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奧康奈爾·布拉德利
威廉·奧康奈爾·布拉德利 William O'Connell Bradley | |
---|---|
第32任肯塔基州州長 | |
任期 1895年12月10日—1899年12月12日 | |
副州長 | 威廉·J·沃辛頓 |
前任 | 約翰·Y·布朗 |
繼任 | 威廉·S·泰勒(William S. Taylor) |
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 | |
任期 1909年3月4日—1914年5月23日 | |
前任 | 詹姆斯·B·麥克里 |
繼任 | 小約翰遜·N·卡姆登(Johnson N. Camden, Jr.)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47年3月18日 肯塔基州加勒德縣 |
逝世 | 1914年5月23日 哥倫比亞特區 | (67歲)
政黨 | 共和黨 |
配偶 | 瑪格麗特·羅伯森·鄧肯(Margaret Robinson Duncan) |
親屬 | 托馬斯·Z·莫羅(Thomas Z. Morrow)的小舅子 埃德溫·P·莫羅的舅舅 |
專業 | 律師 |
宗教信仰 | 浸信會,之後改為長老宗 |
簽名 | |
軍事背景 | |
服役 | 北軍 |
參戰 | 南北戰爭 |
威廉·奧康奈爾·布拉德利(英語:William O'Connell Bradley,1847年3月18日—1914年5月23日)是美國肯塔基州的政治家,曾擔任該州第32任州長,之後又經州議會選舉當選該州聯邦參議員。布拉德利是肯塔基州歷史上首位共和黨州長,被稱為該州的共和黨之父[1]:xi。
作為一個民主黨占絕對優勢州中的共和黨人,布拉德利的早年政治生涯鮮有成功。他曾兩次競選聯邦眾議員和聯邦參議員,均以慘敗告終。1880年共和黨全國大會期間,布拉德利發表演說支持提名尤利西斯·格蘭特競選美國總統,這次演講為他贏得了全國性的聲望,他也因此於1887年獲提名競選肯塔基州州長。雖然這次選舉他仍然不敵西蒙·玻利瓦爾·巴克納,但民主黨的優勢已明顯回落。1895年,布拉德利再次獲德州長候選人提名,這次他充分利用民主黨在自由鑄造銀幣問題上的分歧,在普選中擊敗帕克·沃特金斯·哈丁(Parker Watkins Hardin)當選為肯塔基州歷史上的首任共和黨州長。布拉德利的任期打上了政治鬥爭和暴力的烙印,他倡導改善黑人境遇,做了許多工作來提高肯塔基州的黑人地位,但由於州議會中敵對的民主黨人佔據多數,他的大部分改革議程都無法通過。
共和黨人威廉·S·泰勒在充滿爭議的1899年州長選舉中勝出,但這一結果受到民主黨州長候選人威廉·格貝爾和副州長候選人J·C·W·碧咸的質疑,布拉德利成為共和黨法律團隊的一員,案件一直上訴到了聯邦最高法院,但最終裁決仍然是對民主黨人有利。1907年,身為州內少數黨一員的布拉德利當選聯邦參議員,這其中仍然少不了民主黨內部分歧的影響。對於部分民主黨人來說,布拉德利反對禁酒的立場比起即將離任的民主黨州長碧咸更容易接受。一些民主黨人向碧咸施壓,希望他退出競爭,讓更得人心的民主黨人參選,但他沒有接受,經過兩個月的數十輪都未能打破僵局後,4位民主黨議員跨越黨派界限投票支持布拉德利,他也因此贏得了議席,但整個任期總體上平凡無奇。1914年5月14日,布拉德利宣佈自己不打算競選連任,但卻在同一日因有軌電車事故受傷,並於5月23日去世,享年67歲。
早年生活
[編輯]威廉·奧康奈爾·布拉德利於1847年3月18日在肯塔基州加勒德縣的蘭開斯特出生[2]。他的父母分別叫羅伯特·邁克菲·布拉德利(Robert McAfee Bradley)和南茜·艾倫·布拉德利(Nancy Ellen Bradley),母親的娘家姓叫托騰(Totten)[3]。羅伯特和南茜一共有6個女兒和兩個兒子,威廉是其中的么子,他的哥哥和5個姐姐都在嬰兒時期夭折[1]:vii。威廉唯一活下來的姐姐嘉芙蓮·維吉尼婭·莫羅(Catherine Virginia Morrow)嫁給了法官托馬斯·Z·莫羅,後者曾於1883年競選肯塔基州州長但沒能成功,兩人的兒子埃德溫·P·莫羅將於1917年當選肯塔基州第40任州長[1]:vii。
布拉德利全家在威廉童年時遷居薩默塞特,他在此接受私人教師和私立學校的教育[2][3]。內戰暴發後,布拉德利兩次輟學出走加入北軍,起初在薩默塞特擔任徵兵官員,之後又在路易斯維爾入伍成為二等兵[4],但兩次都因年紀尚輕而讓父親抓了回去[5]。布拉德利一共只在部隊裏待了幾個月,但他從此以後卻得到了一個「布拉德利上校」(Colonel Bradley)的稱號[6]:120。
1861年,布拉德利開始在肯塔基州眾議院打雜[1]:vii。他向自己的父親學習法律,後者是肯塔基州最具知名度的刑事辯護律師之一[3]。雖然肯塔基州法律規定參加律師資格考試的年齡下限為22歲,但布拉德利得到州議會的特別優待,得以在18歲時參加考試[3]。這一安排部分是因為有兩位巡迴法院法官認為布拉德利能夠勝任[3]。1865年,尚未接受過大學教育的布拉德利通過考試獲得律師從業資格,並隨後加入父親在蘭開斯特開辦的律師事務所[2][3]。他之後將獲得肯塔基大學(如今的特蘭西瓦尼亞大學)頒發的名譽法學博士學位[1]:ix。
1867年7月13日,布拉德利與瑪格麗特·羅伯森·鄧肯成婚,並隨之接受了長老宗的洗禮,讓夫妻的宗教信仰保持一致。兩人共有一子一婦,兒子叫喬治·羅伯森·布拉德利(George Robertson Bradley),女兒叫克里斯汀·布拉德利(Christine Bradley)。[1]:viii, xix
