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思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思唐
大明湖广按察使
籍贯河南承宣布政使司祥符县
字号,字尚友,号西崖
出生弘治十三年庚申九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郭氏
亲属曾祖刘智,祖刘三
刘雄,母甘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刘思唐(1500年—?年),字尚友,号西崖,陕西宁夏右屯卫(贺兰县)军籍,河南省祥符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陕西乡试第十二名举人,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进士。十月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十二月授户部主事,改吏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出为浙江提学副使,升湖广右参政,官至按察使[1]

家族

[编辑]

曾祖刘智;祖刘三;父刘雄;母甘氏。具庆下,妻郭氏,子刘潜;刘渥;刘淹。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治《书经》,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进士。九月初六日生,行一,曾祖刘智;祖刘三;父刘雄;母甘氏。具庆下,妻郭氏,子潜;渥;淹。由卫学生中式陕西乡试第十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六十八名。改庶吉士,改户主事,改吏主事,员外,郎中,浙江提学副使,湖广右参政,按察使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