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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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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湖
漢字 永居湖
白話字 Éng-ki-ô͘
台語羅馬字Íng-ki-ôo
閩南拼音Ǐng'gīóo
永居湖
客家語漢字 永居湖
客語白話字 Yún-kî-fù
臺灣客拼大埔腔:rhun^ gi+ fuˇ

永居湖,是臺灣臺中市新社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月湖里不含西北端、慶西里最北端。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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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清治末期,永居湖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永居湖莊」,隸屬於捒東上堡。該莊東北隔大甲溪新伯公莊為界,南與水底藔莊為鄰,西邊為鳥銃頭莊新社莊,北邊為土牛莊[1]

1901年(日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臺中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新社區」,仍隸屬於臺中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全台二十廳合併為十二廳,新社區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該莊改制並雅化為「永居湖」大字,隸屬於臺中州東勢郡新社莊[2]

戰後新社莊改制為新社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新社鄉隸屬不變。2010年12月,隨著臺中縣、市合併為直轄臺中市,新社鄉改制為新社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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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區有月湖、畚箕湖等聚落[3]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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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道中95線(新居街)是新社至溪頭的道路,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到達本地區西部邊界北側後轉南南東沿邊界而行至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北轉西再轉北北西可前往新社市區並止於舊市道129號(中和街四段)路口,向南南東可前往水底寮地區的中和聚落、薰衣草森林新社店、溪頭並止於接近頭汴坑邊界處的紫興宮前。[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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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3. ^ 3.0 3.1 《臺中縣新社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