早年政治生涯
[編輯]1870年,布拉德利當選加勒德縣檢察官,拉開自己從政生涯的序幕[2]。1872年,他又出馬競選第八國會選區聯邦眾議員,但由於選區內民主黨人占絕對優勢而不敵密爾頓·J·對衡(Milton J. Durham)[7]:127[8][9]。1875年,肯塔基州的共和黨人提名布拉德利競選聯邦參議員,但他當時還沒有達到法定年齡下限,此舉更多的是表達一種尊重[8],州議會的所有共和黨議員都把自己的一票投給了他[4]。一年後,他再次競選聯邦眾議員,但仍然敗給了對衡,不過這次的得票數已經比共和黨人在該選區之前的最高紀錄還要多3000票[4]。1878年和1882年,肯塔基州共和黨兩次提名布拉德利競選聯邦參議員,不過他都謝絕了黨派的好意。另外,他還曾在1879年因身材狀況欠佳謝絕了擔任州檢察長的提名[8]。
布拉德利曾以全體一致通過的方式獲選成為連續6屆共和黨全國大會的委任代表[5]。在芝加哥舉行的1880年共和黨全國大會上,他獲得一致推舉,對羅斯科·康克林(Roscoe Conkling)提名尤利西斯·格蘭特競選第二次連任美國總統的提議予以附議[8]。他在現場發表的激昂演說引起了共和黨內重要領袖人物的注意[8]。到了1884年共和黨全國大會上,布拉德利獲得指示,要挫敗旨在減少南方各州在聯邦國會代表權的動議[5]。1885年,總統切斯特·艾倫·阿瑟選派布拉德利協助恢復因郵政署官員捲入醜聞而導致的財政損失,但布拉德利由於在醜聞涉及的司法訴訟中與聯邦司法部長本傑明·H·布魯斯特(Benjamin H. Brewster)就案件起訴問題出現分歧而選擇了辭職[4]。
1887年州長選舉
[編輯]1887年5月11日,肯塔基州的共和黨人在路易斯維爾舉行的提名大會上選擇布拉德利作為黨派州長候選人,他的對手是前邦聯將軍西蒙·B·巴克納[10]:229-231。布拉德利在接受提名的演講中向肯塔基州人民懇求,內戰早已結束,他們沒有必要再選舉以前支持邦聯的民主黨人擔任公職[10]:231。他的競選綱領包括多項教育領域的提議,實施高比例的保護性關稅,以及開發州內資源等[11]。他還指出,肯塔基州的煤炭儲量要多於賓夕凡尼亞州,但消費的煤中卻有半數是從該州進口[10]:231,並且木材上也存在着類似的問題[10]:231。他還批評以往數屆民主黨政府鋪張浪費、窮奢極侈[11],並以建立州農業管理局和建設新州立監獄為實例[7]:128。布拉德利還感嘆,民主黨人對州內事務管理不善,導致年輕而且有能力的肯塔基州人因為家鄉缺少機遇而不得不背井離鄉去尋求財富[10]:232。
布拉德利是一位傑出的演說家,巴克納在這方面能力遠遠不及,所以他在競選期間主要是依靠黨派實力和個人聲望來取得優勢。兩位候選人在格雷森舉行了僅有的一場辯論,布拉德利指責民主黨建立了多個像鐵路專員這類「遊手好閒的官職」,為共和黨的高保護性關稅提議辯護,並主張為教育事業申請聯邦援助。巴克納接過話筒後開始問起布拉德利,是否有在之前的演講中作出指控,聲稱巴克納的演說辭是由前州長J·普羅克特·諾特(J. Proctor Knott)代寫。布拉德利承認,自己的確聽過巴克納的演講辭由諾特代寫的說法,並且有在一次演講中重申過這一指控。巴克納於是斥責布拉德利反覆做出這一「臭名昭著的虛假」指控,並且當場取消之前達成的協議,不願意再參加將來的任何辯論,然後再對保護性關稅和為教育事業申請聯邦援助的提議做出反擊。[10]:232, 234
巴克納信守自己的諾言,再也沒有與布拉德利進行辯論[10]:234。開始有傳聞稱他這是怕了布拉德利,後者也沒有採取多少行動來打消這些傳言[10]:234。肯塔基州的民主黨人在這場競選期間始終都沒有實現團結一致,包括密爾頓·J·對衡,州參議員艾伯特·西頓·貝瑞(Albert Seaton Berry)在內的多位顯要成員都批評了州內民主黨過去的一些所做所為[10]:234。民主黨傾向的《亨德森拾穗者》(Henderson Gleaner)同樣不留情面,稱「我們應該為自己感到羞恥」[10]:234。布拉德利在全州各地的演說中抨擊了人們對多年任職民主黨官員的盲目信任,並特別要求對州財政部門進行檢查[10]:234。雖然布拉德利還是以超過1.6萬票的劣勢輸掉了這場選舉,但他仍創下了共和黨州長候選人得票率的新紀錄,並且從州內的黑人選民中獲得了大量的支持[7]:128。事實證明,布拉德利對州財政部門的擔憂是有道理的。1888年,巴克納下令對財務官的記錄進行審計,綽號「誠實迪克」(Honest Dick)的州財務官詹姆斯·威廉·塔特(James William Tate)從州國庫中盜取了25萬美元潛逃[10]:242,之後始終下落不明[12]:264。
1888年,布拉德利再度競選聯邦參議員,但在州議會中只得到了31票,詹姆斯·B·貝克(James B. Beck)以94票當選[10]:245。同年晚些時候的1888年共和黨全國大會上,他成為副總統候選人提名人選,但在共計832票中只得到了103票,不敵列維·P·莫頓[13]。在參議員貝克的推薦下,總統本傑明·哈里森提名布拉德利擔任美國駐朝鮮公使,但他謝絕了這一提名,選擇繼續留在肯塔基州,追逐將來的政治機遇[9]。從1890年到1896年,他三次獲選成為共和黨全國委員會成員[2][5],並且是1896年肯塔基州代表團的總統提名人選[3]。
1895年州長選舉
[編輯]1895年,布拉德利再度宣佈有意爭奪共和黨州長候選人提名,並且到共和黨提名大會前都沒有出現真正的競爭對手[6]:120,他也由此在相對平穩和諧的大會上獲得提名[7]:128。這次競選中的主要議題圍繞美國的貨幣體系展開,是繼續保持基於金本位的貨幣體系,還是允許以16比1的比例鑄造銀幣(人稱「自由鑄造銀幣」運動)[6]:118。共和黨人在這次大會上通過競選綱領,明確表態支持金本位[6]:125。
