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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二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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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二諦。佛教中教說世俗諦、勝義諦二諦,以說明佛的方便說法。唐代釋窺基法師在《大乘法苑義林章》中對其提出了四重二諦的見解,依其境界深淺分別為:名事二諦、事理二諦、深淺二諦、詮旨二諦。

名事二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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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法和實我是無實而有名/五蘊十二處等現象存在的本因是具足體用的實事。

世間世俗諦(有名無實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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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世俗者。隱覆真理。當世情有。墮虛偽中。名曰世間。凡流皆謂有 。依情.名假說名為世俗。」

俗情視為實有的各種現象(如瓶子軍隊等),這些東西有些是有作用而無自體的,有些甚至作用或自體都無,但是人卻都把他們看做真實,而隱覆真理而墮入種種虛妄見解中。

世間勝義諦(體用顯現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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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勝義者。事相麁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過第一俗名為勝義。」

現象界各法,他們被聖人所說是,又兼具自體及作用。他們有各自的自體而作用,顯現為諸差別事項。

事理二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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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蘊十二處為有形象分殊的事/四諦等教理為超越形象的真理

道理世俗諦(事隨差別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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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世俗者。隨彼彼義立蘊等法。名為道理。事相顯現差 別易知。名為世俗。」

事物存在的分類,是經論按照事物形象差別,然後加以分析的。有無為等諸法體事,有別體用,異於初俗。

道理勝義諦(因果差別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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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理勝義者。知.斷 .證.修。因果差別名為道理。無漏智境。過前二俗名為勝義。」

  所有佛教經論講說得教理,都包含在這個裡面,這些教理具有斷惑生智,起修正果的效用。這些教理也是聖人們無漏智的認知對象。他們大多涉及某一義的因,可以以此諦明染淨因果分別。

深淺二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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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得世俗諦(方便安立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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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得世俗者。施設染淨因果差別。令其趣入。名為證得。有相可 知。名為世俗。」

以佛之方便安立知斷證修之苦等四諦也。是為行人證悟之法,故曰證得,因果之相狀,分明可知,故名世俗。

證得勝義諦(依門顯實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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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得勝義者。聖智依詮空門顯理。名為證得。凡愚不測。過前三俗名為勝義。」

聖者超越前三俗諦,依言詮而顯現二空真如理體,而證得凡愚難測的理體。

詮旨二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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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義世俗諦(假名非安立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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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義世俗者。妙出眾法。聖者所知。名為勝義。假相安立。非體離言 。名曰世俗。」

同指二空(空我而得之真如,空法而得之法空真如也。)門開顯真如理體,為聖人方知,但當中否定人法二我(因涉及語言),此諦以名言安立的方式來開示非安立的究極真實。

勝義勝義諦 (廢詮談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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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逈超眾法。名為勝義。聖智內證。過前四俗復名勝義。」

即一真法界,不能以言語詮顯,須廢言詮,但以正智於內心證會其理旨也。非安立勝義(前三勝義皆安立勝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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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唯識宗通史》楊維中著,2008/07/01
  2. 《唯識學概論》韓廷傑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八十二年八月出版
  3. 大乘法苑義林章》唐 釋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