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文集
《白氏文集》,是唐代诗人白居易自编的作品集。这部作品集是在白居易友人元稹编辑《白氏长庆集》基础上扩充完成,故又常被称为《白氏长庆集》。原先共有七十五卷,现存七十一卷,每卷的编排大致上保留了白居易自编的原貌,在唐代文人自编文集中,是保存较完整的一部。
编辑
[编辑]雏形
[编辑]白居易自编文集,可追溯至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当时白居易刚被贬为江州司马,抵达江州后,白居易在写给好友元稹的信中,有提及他近来刚编次自己的诗作十五卷,并说明编辑分类的标准。[1]编辑完成之后,白居易还用调侃的口吻,写了一首诗赠与好友元稹与李绅[2]:
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 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莫怪气粗言语大,新排十五卷诗成。
白氏长庆集
[编辑]唐穆宗长庆二年(822年),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次年,元稹任浙东观察使。杭州、浙东相去不远,两人又开始频繁的唱和。长庆四年(824年),在白居易任满离开杭州之际,元稹索取白居易全部的作品,编辑成五十卷,题为《白氏长庆集》,并为之作序(《白氏长庆集序》)。序中除了介绍白居易的诗歌作品之外,并说明因为当时唐敬宗初即位,次年即将改元,长庆四年也将是长庆的最后一年,因此命名为《白氏长庆集》。[3]
后续编辑
[编辑]在元稹编辑《白氏长庆集》五十卷完成之后,白居易又多次增订自己的作品集[4],陆续编成《后集》(二十卷)、《续后集》(五卷),并且多次缮写,分别贮藏在庐山东林寺、洛阳圣善寺、苏州南禅院,以及另外两部藏于家中,吩咐由侄儿与外孙收藏。[5]白居易还替贮藏各处的作品集写记:分别有《东林寺白氏文集记》、《圣善寺白氏文集记》、《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
体例
[编辑]白居易曾在《与元九书》里,将自己的诗作分类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1]而后元稹为白居易编辑《长庆集》,也采用这四者(不过“杂律”被改为“律诗”),做为诗歌的分类。然而白居易后续自编文集,诗歌分类便仅剩下“格诗”、“律诗”两类。其中“格诗”可能是白居易自创的名词,汪立名、陈寅恪等人认为称“格诗”只是单纯为了与“律诗”做区隔而已。[6]
名称争议
[编辑]白居易作品集的名称,应当题名为“白氏长庆集”或“白氏文集”,历代有许多争议。支持应题为“白氏长庆集”的根据,有其友人元稹给白居易作序时所用题目即是《白氏长庆集》,且《新唐书‧艺文志》记载道:“《白氏长庆集》七十五卷白居易。”[7]此外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亦记载:“白居易长庆集七十一卷。”纪昀等人据此,在编辑《四库全书》之时,以《白氏长庆集》为名收入。[8]相对的,支持应题为“白氏文集”的根据,有白居易自己写的《东林寺白氏文集记》、《圣善寺白氏文集记》、《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此外目前尚存宋代刊行白居易作品集共有两种,都题为《白氏文集》。黎庶昌据此认为只有元稹编辑的部分可以称为《长庆集》。[9]
目前以《白氏长庆集》为名的白居易作品集,较著名的有明代马元调的刊本、清代的《四库全书》本等。以《白氏文集》为名的,有宋代绍兴本、日本那波道圆刊本等。
版本
[编辑]白居易的作品集,可能是保存最完整的唐代文人自编作品集。赵翼认为白居易将作品分五处贮藏是“爱名”的行为,而广泛贮藏也是白居易的作品集保存,远较李白、杜甫更为完整的原因。[10]然而白居易自己贮藏的五本文集,大多毁于唐末五代的战乱之中。[11]
白氏手定本
[编辑]- 那波道圆本
那波道圆于日本后水尾天皇元和四年(1618年)以朝鲜刊本为底本刊刻了活字本,保留了白居易《长庆集》、《后集》、《续集》的次序。然而那波道圆刊本的缺点是白居易的原注大多被删去。[12]
前诗后笔本
[编辑]- 绍兴本
目前通行的七十一卷白居易作品集中,年代最早的是南宋绍兴本《白氏文集》[13]。这个版本并没有保留白居易《长庆集》、《后集》、《续后集》的次序,而将全部的诗列于第1卷至37卷,将文章列于第38卷至71卷。目前中华书局出版的顾学颉校点《白居易集》、以及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都以宋朝绍兴本《白氏文集》作为底本。[14][15]
- 马元调本
明朝马元调刊行的《白氏长庆集》,是较为通行的版本。其卷次与宋朝绍兴本《白氏文集》相同。《四库全书》收录的白居易作品集,就是马元调的版本。目前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就是以马元调的版本作为底本。[12]
注释本
