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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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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维持
大明陕西提学副使
籍贯河南汝宁府信阳州罗山县
字号字国相,号仰山
出生九月二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潘氏
亲属(子)尚芾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举人
  • 嘉靖二十年辛丑科同进士出身

尚维持(1515年—?),字国相,号仰山河南汝宁府信阳州罗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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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河南乡试解元,二十年(1541年)联捷辛丑科三甲三十二名进士[1][2]。授庐州府推官,二十九年六月选授浙江道试监察御史,三十年三月实授,三十一年巡按山西,三十六年巡按南直隶苏松等地,三十八年二月官至陕西提学副使[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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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尚褫;祖父尚培之;父尚化,母徐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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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3226》:尚维持,字国相,号仰山,罗山人,褫曾孙。嘉靖十九年解元,明年第进士,历御史,官至提学副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