民主黨因貨幣問題四分五裂,最終獲得提名的帕克·沃特金斯·哈丁是自由鑄造銀幣的支持者,但他也承諾會遵守大會上通過的任何競選綱領。這份綱領中對於金本位還是自由鑄造銀幣的問題含糊其辭,其中稱讚了總統格羅弗·克利夫蘭及其手下的財政部長,肯塔基州人約翰·G·卡萊爾,兩人都是金本位的支持者,但同時又支持了1892年的全國民主黨黨綱。大部分人相信競選綱領偏向於金本位,但包括奧利·M·詹姆斯(Ollie M. James)在內的自由鑄造銀幣支持者堅稱,1892年的黨綱偏好自由鑄選銀幣。結果,大部分民主黨人在大會結束後仍然不知道自己黨派提名人選在貨幣問題上的立場。[6]:118, 123–124, 126
競選於1895年8月19日在路易斯維爾展開。哈丁在第一場演說中就明確表示完全支持自由鑄造銀幣,這導致整個競選期間民主黨一直處於分裂狀態。布拉德利重申了自己在1887年競選州長時的大部分論據,以「誠實迪克」盜用公款為證指控民主黨領導的州政府管理不善。他還強調了哈丁和塔特之間的關聯,哈丁曾在塔特潛逃期間擔任州檢察長,兩人還是眾所周知的朋友。布拉德利抨擊自由鑄造銀幣,並再次呼籲實行高比例的保護性關稅。他還指責總統克利夫蘭對1893年大恐慌負有責任。[6]:120, 127
兩位候選人在霍普金斯進行了第三場辯論。面對布拉德利在貨幣問題上的進攻,哈丁反駁稱共和黨人當選將導致肯塔基淪為「黑人統治」州。這讓布拉德利陷入兩難境地,如果他不承認黑人對黨派的影響,那麼就會失去這部分選票;但如果承認就又會失去大部分白人支持。布拉德利在霍普金斯以及之後的兩場辯論中都試圖迴避種族問題,轉而加強對哈丁貨幣問題立場和與塔特之間關係的批評。兩人的第兩場聯合辯論於8月30日在埃米嫩斯舉行,一些觀眾開始刁難經過幾次演講後聲音沙啞的布拉德利。經過連續多次重新開始演說後,布拉德利離開了講台,並於次日宣佈因這一事件影響,自己不會再參加以後的辯論。許多人認為布拉德利是想找理由來結束辯論,以求迴避種族問題,埃米嫩斯的這次事件給了他理由和機遇。一些黑人共和黨選民對布拉德利企圖迴避種族問題之舉感到不滿,並因此鼓勵其他黑人不要把票投給布拉德利,而是支持人民黨候選人托馬斯·S·佩蒂特(Thomas S. Pettit)。[6]:128, 131
布拉德利在普選中獲得了大部分支持金本位的民主黨人支持[7]:128,還獲得了不少認同反移民、反天主教組織美國保護協會觀點的選民支持[7]:128。有估計認為該組織單在路易斯維爾就擁有1.4萬會員,並且在帕迪尤卡、列克星敦、愛許蘭、卡溫頓和法蘭克福這些城市中心都很有實力[6]:129。民主黨還受到了經濟因素的打擊,其中包括全國性的經濟困境以及州內遭遇的大旱[7]:129。最終布拉德利獲得了17萬2436票,戰勝得票16萬3524票的哈丁,當選為肯塔基州歷史上首任共和黨州長[11][7]:129。人民黨候選人佩蒂特獲得了1萬6911票,其中大部分來自肯塔基州西部的民主黨選民[7]:129。這場選舉的投票率為85%[6]:132。有18個縣的選票數比登記的潛在選民數量要多,布拉德利和哈丁各贏得了其中9個縣[6]:132。
肯塔基州州長
[編輯]1895年12月10日,布拉德利宣誓就職[6]:134。他成為州長時,共和黨人在肯塔基州眾議院佔優勢,而民主黨人則控制了肯塔基州參議院[11]。這導致州議會兩院之間,以及州議會和州長之間爭鬥不休。每到選舉聯邦參議員這類需要兩院聯席投票的時候,兩黨經常就出現68對68的平局,此外議會中還有兩名人民黨議員,但也是一人支持民主黨,另一人支持共和黨。[6]:132
1896年立法會議
[編輯]布拉德利走馬上任後的第一屆立法會議一共提交了75道法案,其中包括生產和銷售香煙的禁令、將攜帶隱匿武器定為重罪,以及禁止在賽馬場和教堂參與賭博等。還出現了兩條都會對桌球館產生影響,但相互之間又存在矛盾的措施,其中一條將取消對桌球館運作的大部分限制,另一條則會完全禁止其運營。布拉德利還在立法議程中增加了一項反私刑的法律,但是這些法案最終沒有任何一項得以頒佈,州議會在會議期間的絕大多數時間裏關注的都是聯邦參議員的選舉。[14]
許多民主黨人急於讓聯邦參議員J·C·S·布萊克本(Joseph Clay Stiles Blackburn)取得連任,但也有一些支持的是前州長約翰·Y·布朗[14]。民主黨州參議員艾伯特·貝瑞也表現出有意競爭的姿態[14]。共和黨議員提名了W·戈弗雷·亨特(W. Godfrey Hunter),但最終只有布萊克本和亨特成為主要候選人[7]:129[14]。布萊克本是自由鑄造銀幣的支持者,所以金本位民主黨人不願意支持他,轉而選擇前州長詹姆斯·B·麥克里[10]:356。經過數輪投票,仍然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得到超過半數的支持,布萊克本一度獲得了65票,但距贏得選舉仍有兩票之差[14]。財政部長約翰·G·卡萊爾獲推選成為雙方折衷的候選人,但始終沒能贏得超過61票[14]。議會推選的其他折衷候選人包括《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Louisville Courier-Journal)主編亨利·沃特森(Henry Watterson)、聯邦眾議員沃爾特·埃文斯(Walter Evans)、前州長巴克納、法官威廉·H·霍爾特(William H. Holt)以及奧古斯塔斯·E·威爾遜(Augustus E. Willson)[10]:357。
