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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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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許之地,位於從尼羅河幼發拉底河之間的土地上。
應許之地的具體範圍,紅線是《民數記》的範圍,藍線是《以西結書》的範圍。 (Genesis 15).

應許之地希伯來語הארץ המובטחת‎、ha-Aretz ha-Muvtachat)是猶太教經書塔納赫中,上帝耶和華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後因上帝賜福而改名)的後裔和他的兒子以撒及以撒的兒子雅各,應許賜給他的後裔在中東尼羅河幼發拉底河的土地[1][2]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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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吩咐亞伯拉罕離開他的居住地,前往祂指示的地方去。當時亞伯拉罕經過迦南示劍地方摩利橡樹處。耶和華顯現,並向亞伯拉罕應許賜迦南一帶土地予他的後人,此應許初見於希伯來聖經的創世記。《創世記》第12章第7節記載:「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說道『我要把這土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拉罕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創世記第十五章第十八至廿一節記載:「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立約,說道『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申命記第一章第五至八節記載:「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利巴嫩山又到伯拉大河,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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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今日以色列國巴勒斯坦國黎巴嫩共和國的總和。

《舊約聖經·民數記》34:1-12所規定的範圍: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迦南地,就是歸你們為業的迦南四境之地,南角要從尋的曠野,貼著以東的邊界;南界要從鹽海東頭起,繞到亞克拉濱坡的南邊,接連到尋,直通到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又通到哈薩亞達,接連到押們,從押們轉到埃及小河,直通到為止;西邊要以大海為界,這就是你們的西界;北界要從大海起,畫到何珥山,從何珥山劃到哈馬口,通到西達達,又通到西斐崙,直到哈薩以難。這要作你們的北界;你們要從哈薩以難劃到示番為東界。這界要從示番下到亞延東邊的利比拉,又要達到基尼烈湖的東邊。這界要下到約但河,通到鹽海為止。這四圍的邊界以內,要作你們的地。』」

《舊約聖經·以西結書》47:13-20所規定的範圍: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照地的境界,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約瑟必得兩分。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地的四界乃是如此,北界從大海往希特倫,直到西達達口。又往哈馬、比羅他、西伯蓮(西伯蓮在大馬士革與哈馬兩界中間),到浩蘭邊界的哈撒哈提干。這樣,境界從邊往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以哈馬地為界。這是北界;東界在浩蘭、大馬士革、基列,和以色列地的中間,就是約但河。你們要從北界量到東海。這是東界;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是南界;西界就是大海,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這是西界。」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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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後人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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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亞伯拉罕後人指的是所有信奉亞伯拉罕諸教的人,但按猶太教徒的見解,或部分自稱基督教徒的見解是,耶和華所謂把應許之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子孫,僅指嫡子以撒,嫡孫雅各所延續的後代,現實中指所有信仰猶太教猶太人。而亞伯拉罕的庶子以實瑪利被認為是阿拉伯人祖先,他的身份不為上帝所賜。然而歷史的情況是,在以色列王國猶大王國滅亡後,最終長期統治這片土地卻是阿拉伯人,他們也主張自己算是亞伯拉罕後人,反而僅佔有一部分的猶太人至今以色列復國後佔據了此地,而此後爭奪與戰爭也在降臨在這塊土地上。[原創研究?]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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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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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舊約聖經·出埃及記13:5》將來耶和華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月間守這禮。
  2. ^ 《舊約聖經·申命記27:1-3》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過約但河,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地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你過了河,可以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之神所應許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