是白馬。如果白馬是馬,那黃馬、黑馬不是白馬,所以也不是馬,與命題矛盾,所以不成立。《白馬論》:「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使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馬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明。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公孫龍的論證如下:
- 白馬有兩個特徵:
- 有馬的特徵
- 白色的
- 而馬只有一個特徵:
- 有馬的特徵
- 因此擁有兩種特徵的白馬不等同馬,所以白馬非馬。
批評
[編輯]公孫龍的主要理據是:當我們說「馬」時,什麼顏色的馬,如白馬、黃馬、黑馬等,都包含在內;然而,當我們說「白馬」時,卻只能包含白馬而不能包含其他顏色的馬。因此,他便主張與眾不同的「白馬非馬」說。然而,以下兩種關於「是」的定義,可以指證公孫龍對於語義的錯誤想法:
在日常語言中,「是」主要有二義:
- 包含於或即隸屬的意義——「是」用來指一語詞所指的事物包含在一類事物中,例如月亮是衛星(的一種)、麵包是食物(的一種)等。
- 等同的意義——表示兩語詞所指的事物等同,例如倫敦是英國的首都,三角形是有三條邊的平面圖形等。
據此,與「是」相反的「非」或「不是」,也主要有二義——不包含及不等同的意義。
在二義中,第一義而非第二義是較普遍使用的,因為一語詞所指的事物往往與別的語詞所指的不相同。但當公孫龍說「白馬非馬」時,他卻使用第二義。所以他說「白馬非馬」,其實是說「白馬」指的事物(白色的馬)不等同「馬」指的事物(所有顏色的馬)。至於他否定別人說「白馬是馬」,這明顯是詭辯,因為這是一般人更常使用的「是」的意義,是指「白馬」包含於「馬」中,這只是與公孫龍自己使用「是」的意義不同,而不是這樣使用「是」是錯誤的[5]。
參考文獻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托馬斯·明:〈解決「白馬論」:莊子之「白馬非馬」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是」和指稱闡明「是」字的一些用法,並解「白馬非馬」之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