亨特本是英國人,曾是美國陸軍中的外科醫生,他的歸化與標準程序不符,是源於一項聯邦法律中的規定,對他在軍中的服務予以獎勵,但這一度受到支持自由鑄造銀幣的一派民主黨人質疑[10]:357。競選期間亨特還受到受賄的指控,但很快就因證據不足宣言無罪[10]:357。投票進行了數日之久,而各位候選人的支持者又在議會旁聽席上引發騷亂[14]。據《肯塔基郵報》(Kentucky Post)記載,1896年3月7日這天白天,原本態度和善的議員們在會議審議期間開始向他人扔紙團[14]。這種情況持續升級,連州長向議會傳達信息的文字副本之後也成為雙方的武器[14]。到了3月11日,局勢已變得非常嚴重,一些民主黨的支持者攜帶武器站在州議會大廈外面,企圖嚇倒共和黨議員,或是阻止他們進入大樓[14]。州議會還試圖解除多名議員的職務,這又導致了暴力性質的威脅[7]:129。旁聽席不再開放,每位進入議會大廈的人等都要接受搜身,檢查是否攜帶武器[14]。
布拉德利召集民兵到法蘭克福維持秩序,還一度考慮將會議押後,到路易斯維的一間歌劇院繼續,這裏可以提供更全面的安全保障[14]。路易斯維爾的一些民主黨領袖人物稱讚布拉德利在維護秩序上所做的努力,但民主黨參議員反而要通過決議以干擾選舉的罪名對布拉德利處以罰款500美元,入獄6個月的懲罰[10]:359,這些議員還威脅會把副州長威廉·積遜·沃辛頓送進大獄,讓民主黨的參議員臨時議長威廉·格貝爾當上代理州長[10]:359。州參議院指派了一個委員會來調查布拉德利,但要將其定罪入獄的決議並未得到通過[10]:359。3月16日,州長宣佈在州首府實行戒嚴[14]。立法會議也在當天晚些時候延後,聯邦參議員還是沒有選出來[7]:129。這次會議期間只通過了少數幾項議程,如對州議會進行兩項改革的法案,在收費公路以外再提供免費路段和砂石路面等[10]:360。還有一項禁止僱傭入學就讀未滿12星期適齡兒童的法案雖然受到州長的否決,但仍然得以由絕對多數獲得通過[11][10]:360。州參議院還為了讓州長難堪而故意不通過稅收法案,讓州長無法獲得資金開展州內工作[10]:360。這次立法會議結束後,《肯塔基郵報》在文章中表示:很難想像將來的立法會議要出現什麼樣的情況才能比現在這屆成績更差[14]。
布拉德利於1897年3月召開特別立法會議,繼續投票選舉聯邦參議員[7]:129。他選擇了安德魯·T·伍德(Andrew T. Wood)作為填補空缺的後備人選,以應對州議會在國會開會時還沒能選出參議員的情況[10]:364。共和黨人繼續支持亨特,自由鑄造銀幣派民主黨人仍然選擇布萊克本,金本位派民主黨人則又提名了伍德福德縣商人亨利·L·馬丁(Henry L. Martin)[10]:365。隨之展開的選舉仍然在亨利和布萊克本之間形成僵局,結果亨利主動選擇退出了競爭[10]:365。共和黨人又提名了聖約翰·博伊爾(St. John Boyle),但僵局仍在繼續[10]:365。經過多輪投票,博伊爾也主動退出,共和黨人於是又提名了律師兼州參議員威廉·約瑟夫·德博伊(William Joseph Deboe)代替[10]:365。最終德博伊在第112輪投票中成功勝出,成為肯塔基州歷史上第一位共和黨聯邦參議員[7]:129。
倡導黑人權利
[編輯]布拉德利努力推進肯塔基州黑人的權利,他譴責出於種族動機的私刑,命令各縣官員對種族暴力行為提出起訴[15]:91。他在1897年3月召開特別立法會議討論一項反私刑法案,其中會對任何未能阻止私刑或聚眾暴力行為的安全職務官員予以最高罰款500美元並解除職務的懲罰[15]:81,還授權安保官員招收身強力壯的男子幫助保護囚犯,並且在有必要時還可以對未能保護好囚犯的僱員罰款[15]:81。雖然州議會已由黨派分裂,但這項法案卻迅速在兩院得以通過,布拉德利也在1897年5月11日簽署令其正式成為法律[15]:82。1898年1月,布萊德利接受邀請前往俄亥俄州春田市,向反暴徒和私刑法律協會發表演說[15]:91。在布拉德利擔任州長的4年時間裏,全州共出現了25起私刑,與前任州長任職期間的56起相比已經有了大幅度的下降[16]:179。
以前曾是黑奴的喬治·丁寧(George Dinning)捲入了一起備受矚目的殺人案,布拉德利在這起案件中採取的行動說明了他對種族暴力行徑的反對態度。獲得自由的丁寧存下足夠的錢後來到辛普森縣買下了一個農場。1897年1月27日,一夥包括25名攜帶武器白人男子的暴徒來到丁寧的農場,指控他盜取了多頭豬和多隻雞,命令他必須在10天內離開該縣。丁寧否認這一指控,堅稱縣內有多人可以為自己的良好品行擔保。丁寧的反抗激怒了暴徒,他們開始朝他的房子開槍並兩次打傷了他。丁寧跑回屋內取出一支槍並向暴徒回擊,打死了其中一人。這伙暴徒逃走後,丁寧於次日向地方官員自首。就在他受拘捕候審期間,那伙暴徒又一次來到他的農場,把他的家人趕出房門,將其洗劫一空後夷為平地。[16]:14-15
辛普森縣警長將先把丁寧帶到鮑靈格林,之後又轉移到路易斯維爾,以防他受到私刑。州長布拉德利派譴一隊民兵在案件審理期間保護丁寧。雖然這起案件涉及黑人殺死白人,但許多觀察人士都認為丁寧會以正當防衛為理由得到無罪釋放。然而,陪審團最終卻做出了誤殺罪名成立的裁決,判處丁寧7年苦役。州長官邸立即就被洪水般的請求堆滿,全州各地的黑人、白人,甚至前邦聯的支持者都請求布拉德利出手干預。丁寧的律師奧古斯都·E·威爾遜提出赦免的正式申請,州長也在陪審團定罪十天後發出特赦令。布拉德利指出,丁寧不過是在特殊情境下做出了合理的反應,他還為那些暴徒中沒有任何人受到起訴感到羞恥。重獲自由的丁寧遷居印第安納州,然後聘請前邦聯支持者貝內特·H·楊(Bennett H. Young)對那些在之前庭審期間表明過自己身份的暴徒提起聯邦訴訟。案件之後在路易斯維爾審理,丁寧獲得了5萬美元的賠償。[16]:15–17
