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洪剛
外觀
崔洪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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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泰安市委員會書記 | |
現任 | |
就任日期 2018年5月 | |
前任 | 王雲鵬 |
中華人民共和國濱州市人民政府市長 | |
任期 2013年3月—2018年5月 | |
前任 | 張光峰 |
繼任 | 宇向東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61年5月(63歲) |
籍貫 | 中國山東省淄博市 |
民族 | 漢族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學歷 | 中央黨校研究生 |
崔洪剛(1961年5月—),山東淄博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8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0月參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程度。曾任山東省泰安市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兼)[1]。
2024年11月25日,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崔洪剛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2]。
人物經歷
[編輯]崔洪剛是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3],山東省十次黨代會代表,中國共產黨山東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4],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六屆淄博市政協常委。淄博市十一屆人大代表。2018年2月24日,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5]。
崔洪剛於2013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山東省濱州市市長。2018年5月升任中共泰安市委書記。2021年8月,因年齡原因轉任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2023年1月卸任,同年8月,崔洪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
2024年2月,崔洪剛被山東省紀委監委開除黨籍和公職。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崔洪剛作出逮捕決定[7]。
2024年11月25日,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崔洪剛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崔洪剛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23年6月,崔洪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299萬餘元[8]。
參考文獻
[編輯]- ^ 崔洪刚 简历. 人民網 地方領導資料庫. [2020-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14).
- ^ 崔洪刚一审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Weixin Official Accounts Platform. 泰山晚報. [2024-11-25].
- ^ 山东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75名代表名单. 齊魯網. [2020-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8).
- ^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20-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1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光明網.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9).
-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崔洪刚接受审查调查. 中國經濟網. [2023-08-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18).
- ^ 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國經濟網. [2024-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20).
- ^ 崔洪刚一审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Weixin Official Accounts Platform. 泰山晚報. [2024-11-25].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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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雲鵬 |
中國共產黨泰安市委員會書記 2018年5月—2021年8月 |
繼任: 楊洪濤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張光峰 |
濱州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3年3月—2018年5月 |
繼任: 宇向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