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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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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魁
大明辰州府知府
籍贯浙江湖州府归安县
字号字元甫,号凤麓
出生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九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元年癸酉科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同进士出身

吴维魁(1553年—?),字元甫,号凤麓浙江湖州府乌程县民籍,归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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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十一年(1583年)中式癸未科会试第一百一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七名进士[1][2]。工部观政,授德兴县知县,十三年(1585年)调绩溪县知县,十七年(1589年)升刑部主事,二十二年(1594年)升郎中,二十三年(1595年)出为辰州府知府,二十六年(1598年)考察去职。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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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吴清;祖父吴佩;父吴世正,母沈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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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黄榉
明朝绩溪县知县
1585年-1589年
继任:
李右谏
前任:
张汝贤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95年-1598年
继任:
屠本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