1898年1月,布拉德利對州議會發表演說,主張廢除黑人和白人分別乘坐不同街車的種族隔離法律[15]:91。黑人以往在州政府中通常只能得到清潔工之類工作,但布拉德利擔任州長期間任命了相當數量的黑人從事更為重要的職務[15]:90。愛德華·E·安德伍德就是經他任命成為肯塔基州立學院(之後更名為肯塔基大學)校董會的第一位黑人成員[15]:67。布拉德利對倡導黑人權利所做的貢獻讓他成為威廉·德克爾·約翰遜(William Decker Johnson)1897年匯編的《肯塔基州著名黑人自傳剪影》(Biographical Sketches of Prominent Negro Men and Women of Kentucky)中唯一的白人[17]:214。
其它事項
[編輯]威廉·麥金萊在1896年大選中當選美國總統,這增強了民主黨人反對共和黨州長及其盟友的決心[7]:129。此外到1898年立法會議開幕時,民主黨已經在州議會兩院中都擁有壓倒性的優勢[10]:366。布拉德利於1898年向州議會提出了多項改革,例如削減開支減少政府浪費,將州慈善委員會交由一個超黨派的委員會控制,並對公共教育和法律體系加以改革等[10]:368–370。
州議會很大程度上無視了州長的提議,選擇關注更符合黨派利益的問題[10]:370。布拉德利沒有在議會通過的一道食品和藥品法案上簽字,但法案仍然得以通過[11],不過他對一項規範鐵路費率的爭議性法律所做的否決還是得到了維持[18]。兩院都通過決議呼籲聯邦參議員威廉·林賽(William Lindsay)辭職。身為民主黨人的林賽是金本位的支持者,所以不支持威廉·詹寧斯·布萊恩競選總統,州議會因此要求他辭職,理由是他沒有為自己黨派的利益着想[10]:370。林賽拒絕辭職,反駁稱自己代表的是肯塔基州人民的利益[10]:370。
布拉德利還向州議會提出州長官邸面臨年久失修的問題。他在講話中表示這幢行政官邸多年來一直需要對地板進行支撐來防止倒塌,還需要超過900英尺(約274米)的擋風條來讓冬季不至太過寒冷。官邸的景觀也讓人不快,其中一個側面看到的是監獄的高牆,其他的方向則是附近大型磨粉廠的煙囪[19]:65。結果州議會不但沒有解決布拉德利的擔憂,反而還通過法案,將官邸的控制權轉交給肯塔基州上訴法院。1899年2月10日,官邸因州長臥室的煙道存在故障而出現火災。這天的天氣又非常寒冷,以至於消防員所用的水都很快結冰,難以有效控制火勢,官邸也因此受到大面積破壞。雖然房子有投保,並且《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的報道也認為把舊樓拆除重建新房,或是在法蘭克福另購一套州長官邸才是明智之舉,但州議會仍然不願意讓一位共和黨州長的住宿條件比最低限制強多少。由此,州長官邸又一次經過修復。布拉德利一家在火災發生後立即搬到法蘭克福一位近鄰家中,之後州長一人住進議會大廈酒店,而夫人和女兒則回到了蘭開斯特的老家,全家一直到布拉德利的任期結束前才重新住進州長官邸。[19]:65-66
布拉德利任內還努力試圖結束該州東部持續存在的暴力爭鬥,這些爭鬥人稱「收費站大戰」,一直貫穿了他的整個任期。州內有許多農村地區建不起優質道路,一些私營公司於是在修好路後通過收取過路費來試圖收回成本甚至實現盈利。但這些地區的貧困居民認為相應收費過於高昂,特別是在全國性經濟衰退的背景下。他們開始要求「道路免費」,但沒有引起州和國家政府的注意。許多人於是討諸暴力,焚燒收費站,威脅和攻擊收費員。布拉德利要求對這種無法無天的行徑予以嚴懲,但民主黨人控制的州議會同情這些貧困居民的困境,因此拒絕採取行動。許多私營公司因為這些暴力活動要麼選擇把股票賣給當地居民,要麼就是簡單地遺棄了所修道路,到布拉德利的任期結束時,大部分的暴力活動也已中止。[12]:268–269
肯塔基州有四個步兵團和兩個騎兵隊參加了美西戰爭,這些部隊參與的實戰很少,但由於駐紮軍營的衛生條件差,疾病流行而導致有84人死亡。等到部隊可以返鄉時,布拉德利卻發現州政府沒有錢來支付承載軍人的醫療火車。於是他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所需款項,並相信州議會會報銷這筆開支。[12]:269
格貝爾選舉法,1899年州長選舉
[編輯]1898年2月1日,肯塔基州參議院臨時議長威廉·格貝爾提出了一項之後人稱《格貝爾選舉法》(Goebel Election Law)的法案[20]。該法建立了一個由三位成員組成的州選舉委員會,其成員由州議會指派,負責選擇全州各縣的選舉專員[20]。委員會有權審查選舉申報書並對結果做出裁決[20]。不過存在爭議選舉的結果仍然根據州憲法第153條規定由州議會裁定[21]。由於民主黨人在州議會中佔有絕對多數,並且格貝爾很可能是1899年州長選舉的民主黨候選人,因此法案飽受指責,被批為明目張胆的黨派政治,或是格貝爾自私自利的表現,甚至部分民主黨人都表示反對[12]:270。雖然有這樣的反對聲浪,但格貝爾還是成功讓足夠多的民主黨議員推翻州長布拉德利的否決,讓法案正式生效成為法律[12]:270。
有議員提議召開特別會議廢除《格貝爾選舉法》,布拉德利也贊成這一提議,但對州議員進行的一次民意調查結果卻表明其中有太多人不願意明確表態支持。共和黨人組織了一次測試案例對該法提出質疑,但州上訴法院認為法律合憲。身為黨派領袖,格貝爾基本上欽點了選舉委員會成員,所選的三人都是鐵杆民主黨人——W·S·普萊爾(W. S. Pryor)是前肯塔基州上訴法院首席法官,W·T·埃利斯(W. T. Ellis)是來自戴維斯縣的前聯邦眾議員,剩下的一位C·B·波因茨(C. B. Poyntz)則是前肯塔基州鐵路委員會主席。[22]:7–8, 47
