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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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标题置入繁体地区词的简体字/简体地区词的繁体字?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如题,除全部用字繁简同体外,可否在条目标题(或需转换地区词的正文处)置入以简体字书写的繁体地区特有词/以繁体字书写的简体地区特有词,社群并保障此字形不被改变(除非此词所指对象从标题中消失)?有无需要顾及地区词转换?此类字形例如简体“数位相机”、繁体“數字照相機”、简体“三温暖”、繁体“鼠標”等。
若可置入并获社群保障,即应还原“宿務”→“宿霧”、“马木留克”→“马穆鲁克”、“聖女的救濟”→“聖女的救贖”、“麥卡·門羅”→“麦卡·门罗”、“艾丽·高登”→“艾麗·高登”、“直線電動機”→“直线电动机”(直線摩打)等移动?
上列讨论供参考各式具体情形及理据,并非指责或针对任何个例或个人。相信除甚少故意外,大多数是无意——例如多文化背景或热衷非母文——或牵涉易名流转等因素——例如驚天駭浪、國慶驚情、至愛梵高、消失的愛人等繁体地区暂译/前译名称被新加坡等简体地区采用,后被繁体地区舍弃。--— Gohan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34 (UTC)
- 原则上不支持在标题置入繁体地区词的简体字或简体地区词的繁体字,这对转换机制不友好。神秘悟饭在第三自然段所说的符合实情。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39 (UTC)
- 不论是标题还是正文,都应尽量避免使用繁/简体书写简/繁体特有词。这类标题应当移动至任一使用对应的繁/简体书写的地区词。由于移动前的标题写法不合理,故我认为标题“选择权”应交予移动者,移动者可任一选择某一地的地区词并用繁/简体书写,且根据移动者的选择而“先到先得”(当然,我个人在做这类移动时,通常是不动地区词,只动繁简,这样是改动最小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48 (UTC)
- 支持这个见解。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10:22 (UTC)
- 若有共识,可望增修有关指引,惟措辞实在犯难。“简体地区特有词”/“繁体地区特有词”为便社群记忆,可写于正文;但是易有争议或被新人误读,难免附带脚注加以界定。然而,迄今尚无方针、指引或说明明确(普适地)界定何为“地区词”或(在语言层面)如何构成“地区词”,“地区词”或许是维基社群最难说明的非技术概念,说明“简体地区特有词”/“繁体地区特有词”更是难上加难。【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或新加坡所用而香港、澳门及台湾皆相对罕有,而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语词】/【香港、澳门或台湾所用而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皆相对罕有,而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语词】是在下目前所能想到的较优定义,供以集思广益。(注,因为简体中文不属于马来西亚官方文字,繁体中文在马来西亚也不算不通用、不常用或不主流,所以如何界定“简体地区”都似不妥,干脆一并省去)另外,捷径命名如何是好?是“简词繁写”、“繁词简写”,还是“简词繁体”、“繁词简体”,抑或是前列四个都建?是否需要另建“简×简×”、“繁×繁×”?--— Gohan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19 (UTC)
- (+)支持这个定义。另外补充一点我个人对“地区词”的见解。我通常会在满足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将某词视作(非该地的)地区词:一、未在该地大部分语文词典收录(或有收录但明确标注是另一地用语);二、在表示该概念(假设有A、B两词)时A词使用率低于5%(参考统计上判断显著性常用的p值)。否则不视作地区词。例如“的士”一词,虽在中国大陆远不如“出租车”常用但它在《现代汉语词典》收录且未标注“<方>”(即该词典认为“的士”属于普通话用语),我即认为“的士”并非香港特有词,而是在大陆简体模式也可使用,不必转换成“出租车”。(但上述情况不包括学科术语,学科术语不仅要考虑使用率,还要考虑到学者对于何者更“合理”的意见。)当然这仅是我个人对“地区词”的看法,没必要写入指引。指引直接简洁地定义为“
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或新加坡所用而香港、澳门及台湾皆相对罕有,而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语词
”即可。捷径命名我认为可以建立所有这些重定向,多几个重定向并不会有什么害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44 (UTC)
