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维魁
外观
吴维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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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辰州府知府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归安县 |
字号 | 字元甫,号凤麓 |
出生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九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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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魁(1553年—?),字元甫,号凤麓,浙江湖州府乌程县民籍,归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十一年(1583年)中式癸未科会试第一百一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七名进士[1][2]。工部观政,授德兴县知县,十三年(1585年)调绩溪县知县,十七年(1589年)升刑部主事,二十二年(1594年)升郎中,二十三年(1595年)出为辰州府知府,二十六年(1598年)考察去职。
家族
[编辑]曾祖吴清;祖父吴佩;父吴世正,母沈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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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榉 |
明朝绩溪县知县 1585年-1589年 |
继任: 李右谏 |
前任: 张汝贤 |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95年-1598年 |
继任: 屠本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