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大顺
外观
卜大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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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稽勋司郎中 | |
籍贯 |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 |
字号 | 字达夫,号簠泉 |
出生 | 正德十五年(1520年)十二月初七日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 |
逝世 | 嘉靖四十年(1561年)正月 |
配偶 | 娶杨氏,赠安人,继娶顾氏,封安人 |
亲属 | (兄)卜大同、卜大观、卜大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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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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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大顺(1521年—1561年),字达夫,号簠泉,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浙江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进士。刑部观政,授当涂县知县,改刑部主事,调吏部稽勋司主事,升员外郎、郎中,查阅档案,吏不敢欺[1]。刑部右侍郎郑晓为其作墓志铭[2]。
著作
[编辑]著有《簠泉集》。
家族
[编辑]曾祖卜颙;祖父卜周,义官;父卜宗洛,监生,赠刑部员外郎。前母周氏(赠宜人);母贺氏(封宜人)。兄卜大同、卜大观、卜大有。子卜自鄣、卜自邦。
参考文献
[编辑]- ^ 《嘉兴府志·卷52》14-15:卜大有,字谦夫,嘉靖丁未进士,知无锡县,剔蠧搜奸,执法不挠,中时忌,调简潜山,严明益著,宿奸畏服。入为南工部主事,历礼部精膳司郎中。知寻甸府。有益泉诗稿、经史集要。弟大顺,字达夫,癸丑进士,知当涂县,县富商大贾,多规免役籍,病细民,为厘革之。擢刑部主事,凡历四司,进吏部稽勋郎中,勾稽故籍,吏弗敢罔。有簠泉集。大观,字中夫,号盥泉,大同弟,大有、大顺兄也,伯叔季皆第进士,而仲独不偶,入赀为蜀藩典宝。四人友恭,无间言。大有子曰谋,字子嘉,以贡生授清流县,居官廉介,缓催科邑,人安之,忤上官归。孙兆龙,诸生,有才名。
- ^ 《国朝献征录·卷26》94-95:郑晓《吏部稽勋郎中卜君大顺墓志铭》:嘉靖辛酉正月庚辰,簠泉卜君卒于京邸。又明年癸亥十一月乙酉,葬思贤乡良宇圩新阡。乃兄益泉太守持钱秋官状,问铭于余。余与君同朝五年,每过余必质经谊咨政典,言不及私。曾谓君遽至此哉按状君讳大顺,字信夫,簠泉其别号也。上世居嘉兴,宣德中析秀水。高祖璿,曾祖颙,祖周,皆力田种德。考国子生宗洛,朴厚善教,子三子相继登进士,一授王官,以长子官加赠刑部员外郎。母贺氏,进封太宜人。君初生有奇兆,幼颖敏,稍长即嗜学,兄弟交相师友,博读经史,为文典丽有思致,质素清癯骨,相顾坚耸,志能帅气,丰仪秀朗。服父丧如礼,事母孝爱恳至,宗族乡党,曲为周恤,训诫子侄,必曰:“诗书耕织,吾家世业也。”姊氏早寡,尤矜念之。嘉靖己酉举乡试,癸丑成进士,初令当涂。当涂南畿壮邑,去都近,富贾群集,善附丽徭赋,病细民;又巡按御史所驻节江南北水陆孔道,馆候无虚日,劳费百倍,旁邑民大困。君洁廉尚简约,尽罢诸冗费,廪庖舟车夫隶,悉裁阔狭,均其劳逸,而日省阅之,宾不留行,民罔怨言。且明习律,比事至立断,案无累牍,狱无宿系,请寄不行,庭宇清肃。御丈大夫、御史交荐,三岁二十余章。故事,吏部之属十有四人省必一人,丙辰正月,两浙拟用君实,冢宰瓯宁古冲李公定议,余时为吏侍,与闻之,俄李公去位,余出理戎政,君自刑部主事改稽勋,历四司主事、员外郎,稽勋郎中,日检故籍,凡政令因革,可法与否,类析为书,必守其典,则不为人所摇夺。尤留意人材,询诹周密,扬善隐过,务存平恕。寡交游,谢宴会,却问遗,卓然树立,不屑逐时,下上考功员外郎,报政制词,有“克承家学,竞爽联芳,秉公持慎,甄量精明”之褒。比抱贞疾,数请告毋,闻之不喜,君冀得其欢心以故竟不可起,长叹曰:“伤哉吾母!儿不孝矣。”善类闻之,咸悼惜焉。君生正德庚辰十二月辛卯,年仅四十有二,元配杨氏,赠安人,继室顾氏,封安人,子男二,长自鄣,聘余长子之女,次自邦,未聘。女三,俱顾出,长字陆职方子基诚,次项主客子时亨,次未字。铭曰:皦皦君子,志在修名。文以行着,才以学成。孝友端洁,泃敏粹贞。岂惟乡隽,蔚为国桢。百里可寄,三铨是平。爱留棠芾,誉犹水清。陈书展图,左规右绳。圭棱外霁,渊回内凝。弥留不乱,临深履冰。谓天盖高,歼我良朋。勒此铭辞,奠尔玄塍。仁必有后,继序其承之。
- 《国朝献征录》
- 清光绪五年刊本《嘉兴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