- (+)支持这个定义。另外补充一点我个人对“地区词”的见解。我通常会在满足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将某词视作(非该地的)地区词:一、未在该地大部分语文词典收录(或有收录但明确标注是另一地用语);二、在表示该概念(假设有A、B两词)时A词使用率低于5%(参考统计上判断显著性常用的p值)。否则不视作地区词。例如“的士”一词,虽在中国大陆远不如“出租车”常用但它在《现代汉语词典》收录且未标注“<方>”(即该词典认为“的士”属于普通话用语),我即认为“的士”并非香港特有词,而是在大陆简体模式也可使用,不必转换成“出租车”。(但上述情况不包括学科术语,学科术语不仅要考虑使用率,还要考虑到学者对于何者更“合理”的意见。)当然这仅是我个人对“地区词”的看法,没必要写入指引。指引直接简洁地定义为“
修订三案
[编辑]承接以上共识,拟在Wikipedia: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增补以下一节为#注意事项的第一节。由于各地名称框等不作地区词转换之处规限繁简不具效用,在这些地方以繁体字书写一简对多繁的字反而往往能够避免繁简转换错误(例如欲望城市),故豁免不作地区词转换之处。
“ | 注意事项
繁简得当 除“各地名称”、别名列举或理应不作地区词转换之处外,不应以简体字书写繁体地区特有词[注 1],亦不应以繁体字书写简体地区特有词[注 1],以便地区词转换。[注 2]若有此等不当词形,宜予修正。 |
” |
- ^ 1.0 1.1
“繁体地区特有词”宜理解为:香港、澳门或台湾所用且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皆相对罕有,而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语词;
“简体地区特有词”宜理解为: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或新加坡所用且香港—澳门及台湾皆相对罕有,而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语词。
其中,“相对罕有”是就当地(相对应的相对常用词)而言,非与外地相比,亦非三地合计;反之,一词在特定地区,若无相对常用的对应语词,则不构成“相对罕有”。例如,马来西亚一个默默无闻的村落,若未曾在台湾被指涉,则其名称在台湾不构成“相对罕有”,进而不属于“简体地区特有词”。
然而仅就“特有词”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门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对常用词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门就此互通,即将香港—澳门一并考虑。
“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是构成“繁体地区特有词”/“简体地区特有词”的必要条件之一。反则例如,某词若在各地都是相当(程度)的少见,则不“应纳入地区词转换”,故非“繁体地区特有词”或“简体地区特有词”。 - ^ 繁简字体全部相同的语词不受此限。
变动:
- 由于行内字词转换模板、逆向呈现他地用词的转换标签(例如元音的
-{zh-tw:元音;zh-hk:母音;zh-cn:母音}-
)等不算“理应不作地区词转换之处”,因此【“各地名称”介绍等理应不作地区词转换之处】改为并列关系的【“各地名称”、别名列举或理应不作地区词转换之处】,以涵盖前述情形。—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19 (UTC) - 为与命名常规方针保持同等效力,以统管标题中的地区词,此节升格为章节方针。有关意见见下。— Gohan 2025年1月4日 (六) 10:51 (UTC)
- 顺应意见,此节不设为方针。— Gohan 2025年1月8日 (三) 09:05 (UTC)
- 基于以下意见,完善对“相对罕有”的界定,改【就当地(同义词)而言】为【就当地(相对应的相对常用词)而言】,并新增【;反之,一词在特定地区,若无相对常用的对应语词,则不构成“相对罕有”。例如,马来西亚一个默默无名的村落,若未曾在台湾被指涉,则其名称在台湾不构成“相对罕有”,进而不属于“简体地区特有词”】。—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06 (UTC)
- 出于下述港澳现实及执行便利,脚注的“香港、澳门”改为“香港—澳门”并新增一句:【然而仅就“特有词”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门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对常用词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门就此互通,即将香港—澳门一并考虑】。同时为防“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被当作多余的冗语赘词,脚注新增【“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是构成“繁体地区特有词”或“简体地区特有词”的必要条件之一。反则例如,一词若在各地都是相当(程度)的少见,则不“应纳入地区词转换”,故非“繁体地区特有词”或“简体地区特有词”】,以免忽视、滥用。另改“默默无名”为“默默无闻”。— Gohan 2025年1月12日 (日) 10:30 (UTC)