布拉德利的任期接近尾聲,但共和黨的潛在州長候選人起初卻很少。威廉·詹寧斯·布萊恩在1896年總統大選中以1.8萬票的優勢贏得肯塔基州,許多人因此認為1899年的州長選舉也肯定會是民主黨的天下。有些人知道民主黨人肯定會對布拉德利政府橫加指責,並且無意捲入其中進行辯護;《格貝爾選舉法》產生的機制還令一些人對選舉前景不抱期望[22]:50。在任州檢察長威廉·S·泰勒第一個宣佈參選,並且很快就得到了聯邦參議員威廉·德博伊的支持[22]:50[10]:425。之後加入的候選人包括霍普金斯縣法官克利夫頓·J·普拉特(Clifton J. Pratt)及在任州審計員山姆·H·斯通(Sam H. Stone)[22]:50。其中普拉特法官是布拉德利的欽點人選,斯通則獲得了《列克星敦先驅導報》(Lexington Herald)主編山姆·J·羅伯茨(Sam J. Roberts)的支持。泰勒是一位技巧嫻熟的政治家[10]:425,他成功地在各縣代表團中建立起強大的政治機器[10]:425,所以是最有望獲得提名的候選人[10]:425。
共和黨提名大會於7月12日在列克星敦召開[22]:52。布拉德利沒有出席會議,因為他對黨派竟然沒有仔細考慮適合他競選的職位感到憤怒[10]:425。黨內的黑人領袖威脅會追隨布拉德利,另行組織一場提名大會,因為他們相信泰勒代表了共和黨內的「純白」分支[10]:425。泰勒任命一位黑人領袖擔任大會常任秘書長,還承諾如果當選,就會任命其他黑人領袖成為自己的內閣成員,希望以此保持黨派團結[10]:425。他還承諾會提名布拉德利的外甥埃德溫·P·莫羅擔任州務卿,希望能讓布拉德利出席會議,但後者沒有接受[10]:425。面對泰勒在會議組織上所做的努力,審計員斯通宣佈自己希望讓黨派保持團結,提議全體一致通過由泰勒得到提名,普拉特法官予以附議[22]:53。
布拉德利起初對泰勒態度冷淡,但民主黨候選人格貝爾與威廉·詹寧斯·布萊恩一起在州內各地爭取支持後,他改弦易轍,為泰勒開展政治演說。他堅稱自己只是想針對民主黨人的指責為自己領導的行政部門辯護,但亨利·沃特森指出,布拉德利有意競選聯邦參議員,所以這是他爭取泰勒支持的手段。布拉德利從路易斯維爾開始巡迴演講,批評民主黨不得不為其候選人(指格貝爾)從州外進口一位演說家(指布萊恩),因為肯塔基州最優秀的人都已經拋棄了他(指格貝爾)。他鼓勵黑人繼續支持共和黨,用自己任命黑人擔任內閣官員與民主黨支持鐵路設施種族隔離法之舉做對比。他的演講自始至終都是在為自己領導的行政部門辯護,完全沒有提到過泰勒的名字,一直到最後才用一句「讓我們前去投票,選舉泰勒!」結束。[10]:439布拉德利走下講台後,另一位共和黨領袖奧古斯塔斯·E·威爾遜低聲對他說道:「布拉德利,那可是你這輩子干的最滑溜的事兒了[10]:439。」兩人繼續在州內巡迴演說,為共和黨候選人搖旗吶喊,吸引的人群經常比泰勒演說時規模更大[10]:437, 439。
隨着競選接近尾聲,共和黨和民主黨人都警告稱,對方黨派可能會策劃並實施選舉舞弊和暴力活動。格貝爾派民主黨人,路易斯維爾市長查爾斯·P·韋弗(Charles P. Weaver)在選舉前將該市警力增加了500人,這又引來了選民會在該市受到恐嚇的指控。布拉德利於是通過召集民兵做好平定全州任何擾亂行為的準備加以反擊。《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在選舉日所使用的頭條上寫着:「BAYONET Rule」(意為《刺刀統治》)。[10]:439–440
雖然之前有過許多出現暴力行為的傳言,但選舉日(11月7日)州內情形總體上較為平靜[10]:440,全州只有不到12人被捕[10]:440。投票的統計回報速度很慢,到了當晚仍然無法確定結果[12]:270。最終正式統計結果出爐,泰勒獲得了19萬3714票,格貝爾19萬1331票[12]:270,由對格貝爾心懷不滿的另一派民主黨人提名的前州長布朗只有1萬2040票,人民黨候選人貝理雅得到2936票[12]:270。令人意外的是,這個通常認為由格貝爾主控的委員會最終以2比1的投票結果裁定,已經宣佈的選舉結果有效[23]。委員會的多數意見中稱,他們沒有任何司法權力來舉行聽證,聽取雙方證人的證詞[10]:444。泰勒因此於1899年12月12日宣誓就職[23]。
卸任州長後,布拉德利前往路易斯維爾繼續從事法律工作。但就在他離任後不久,格貝爾和民主黨副州長候選人J·C·W·碧咸對選舉結果提出質疑,依據州憲法,州議會將對此做出裁決[22]:167,其他所有州政府職務也都面臨爭議。布拉德利和奧古斯塔斯·威爾遜等人組成了共和黨人的律師團,在州議會和法庭上質疑《格貝爾選舉法》的合法性,以及州議會裁決選舉結果的競爭委員會之後行為的合法性[22]:277。
全州各地的共和黨人估計,委員會將建議把一定數量的選票作廢,直到格貝爾能夠當選州長。東肯塔基州的武裝人員陸續到達州首府,等待委員會的調查結論。1900年1月30日早上,格貝爾在兩位朋友的陪同下走進州議會大廈時突然被人開槍打中,他隨即被送到附近的酒店接受治療。正如人們預料的那樣,委員會宣佈了足夠數量的選票無效來令格貝爾當選州長,但他上任僅4天就於2月3日謝世。碧咸繼任了州長職位,並繼續與泰勒及其手下的副州長約翰·馬歇爾展開司法大戰。[12]:271-272
布拉德利代表級別低於州長和副州長的其他共和黨官員走上聯邦法院,他在陳辭中主張,《格貝爾選舉法》剝奪了公民的投票權,這一權利源於聯邦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對「自由」的保障,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任何公民的這一權利都不得剝奪[22]:277-278。聯邦法官威廉·霍華德·塔夫脫作出裁決,共和黨人應該向州法院尋求補救[22]:282。經過曠日持久的法律大戰,絕大多數共和黨官員都被免去了職務,僅有州檢察長克利夫頓·J·普拉特例外[10]:505。
