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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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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履端
《松江邦彦画像》之张履端像
《松江邦彦画像》之张履端像
大明兵部主事
籍贯直隶松江府华亭县
字号字旋吉,号元思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四十年壬子科举人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张履端(?—?),旋吉元思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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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年(1612年)与兄张拱端、弟张轨端三人同是壬子科应天乡试举人[1],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晋江县知县[2],四十六年(1618年)任福建乡试同考官,识拔黄道周,有知人之誉。

束鹿县知县,整治恶徒,为避滹沱河水患,改建新城。秩满,授兵部主事,兵部尚书王永光因灾异陈言,魏忠贤疑心是张履端之谋,夺其职。崇祯元年(1628年)召复原职,病卒。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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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南通志·人物志·宦绩三》(卷一百四十一):张履端,字旋吉,华亭人,万历壬子与兄拱端、弟轨端同举于乡。丙辰成进士。
  2. ^ 《晋江县志·政绩志·文秩之二》(卷三十五):张履端,号元思,直隶进士。万历间任晋江知县。综核严明,吏事精悉。时海氛不靖,讹言烦兴。躬历海澳,严保甲之约,厉接济之禁。勾引诸奸,立逮而置之法。豪干者绳以威,虽通显不避。寓抚字于催科,总岁额而均通之。权缓急先后,吉为令。旧逋则量其户赋而轻重征焉。城乡称便,鸡犬不惊。尝言:“若骫法以徇人,如小民何?”人以为仁人之言。节《霞栖藏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