并为释除可能的疑虑,拟对Wikipedia:破坏#繁简、异体及地区用词破坏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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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Wikipedia: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的修订不通过,“繁简得当的”、“繁简不当的地区词”二条内链则改链至H:AC#编辑一般文章时的注意事项。 — Gohan 2025年1月2日 (四) 10:12 (UTC)
- @神秘悟饭:根据WP:方针与指引#方针及指引的用词,“宜予修正”不是合适的条文用词,而考虑到此处的讨论共识倾向于禁止置入繁体地区词的简体字/简体地区词的繁体字,“宜”字应以表达强制满足的条件的“须”字代替。除此以外,总体上支持此版提案。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0:49 (UTC)
- 置入与否与修正与否出于不同行为主体,在责任上程度不同。“须”略带强制每个经手的编者都要修正之意,Wikipedia:方针与指引#方针及指引的用词中的建议级别对于修正似乎足矣。--—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13 (UTC)
- 此外,为确保相关规定可直接规制条目命名,WP:命名常规#技术要求应嵌入预定增补于WP: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的章节,嵌入位置为“繁简统一”与“不要使用条目的名称来表示条目的层次”之间。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1:08 (UTC)
- 一方面,两种容许的建议改法(循字体/循词身)与“先到先得”精神相通,但需不少篇幅论述,若只置于“#先到先得”之外不知有无失衡、僭越;若在“#先到先得”内外两处分别论述则显重复累赘;最简洁地宣告“先到先得”对此类词形无效似也不符合已有意见;如何是好令人为难。另一方面,同时推进多个提案而招致失败的前车之鉴笼罩,在以上两案通过前暂时无意修订命名常规。不如由您推动?“嵌入”是否只有一节模板连结?@Sanmosa--—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15 (UTC)
- “技术要求”是命名条目时必须遵守的规定,而且与“繁简统一”的概念也是相通的。是的,只有一节模板连结,因此技术上不会出问题,但实际操作上也可以是直接复制源代码。不过我想了一下,比较理想的做法可能是条文写入命名常规,地区词处理指引加入章节连结。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6:28 (UTC)
- 只有一节模板连结倒是容易。地区词处理指引可管全部地区词,命名常规只管标题及其地区词。而且在命名常规列出无关标题的例外情形,显得突兀。条文还是在地区词处理指引为好。--—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42 (UTC)
- 那反过来也非不可,但该章节或须设为章节方针。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6:55 (UTC)
- 意思是地区词指引中设一节方针?--— Gohan 2025年1月4日 (六) 07:37 (UTC)
- 那反过来也非不可,但该章节或须设为章节方针。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6:55 (UTC)
- 只有一节模板连结倒是容易。地区词处理指引可管全部地区词,命名常规只管标题及其地区词。而且在命名常规列出无关标题的例外情形,显得突兀。条文还是在地区词处理指引为好。--—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42 (UTC)
- “技术要求”是命名条目时必须遵守的规定,而且与“繁简统一”的概念也是相通的。是的,只有一节模板连结,因此技术上不会出问题,但实际操作上也可以是直接复制源代码。不过我想了一下,比较理想的做法可能是条文写入命名常规,地区词处理指引加入章节连结。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6:28 (UTC)
- 一方面,两种容许的建议改法(循字体/循词身)与“先到先得”精神相通,但需不少篇幅论述,若只置于“#先到先得”之外不知有无失衡、僭越;若在“#先到先得”内外两处分别论述则显重复累赘;最简洁地宣告“先到先得”对此类词形无效似也不符合已有意见;如何是好令人为难。另一方面,同时推进多个提案而招致失败的前车之鉴笼罩,在以上两案通过前暂时无意修订命名常规。不如由您推动?“嵌入”是否只有一节模板连结?@Sanmosa--—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15 (UTC)
顺应以上考量,在WP:命名常规#技术要求的“繁简统一”与“不要使用条目的名称来表示条目的层次”之间,嵌入一节如下:
“ | 地区词繁简得当
