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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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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镐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参议
籍贯广东广州府东莞县
字号字周甫
出生弘治十五年(1502年)八月初九日
逝世嘉靖四十年(1561年)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翟镐(1502年—1561年),字周甫,镇南卫旗籍,广东广州府东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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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顺天乡试第一百二十七名举人,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会试第二百六十三名,三甲第三十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祁门县知县,升南京户部主事,升员外郎,出为河南按察司佥事,升河南布政使司参议[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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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翟旦骘;祖父翟荣,冠带总旗;父翟全,冠带总旗。母石氏。具庆下。兄翟镇、翟鉴,弟翟钺、翟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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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官衔
前任:
陈光华
明朝直隶祁门县知县
嘉靖十二年(1533年)上任
继任:
姚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