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化麟
外观
李化麟(16世纪—17世纪),号淡河,陕西西安府同州韩城县人[1],明朝、清朝政治人物。
李化麟年少时有文学名声,因家中贫穷而经常受雇抄书,赚来谷物都交付父母。崇祯九年(1636年),中式顺天乡试第八名举人[2][3],到十六年(1643年)成进士,改任庶吉士。入清朝后,他在顺治初年获授给事中。山西人民上言:“某地有矿,可以备资开采。”朝廷商议将实行,他坚持不可开采,上疏后朝廷停止此事。李化麟为人谦厚,坚持大义不徇私;有死囚拿白金请求脱罪,他大骂对方:“杀人者死,怎可欺天!”此事证实他如此清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