Wikipedia:地区词处理#繁简得当适用条目标题,对此具有方针效力。 |
” |
变动:
- 顺应意见,Wikipedia:地区词处理#繁简得当不设为方针,而只作为方针约束标题;故在此节新增“Wikipedia:地区词处理#繁简得当适用条目标题,对此具有方针效力。”— Gohan 2025年1月8日 (三) 09:05 (UTC)
— Gohan 2025年1月5日 (日) 03:11 (UTC)
- 要求“
繁简得当
”只是为了方便地区词转换,(-)反对作为方针。 - 变更“
简繁得当的地区词
”本就是“变更简繁、异体
”,新增二处“繁简得当的
”似为冗余。 - 要求“
繁简统一
”是因为混杂的标题无法输入不混杂的标题直接进入。而“地区词繁简得当
”不是技术要求,(-)反对加入此节。
- ——枰(留言) 2025年1月5日 (日) 08:26 (UTC)
- 你能说这话大抵是没有看过上面说的事情。此外,我自己的个人经验是简词繁体与繁词简体有些时候会导致跳转失效,因此要求地区词繁简得当也能弥消这种尴尬的情况。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5日 (日) 10:34 (UTC)
- 首先,本人不明白为何阁下认为本人没有看过,如果阁下发现本人的发言欠缺考虑,烦请指出是上方讨论内容的何处。至于“
简词繁体与繁词简体有些时候会导致跳转失效
”,单独解决有此种情况的条目就好。——枰(留言) 2025年1月5日 (日) 11:01 (UTC)- 我有附跳转连结,你甚至连跳转连结也不点就暗示我没有“指出是上方讨论内容的何处”,我很难不认为你没有认真看过这个讨论串在说的事情。你“单独解决有此种情况的条目就好”这句话可说得轻巧,有这种情况的条目不在少数,这是合并简化(多个繁体字共用一个简体字)所导致的情况。总的来说,如果不要求繁简得当,那就会导致有合并简化字的条目名称跳转失效,而且在转换设置上也容易产生困扰,在这种情况下更动条目名称的繁简又会落入繁简破坏(也就是说,“单独解决”要么就是违反现行规则的,要么就是会导致复杂且不必要的转换的),因此存在制定硬性规则要求繁简得当的迫设必要性。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5日 (日) 23:47 (UTC)
- 本人当时就已看到阁下所附跳转连结的指向内容,但是仍不明白为何阁下认为本人没有看过,因此才请求阁下进一步指出原因。如造成误会,本人为此致歉。——枰(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0:38 (UTC)
- 那这样的话,应该修订规则,使单独解决的简易方式不违反规则,而本人并不反对此案对WP:破坏的修订。以及,本人可能没有意识到阁下说的这种“
合并简化所导致的情况
”,可否举个例子?——枰(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0:46 (UTC)- “修订规则,使单独解决的简易方式不违反规则”不现实,而且效率比起要求繁简得当的效率来得特别低。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7日 (二) 00:45 (UTC)
- 为何不现实,除了Wikipedia:破坏#繁简、异体及地区用词破坏,还有何处需要修订?——枰(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4:07 (UTC)
- 至少还有WP:命名常规#先到先得,而且还不存在一个好的改法。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0:31 (UTC)
- 为何不现实,除了Wikipedia:破坏#繁简、异体及地区用词破坏,还有何处需要修订?——枰(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4:07 (UTC)
- “修订规则,使单独解决的简易方式不违反规则”不现实,而且效率比起要求繁简得当的效率来得特别低。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7日 (二) 00:45 (UTC)
- 我有附跳转连结,你甚至连跳转连结也不点就暗示我没有“指出是上方讨论内容的何处”,我很难不认为你没有认真看过这个讨论串在说的事情。你“单独解决有此种情况的条目就好”这句话可说得轻巧,有这种情况的条目不在少数,这是合并简化(多个繁体字共用一个简体字)所导致的情况。总的来说,如果不要求繁简得当,那就会导致有合并简化字的条目名称跳转失效,而且在转换设置上也容易产生困扰,在这种情况下更动条目名称的繁简又会落入繁简破坏(也就是说,“单独解决”要么就是违反现行规则的,要么就是会导致复杂且不必要的转换的),因此存在制定硬性规则要求繁简得当的迫设必要性。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5日 (日) 23:47 (UTC)
- 精准而言,转换是中介手段,以最终显示各地应有地区词。若一事物有三种地区词名称,其简繁(异)字形可(能)达六七种;“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甚至不止;鲜有地区词转换规则容纳如此之多字形,未被纳入的字形自然无从匹配、转换为各地变体模式应有地区词,有损阅读体验,实对读者重要。况且,列明(未必是当地用词的)中文圈名称,已是命名常规方针的一部分,那么为何旨在正确显示当地地区词的本案反而不能成为方针呢?