泰勒和馬歇爾將案件先後上訴到肯塔基上訴法院和聯邦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審理時稱為泰勒訴碧咸案(Taylor v. Beckham)[24]。面對民主黨人有關聯邦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的說法,布拉德利通過援引塞耶訴博伊德(Thayer v. Boyd)進行駁斥,這是一個最高法院曾經受理過的類似案件。他還進一步引述政府方面有關民選官職屬於財產的說法,指出泰勒的第十四條修正案權利受到了侵犯,所以最高法院也應該擁有管轄權。布拉德利還肯定地指出,肯塔基州議會對競爭委員會部分成員的選派正是以該委員會所要做的決定為基礎,其中眾所周知有至少一位成員已就選舉結果投下賭注。他還表示,競爭委員會和州議會在這一系列事件中既是當事人,又當法官,因此他們的決定應該是無效的。最後,布拉德利列舉了競爭委員會在程序上存在的違規行為,例如沒有用足夠的時間審查泰勒和馬歇爾的法律代表遞交的書面證詞等。最終聯邦最高法院以8比1作出裁決,以案件中不涉及聯邦法律問題為由拒絕插手干預,唯一一位對此抱持異議的大法官是來自肯塔基州的約翰·馬歇爾·哈倫。[22]:327–328
晚年生活及逝世
[編輯]1900年,布拉德利再度出山競選聯邦參議員,但在州議會的聯合投票中以54比75票落敗[7]:130。泰勒被免去州長職務後,肯塔基州的共和黨人分裂成兩個派系,戈弗雷·亨特和布拉德利分別是一派之首[17]:204。格貝爾遇刺後,兩派一度形成了初步性的聯盟,提名來自丹維爾的法學教授約翰·W·耶基斯(John W. Yerkes)參加州長特別選舉,但最終勝出的是民主黨候選人J·C·W·碧咸[17]:204。1904年共和黨全國大會時,布拉德利獲選對提名西奧多·羅斯福競選總統的提議予以附議[3]。
1904年共和黨提名大會再次體現出派系之爭。布拉德利一派支持提名奧古斯塔斯·E·威爾遜參選州長,而亨特和耶基斯則偏向路易斯維爾商人莫里斯·B·貝爾納普(Morris B. Belknap),後者是前州長西蒙·巴克納的女婿。威爾遜由於一個承諾支持自己的一個縣代表團受到大會官方的不利裁決打擊而選擇退出了競爭。貝爾納普在第一輪投票中就獲得了提名,但之後又在普選中敗給了J·C·W·碧咸,州憲法中規定州長不能連任,他之所以還能參選完全是因為法院認為他的第一個任期在時間上沒有達到完整任期的標準,布拉德利對這一結果深感憤怒。[17]:206
聯邦參議員
[編輯]1907年,共和黨人提名威爾遜競選州長,他也成功當選[7]:130。這場勝利讓州議會中的共和黨人信心大增,並於1908年提名布拉斯利擔任聯邦參議員[7]:130,民主黨則通過提名即將離任的州長碧咸加以反擊[11]。雖然民主黨在州議會中佔有多數,但碧咸支持禁酒的立場致使7位民主黨議員拒絕投票支持他[12]:282,他們分別支持了不同的候選人,導致任何一位都無法獲得過半數票的支持[12]:282。之後的兩個月里,州議會進行了多輪投票,但一直沒有人勝出,一些民主黨人因此向碧咸施壓,希望他退出競爭,讓更得人心的民主黨人參選,但他沒有接受[12]:282。1908年2月下旬,議會進行了第29輪投票,有四位民主黨議員跨越黨派界限投票支持布拉德利,令他以64票比60票的微弱優勢贏得了議席[7]:130。這4位議員之後都沒能重新入選州議會,不過其中有一位成為了布拉德利的私人秘書[12]:282。
布拉德利於第61和第62屆聯邦國會期間擔任聯邦參議院司法部開支委員會主席[2],也是第61屆聯邦國會期間的印第安領地非法入侵者調查委員會主席,以及第63屆聯邦國會的宣戰革命委員會主席[2]。歷史學家詹姆斯·C·克羅特(James C. Klotter)認為,擔任參議員的布拉德利在演講上比起立法成就更為人所熟知[7]:130。他支持塔夫脫政府不任命黑人在政府中從事重要職務的政策,這讓黑人選民大失所望[15]:92。
布拉德利在1908年大選中支持查爾斯·W·費爾班克斯成為共和黨候選人,而威爾遜支持的是威廉·霍華德·塔夫脫。提名大會籠罩在不和諧的氣氛中,布拉德利作為新當選的聯邦參議甚至未能獲選成為共和黨全國大會的代表。這讓他非常氣憤,與威爾遜的聯盟也告中止。1911年共和黨提名大會期間,布拉德利沒有支持黨派最終選定的州長候選人愛德華·C·奧里爾(Edward C. O'Rear),並且在普選中也沒有予以多少支持,最終前州長詹姆斯·B·麥克里贏得了這場選舉。[17]:216–217
1914年5月14日,布拉德利宣佈自己整體健康狀況惡化,有意在任期結束後退休。之後他趕着登上一輛有軌電車時摔倒,導致兩截手指骨折、頭部外傷並且還有內傷。之後他曾短暫試圖繼續工作,但很快就臥床不起,於1914年5月23日去世,官方公佈的死因為尿毒症。聽聞布拉德利的死訊後,國會兩院都通過決議表達哀悼,還出於尊重而短暫休會。他的遺體送回法蘭克福下葬,但根據布拉德利的遺願和他家人的意見而沒有舉行遺體告別儀式。他下葬在法蘭克福州立公墓。[1]:xxii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1.6 Thatcher, Maurice Hudson. Stories and speeches of William O. Bradley. biographical sketch by M.H. Thatcher. Lexington, Kentucky: Transylvania Printing Company. 1916 [2014-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6-06).
