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幼春
林幼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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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大清福建省福州府 | 1880年2月24日
逝世 | 1939年8月24日 日治臺灣台中州大屯郡霧峰莊 | (59歲)
國籍 | 大清(1880年-1895年) 大日本帝國(1895年-1939年) |
別名 | 林進、林資修、林南強 |
教育程度 | 私塾 |
職業 | 詩人 |
活躍時期 | 19世紀 |
親屬 | 伯祖父林文察 |
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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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幼春(1880年2月24日—1939年8月24日),名進,字南強,譜名資修,號幼春、老秋,通稱林幼春。臺灣府彰化縣(今臺中霧峰)人,霧峰林家成員,日治臺灣文學家、社會運動者。
簡介
[編輯]林幼春生於福建福州,為林文察從孫,林文明之孫,母何氏福州人,4歲隨父母返回臺灣霧峰定居。幼讀四書五經、二十一史,曾學於林克宏、王君右、梁鈍庵,長於近體詩。
1895年乙未戰爭爆發,年方十六的林幼春從臺灣前往福建泉州避禍。戰事結束後返臺。成年後開始自管家族產業,並於1913年後擔任霧峰地區臺人區長及當地信用組合金融業的董事等。不過以詩文見長的他,亦為台灣文壇對抗台灣總督府施政的主力之一。1918年底與蔡惠如等櫟社友人創立臺灣文社,翌年1月創刊《臺灣文藝叢誌》,1921年7月則與同宗林獻堂共同籌組臺灣文化協會,主要目的在宣揚臺灣民族運動兼文化啟蒙。
1923年2月,他與蔣渭水、蔡培火共組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同年12月,因治警事件遭判刑三個月。1925年3月2日入獄,出獄後,林幼春辭退所有官方官職,曾任臺灣民眾黨顧問。1930年在報上介紹吳虞的「非孝論」,引起論戰。1931年2月,辭任臺灣民眾黨顧問後,即隱居霧峰。1934年5月,張深切發起「臺灣文藝聯盟」,機關雜誌《臺灣文藝》之印行,得力於幼春之捐助,始得以順利出刊。1935年12月,楊逵退出《臺灣文藝》,另創《臺灣新文學》,幼春捐助300元,此款足使該刊發行3期,後仍持續贊助。西曆1939年10月2日(農曆8月24日)病逝於家宅。
林幼春擅長詩作,與丘逢甲、連雅堂並稱臺灣三大詩人,身後留有《南強詩集》。林幼春散文亦佳,舉凡櫟社二十年題名碑的碑文,《櫟社沿革志略》及林癡仙《無悶草堂詩存》的序文、櫟社社友的弔祭文章等多出自其手筆,傳達深刻的漢族文化意識。
1925年3月因「治警事件」入獄,其監獄文學有入獄前的〈吾將行〉、及入獄後所寫的〈獄中聞畫眉〉、〈再聞畫眉〉、〈獄中寄內〉、〈詠史〉、〈四月十五夜鐵窗下作〉、〈獄中十律〉、〈獄中感春賦落花詩以自遺〉等詩、〈入獄及出獄家書三封〉散文。
林幼春亦好讀小說,嘗言「文章要做的通,最好多讀小說。」但因為當時世家子弟讀小說被認為是一種沒出息的行為,他為避免家人監視,悄悄地躲在暗樓上,僅憑如豆般的燭光耽讀小說。[1]
作品
[編輯]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台灣省文獻會編:《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九人物誌,1996年。
- 林文龍,〈臺灣詩薈作者簡介〉附錄。
- 台灣新民報,《臺灣人士鑑》,1934年,臺北,臺灣新民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