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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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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金(?—?),初字漢雲,號韓雲,湖廣江陵縣籍,徽州府休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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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三年(1630年)舉庚午科湖廣鄉試第十八名,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登進士。戶部觀政後,同年八月授浙江紹興府推官,九年父親去世回鄉守喪,十年考察,十二年補江西按察司照磨,十三年升任直隸河間府推官,十四年升刑部廣西司主事,升本司員外郎,十五年廣東主考,升福建泉州府知府[1]。升河南副使。所著有《夢莊詩草》、《秋水堂集》[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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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夏默,祖父夏值,父親夏大寤,庠生[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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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夏雨金,江南進士。
  2. ^ 《乾隆江南通志》:夏雨金,字韓雲,休寧人。崇禎甲戍進士,授河間推官。時當寧以修、練、儲、備四事黜陟郡邑,雨金膺紀錄者再。歷知泉州府,撫諭南安,拷佬賊,升河南副使。所著有夢莊詩草、秋水堂集。
  3.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夏雨金,曾祖默,祖值,父大寤,庠生。層霞,別號辣庵,易三房,壬子年八月初二日生,荊州府江陵縣籍,南直休寧縣人,庚子鄉試十八名,會九十名,三甲十名,戶部觀政,八月授紹興推官,丙子外艱,庚辰補直隸河間府推官。
官銜
前任:
劉彥
泉州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鄒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