- ^ 2.0 2.1 2.2 2.3 2.4 2.5 2.6 Bradley, William O’Connell, (1847–1914).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2014-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6).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Powell, Robert A. Kentucky Governors. Frankfort, Kentucky: Kentucky Images. 1976: 72. OCLC 2690774.
- ^ 4.0 4.1 4.2 4.3 Perrin, William Henry; Battle, J. H.; Kiffin, G. C. Kentucky: a history of the state, embracing a concise account of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Virginia colony; its expansion westward, and the settlement of the frontier beyond the Alleghanies; the erection of Kentucky as an independent state, and its subsequent development. F. A. Battey & Company. 1888 [2014-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7).
- ^ 5.0 5.1 5.2 5.3 Johnson, E. Polk. A History of Kentucky and Kentuckians: The Leaders and Representative Men in Commerce, Industry and Modern Activities 2. Lewis Publishing Company. 1912: 673 [2014-06-03].
-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Wiltz, John Edward. The 1895 Election: A Watershed in Kentucky Politics. Filson Club Historical Quarterly. 1963-04, 37: 112–136.
- ^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7.19 Klotter, James C. William O'Connell Bradley. Lowell H. Harrison (編). Kentucky's Governors.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4. ISBN 0-8131-2326-7.
- ^ 8.0 8.1 8.2 8.3 8.4 McAfee, John J. Kentucky politicians : sketches of representative Corncrackers and other miscellany. Louisville, Kentucky: Press of the Courier-Journal job printing company. 1886: 24.
- ^ 9.0 9.1 Stealey, Orlando Oscar. 130 Pen Pictures of Live Men. New York City: Publishers Printing Company. 1910: 68 [2014-06-03].
- ^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10.21 10.22 10.23 10.24 10.25 10.26 10.27 10.28 10.29 10.30 10.31 10.32 10.33 10.34 10.35 10.36 10.37 10.38 10.39 10.40 10.41 10.42 10.43 10.44 10.45 10.46 10.47 10.48 Tapp, Hambleton; James C. Klotter. Kentucky: decades of discord, 1865–1900. Lexington, Kentucky: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77 [2014-06-03]. ISBN 0-916968-05-7.
-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Harrison, Lowell H. Bradley, William O'Connell. Kleber, John E.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112 [2014-06-03]. ISBN 0-8131-17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15).
- ^ 12.00 12.01 12.02 12.03 12.04 12.05 12.06 12.07 12.08 12.09 12.10 12.11 12.12 Harrison, Lowell H.; James C. Klotter. A New History of Kentucky.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7 [2014-05-28]. ISBN 0-8131-200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3).
- ^ Johnson, Charles W. Official proceedings of the Republican National Convention held at Chicago June 3, 4, 5, and 6, 1884. Republican National Convention. 1903: 233 [2014-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12)., Powell gives the number of votes for Bradley as 105.
- ^ 14.00 14.01 14.02 14.03 14.04 14.05 14.06 14.07 14.08 14.09 14.10 14.11 14.12 14.13 Reis, Jim. Kentucky's raucous representation in 1896 – Discord filled session. The Kentucky Post. 1992-02-12: 4k.
- ^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Lucas, Marion Brunson; George C. Wright. A History of Blacks in Kentucky: In pursuit of equality, 1890–1980.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2014-06-05]. ISBN 0-916968-21-9.
- ^ 16.0 16.1 16.2 Wright, George C. Racial Violence in Kentucky, 1865–1940 : Lynchings, Mob Rule, and "Legal Lynchings". Baton Rouge, Louisiana: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2. ISBN 978-0-8071-2073-6.
- ^ 17.0 17.1 17.2 17.3 17.4 Klotter, James C. Kentucky: Portraits in Paradox, 1900–1950.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6 [2009-06-26]. ISBN 0-916968-24-3.
- ^ Kentucky Governor William O'Connell Bradley. 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2014-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7).
- ^ 19.0 19.1 Clark, Thomas D.; Margaret A. Lane. The People's House: Governor's Mansions of Kentucky.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2 [2009-08-17]. ISBN 0-8131-2253-8.
- ^ 20.0 20.1 20.2 Kleber, John E. Goebel Election Law. Kleber, John E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378 [2010-03-09]. ISBN 0-8131-17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6).
- ^ Kentucky Constitution, Section 153. Legislative Research Commission. [2014-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2).
- ^ 22.00 22.01 22.02 22.03 22.04 22.05 22.06 22.07 22.08 22.09 22.10 Hughes, Robert Elkin; Frederick William Schaefer; Eustace Leroy Williams. That Kentucky campaign: or, The law, the ballot and the people in the Goebel-Taylor contest. Cincinnati, Ohio: R. Clarke Company. 1900 [2010-03-09].
- ^ 23.0 23.1 Klotter, James C. Goebel Assassination. Kleber, John E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377 [2014-05-22]. ISBN 0-8131-17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28).
- ^ Taylor v. Beckham, 178 U.S. 610 .
擴展閱讀
[編輯]官銜 | ||
---|---|---|
前任: 約翰·Y·布朗 |
肯塔基州州長 1895年至1899年 |
繼任: 威廉·S·泰勒 |
美國參議院 | ||
前任者: 詹姆斯·B·麥克里 |
美國肯塔基州(第三類)參議員 1909年至1914年 |
繼任者: 小約翰遜·N·卡姆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