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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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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結集,出於南傳佛教《島史》的傳說,在第二次結集時代,被上座放逐者、毘舍離的跋耆族惡比丘集合了一萬人,進行一次大型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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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史》稱萬人結集導致了上座部大眾部發生根本分裂,此後佛教也因教義和戒律分歧而產生不同部派,至佛滅滿二百年時就約有十八個部派。

律藏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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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現存五部律藏內容不盡相同,但均源自第二次結集所再次誦出的律藏,至於法藏,傳承優波離尊者法統的《善見律毘婆沙·跋闍子品第二集法藏》記載了第二次結集法藏:

有些大乘信徒認為《善見律毘婆沙》記載中未提及跋闍子比丘對第二次結集結論和誦出的經律有異議,而第三次結集前僧伽不合是混入的「外道」引起的,而在此前後佛陀弟子本身是一味和合的[5]。不過《善見律毘婆沙》是漢傳佛教僧伽跋陀羅自己從上座部佛教翻譯的經典並不是上座部佛教僧團認證的經典,上座部佛教巴利三藏和註釋有更詳細完整的記載。

有些大乘信徒認為戒律作為佛教傳承的主要載體,歷經多代人的口耳相傳和解釋,其註釋最能體現部派傳統。南傳佛教現有律註版本在有關佛教歷史的記載中,與漢譯的古代版本相比,已經變更了部分偈頌和解說來強調自己是「上座部」,不過這些說法缺乏證據。

有些大乘信徒認為南傳佛教《島史》轉載並加工了律藏註釋的有關記載,稱跋闍子比丘反對第二次結集結論並舉行了自己的「大結集」,並稱佛滅二百多年後的第三次結集前就分裂成了十八部或二十餘部,這些對幾百年前歷史事件的新說法的更確切來源不明。不過實際上第三次結集的《論事》清楚記載上座部佛教之外其它部派的不同教義和錯誤。

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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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蘭卡島上的佛教,最早在阿育王時代傳入,原屬上座部分別說部,史稱赤銅鍱部。在婆羅根跋(或婆多伽彌尼阿跋耶)王時代(公元前44年~前17年),國王在王城之北造了一座著名的無畏山寺,獻給他所尊敬的拘比迦羅·摩訶帝須長老。導致無畏山派分立。同時有一部份從印度巴羅羅寺屬於跋闍子派的達摩羅支阿闍黎的弟子們來到無畏山居住,無畏山的比丘也接受了他們的學說,所以大寺派便叫無畏山派為達摩羅支派。[6]大寺派與無畏山派始終利用一切可能手段進行着激烈的鬥爭。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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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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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島王統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由上座等所放逐惡比丘跋耆子等,得其他之支持,向眾多之人說非法。(三〇)集合一萬人進行結集法。所以此法之結集,稱為大合誦。(三一)

    此大合誦之比丘等是決定違背〔正法〕之教〔法〕,破壞根本之輯錄而作其他之輯錄。(三二)

    彼等於某處所輯錄之經移至其他之處,於五部破壞法、義。(三三)比丘等於異門說、無異門說、了義、不了義亦皆不分辨,(三四)彼等從佛陀密意所說,放置於餘處,彼等諸比丘,於文中失去眾多之〔真〕義。(三五)彼等棄一部甚深之經、律而作類似奇異之經、律。(三六)〔律〕內容之摘要,唯波利婆羅、阿毘達磨之論、波致參毗陀、尼泥沙、闍多迦之一部,除此而外,彼等造作不同者。(三七)彼等捨棄〔關於〕名詞、性、措辭、文體修飾之原則,以改作其〔全部〕。(三八)
  2. ^ 南傳《一切善見律注序》於此為「一百二十萬」。
  3. ^ 南傳《一切善見律注序》於此增「七百人」。
  4. ^ 此處之「大眾」通「結集」或「合誦」,如《善見律毘婆沙·序品》出現的「五百大眾」和「第三大眾」一樣。隨後的對第二次結集總結偈頌,南傳《一切善見律注序》比《善見律毘婆沙》多出了兩處「由上座」合誦。
  5. ^ 公元489年僧伽跋陀羅譯《善見律毘婆沙》:「如是大德帝須。方便令王知已。七日在園林中。帝須教。是律是非律。是法是非法。是佛說是非佛說。七日竟。王勅。以步障作隔。所見同者集一隔中。不同見者各集異隔。處處隔中出一比丘。王自問言。大德。佛法云何。有比丘答。言。或言。或言非想。或言非想非非想。或言世間涅槃。王聞諸比丘言已。此非比丘。即是外道也。王既知已。王即以白衣服與諸外道。驅令罷道。其餘隔中六萬比丘。王復更問。大德。佛法云何。答言。佛分別說也。諸比丘如是說已。王更問大德帝須。佛分別說不。答言。如是大王。知佛法淨已。」
  6. ^ 葉均論師《錫蘭佛教的傳播及其宗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