[编辑]白居易作品集,早期多只有作者原注,没有他人的注释。直到清朝汪立名刊行《白香山诗集》,才开始在部分作品之后加注按语。到二十世纪,陈寅恪出版《元白诗笺证稿》,考证《长恨歌》与《新乐府》的内容。直到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才开始对白居易全部的作品注释。朱金城的注释“以人名、地名为主,傍及僻见典故、制度、史实及有关考证,尤著重总结历来之学术研究成果。”[12]其后谢思炜刊行《白居易诗集校注》,注释内容以“史实与社会生活、用典、语言”为主。[16]
注脚
[编辑]- ^ 1.0 1.1 白居易《与元九书》:“仆数月来检讨囊箧中,得新旧诗,各以类分,分为卷首:自拾遗来,凡所遇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谕诗’;又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翫情性者一百首,谓之‘闲适诗’;又有事物牵于外,情性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咏者一百首,谓之‘感伤诗’;又有五言、七言、长句、短句,自一百韵至两韵者四百馀首,谓之‘杂律诗’。凡为十五卷,约八百首,异时相见,当尽致于执事。”
- ^ 朱金城笺注,《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
- ^ 元稹《白氏长庆集序》:“长庆四年,乐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诏还,予时刺郡会稽,因得尽征其文,手自排缵,成五十卷,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前辈多以《前集》、《中集》为名,予以为陛下明年秋当改元,长庆迄于是,因号曰《白氏长庆集》。”
- ^ 白居易《后序》。
- ^ 白居易《白氏集后记》。
- ^ 陈寅恪并进一步申论“格”的广义与狭义含意:“格有二义,其一为体格格样之格……而尤可注意者,元和格即元和体,此所谓格,乃格式载格样之格,其本则为律诗,非古诗。与白氏之格诗迥不相侔也。其二为格力骨格之格……乐天格诗之义即可以此为解释。盖乐天所谓格诗,实又有广狭二义。就广义言之,格与律对言,格诗即今所谓古体诗,律诗即今所谓近体诗,此即汪氏所论者也。就狭义言之,格者,格力骨格之谓,则格诗依乐天之意,唯其前集之古调诗始足以当之,然则《白氏长庆集》伍壹格诗下复繋歌行杂体者,即谓歌行杂体就广义言之固可视为格诗,若严格论之,尚与格诗微有别也。”见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
- ^ 《新唐书卷六十‧艺文志第四》。
- ^ 纪昀、陆赐熊、孙士毅《钦定四库全书‧白氏长庆集‧提要》。
- ^ 黎庶昌《跋日本活字版白氏文集》。收录于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3988页。
- ^ 赵翼《欧北诗话》:“才人未有不爱名,然莫有如香山之甚者。……以香山诗笔之精当,处处有鬼神呵护,岂患其不传?乃及身计虑及此。一如杜元凯欲刻二碑,一置岘山之巅,一沉襄江之底,才人名心如此。今按李、杜集多有散落,所存不过十之二三,而香山诗独全部流传,至今不缺,未必非广为藏贮之力也。”
- ^ 岑仲勉《论白氏长庆集源流并评东洋本白集》。引注于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前言第19页。
- ^ 12.0 12.1 12.2 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前言、凡例。
- ^ 此为南宋绍兴年间杭州地区刻本,迭经王奉常、钱谦益、季振宜、瞿镛收藏,后入藏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1955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出版,据目录改题为《白氏长庆集》。杜晓勤《六朝声律与唐诗体格》,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3月第1版。281页。
- ^ 顾学颉校点《白居易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一版,1988年三刷。出版说明3至4页。
- ^ 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初版。凡例第1页。
- ^ 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初版。前言第10页。
延伸阅读
[编辑]- 静永健:〈关于东京国立博物馆藏古抄残卷《白氏文集》卷六十六的文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陈翀:〈慧萼东传《白氏文集》及普陀洛迦开山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陈翀:〈新校《白居易传》及《白氏文集》佚文汇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