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道明
外觀
鮑道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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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資善大夫南京戶部尚書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歙縣 |
字號 | 字行之 |
出生 | 弘治十六年(1503年)五月初三日 直隸歙縣 |
逝世 | 隆慶二年(1568年)正月己卯 直隸歙縣 |
配偶 | 娶方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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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道明(1503年—1568年),字行之,號三峯先生,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歙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戊戌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生平
[編輯]弘治十六年(1503年)生。[1]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應天府鄉試第四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三甲進士[2][3]。授行人,二十一年十一月選授戶科給事中,二十四年五月升兵科右,二十五年四月升本科左,九月升刑科都給事中。二十七年十月外任江西布政使司右參政,遷浙江按察使,三十四年三月升四川右布政使,轉雲南左布政使,三十七年九月晉應天府尹,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四十年六月升南京大理寺卿,不久進戶部左侍郎。四十一年十月官至南京戶部尚書,不久因病致仕。隆慶二年(1568年)卒於家。[4]
家族
[編輯]曾祖父鮑顯;祖父鮑文蘇;父親鮑榮芳,封兵科右給事中。母汪氏,封孺人。具慶下[5]。
參考文獻
[編輯]- 汪道昆《明故資善大夫南京戶部尚書鮑公墓誌銘》
- ^ 《嘉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載,「年三十六,五月初三日生」,則生年為弘治十六年(1503)生。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汪道昆:《資善大夫南京戶部尚書鮑公道明墓誌銘》:今上二年春正月己卯,南京戶部尚書鮑道明卒於家。上輟朝,諭祭葬如令,甲有司舉葬事。公字行之,歙巖鎮人也。鄉人故多公長者稱三峰先生云。公父以兵科右給事中諱榮芳,母封孺人,出汪氏。公生端靖自如,不受狎侮。稍長,受博士春秋。嘉靖甲午舉第四人,戊戌舉進士。授行人。三歲,進戶科給事中。再歲,進左給事中。尋進刑科都給事中。當是時,信州、袁州爭政,言者率揣摩希望各中其驩其或浮慕骨鯁之名,排擊紛起,公獨正色中立。或以言責詰公,公謝曰:「主德聖明,臣愚不足以奉明詔如使株連毛舉徒自託於直言。臣雖愚,不欲以此傷大體。」會御史奏延綏失事,廵撫都御史以捷聞,先帝命兵科右給事中蒞視之。尋奉璽書往公徧歷塞上閱虜出入諸鄣塞亡人畜多寡有差,按軍府部署方略,較諸將程期論罪輕重覈首功虗實策賑濟防禦諸便宜。議上當人人心無枉撓,聞者謂千鈞一發,飲羽虎狼,無間狸狌矣。先是,虜入上谷,公上言:匈奴日伺邊,必求再逞。乃今易置宣大總制,用翁萬達易置本兵,用唐?萬達方撫關中,不得代宜,未即至龍以終養去。母在宜未即來假令稱兵其何以應倉卒按祖宗法宣大設總督軍儲侍郎一人貳總制京師設提督團營尚書一人,貳本兵分任事權相表裏,無事則戮力共濟,有故則可攝而代之復之便當事者計非急持兩端。其後,虜犯京師,卒用公議。公在近侍七年,出入惟謹。即有不測,獨由由然應之袁州中信州,先帝怒甚,收信州及建議復河套者,併逮言官杖之廷。公頓首曰:臣固當笞,謹待罪出而參知江西政事。居頃之罪囚王連遣子叩闕上書,誣執故都御史胡纘宗誹謗故入大辟辭連刑科,公以故刑科都給事中,當就對簿。先帝怒甚,人人自危。公頓首曰:臣固當誅謹待罪及事釋卒未嘗以喜慍示人。既畢親喪,補山東職如故。大盜師尚詔起歸德,趨山東,公以部子弟戍滕張武備甚具。賊遂卻,尋受禽,公以保禦功,賜金論賞,進浙江按察使。葢當輻輳之衝鄉人往來部中趾相錯部中權豪多關說不避惠文公戒閽者毋入鄉人謁毋入關說者書即權豪面謁欲有言曾未得一開口,既又發臨安故給事中高時奸狀,械送京師。無何,進四川右布政使,以採木論賞,復賜金。無何,轉雲南左布政使。時多徵發,民將不堪,公愀然曰:滇即小饒直蝸濡耳,蝸不轉則活,轉則中乾,此誠藩大夫事。乃會計全力,什五自給,什三轉輸,什二備歲凶,他不意。令既布,滇人至今便之。己未入朝,麾筦庫羨餘弗納。尋進應天府府尹,巳復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廵撫貴州。貴州夷部錯居,故患盜殿最捕盜諸吏士視獲盜多寡?差諸吏士或掩不辜求逭簿責公遇文致不辜者立釋之阿堂攫印搆兵楚蜀騷動公謂有苗視印?向背請降新印令反側子自安毋勤遠略?也。容山酋韓甸竊發,公徵兵遣將討平之,斬首二百有奇,甸就縛。先帝賜金幣,下兵部論功,人言:歲終類奏功故事猶得任子。今大捷宜視昔有加不然則籍子弟置有功部中亦得延賞。公謝曰:「臣奉天子威,得罪人,固諸將吏功,臣何敢?子孫地。」巳進大理寺卿,尋進戶部左侍郎,賜金幣。會袁州得罪去,變置諸大臣,公進南京戶部尚書,葢一歲三遷矣。公乘兵變後主度支體國撫軍不遺餘力,尋以疾乞骸骨,先帝優許之。上即位初,廣厲言路,諸大臣往往中多口,惟公保身名完即公無所瑕疵,其決筴蚤矣。會兵部左侍郎棠樾鮑公致仕歸,公宗人也。鄉人嚴事二鮑視漢司隸同乃若明哲保身則退之矣。歲朔疾虱自西北起,占者以?咎徵月將終兩公相繼即世,吁嗟異哉。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