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可期
外观
徐可期(16世纪—1635年),字烜父,浙江金华府永康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徐可期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浙江乡试举人[2],崇祯元年(1628年)成进士,获授行人,奉命册封蜀王和辽王,期间减少供帐、节省夫役,推却亲王赠送的金帛,清望益著。考选福建道监察御史,因为正直触犯权贵,改任刑部主事,召对时曾抗疏请求撤除各地监视宦官;陞员外郎兼掌四司印,当时山西、陕西流寇肆虐,外任官员大多无辜被逮,他都力为申救。八年(1635年)他在任内去世,行李中没有无余金,同僚为他举丧,生平始终坚持清节,士子推为模范,入祀府学、县学、乡贤祠[1]。
著作
[编辑]有《书经贯言》、《太极正蒙宗旨》和《蜀游诗》[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光绪《永康县志》·卷六·选举
- 光绪《永康县志》·卷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