- 替换地区词不是替换简繁,替换繁简得当(不当)的地区词也未必是替换简繁。新增定语旨在更清晰地表明:禁止替换繁简得当的地区词,不限制替换繁简不当的地区词,以消除任何可能的误解。
- 事实上命名常规“技术要求”章节早已包含无关技术限制的要求——例如禁止子页面化、限制全形括号,故而此非本次修订产生或扩大的缺陷,而是固存缺陷。敝人认为,阁下可依“事实性修订”不经公示立即将“技术要求”改为“技术与格式要求”或“格式要求”;反观英维相应章节名为“Article title format”。顺带一提,此处“技术”或许更接近拉丁语言中的“technical”或“technically”,中文学术界、法律界其实不乏此“技术”的中文用法。
- 首先,本人不明白为何阁下认为本人没有看过,如果阁下发现本人的发言欠缺考虑,烦请指出是上方讨论内容的何处。至于“
- 另外,阁下若非全然反对,不妨写出支持或不反对之处。--— Goh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17 (UTC)
- 首先本人不明白新增的这一节有何必要成为WP:地区词处理指引内的一段方针。是否有什么导致其作为指引无法起作用?然后对于其内容,本人(+)支持其中写出的可以改为得当词形,但是认为编者应该能自由选择自己新增内容时使用何种用字用词,所以“不应”不太合适。
- 如果前文都限定“
繁简得当的地区词
”,那么不就是没有规定“繁简不当的地区词”,那为何还要在后文排除掉呢?我想只增加其一并不会有误解。 - 既然命名常规的技术要求章节已经如此,如果其确有必要作为方针,本人改为不反对其加入到此节。
- ——枰(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2:35 (UTC)
- 参见上方“效力”说明;若仅在命名常规方针嵌入一个指引连结而无具体要求,有人或许因此辩称此非命名常规方针、“方针高于指引”——有人用过此理由——而拒绝在标题中遵循;正出于与方针中其他技术要求维持同等约束力、不被钻空子,此章节设为方针。“不应”一句是本次修订的关键;若“不应”不太合适,什么合适?若再容许置入不当词形,会加重后人修正负担、损害读者阅读体验;若再无或尽量减少不当词形产生,后人就无需或少需费力修正,读者也就更少忍受令人困惑而本应知悉的用词。
- 在破坏方针原条文中,破坏行为与“不构成破坏”的行为前后对应分列,故(最小限度的)对此修订亦宜对应分列。若只修订“破坏”而不相应修订“不构成破坏”(的地区词替换行为),虽然或许不致误解,但是不免断章取义的故意曲解,以致更多修正者望而却步。前后对应修订有利无弊,以免曲解。另外,原条文本就略显重复,复述不应“手动替换……”,因此最小限度的修订在此二处均新增定语也是无奈之举。阁下若有兴趣,不妨提案大改其中的重复行文、过时片面内容(如“添加转换标签”)及明显的错字(如“手动转换”),以襄社群。
- 乐见达成共识。
- --— Gohan 2025年1月7日 (二) 10:55 (UTC)
- 感谢说明。那么其在地区词处理中仍作为指引,然后在命名常规中稍作改动限定作用于标题作为方针,将二节以{{参见}}相连如何?关于“不应”,本人认为温和一些的用词,比如“推荐不要”更好。——枰(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3:55 (UTC)
- WP:方针与指引#方针及指引的用词不容许方针指引使用此类用词。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0:32 (UTC)
- “不应”在上列表格中已是表达“不”的最低程度,在“不”中最温和;其说明为“做法强烈不推荐”,“若操作符合不推荐的条件应改掉”,后者相对最符合阁下所言。上方已有意见表示“宜予修正”的“宜”字不够强制,您却认为“不应……书写”的“不应”不够温和,非但不可调和;莫非经手的编者需负的责任,重于或相当于置入不当词形者的责任?“不应”已是既合规又最温和的用词。
- 前一建议已采纳并修改,请检阅。
- --— Gohan 2025年1月8日 (三) 09:07 (UTC)
- 本人的意思是将地区词处理中新增的一节内容稍作改动后同样新增到命名常规,不过现在这样也可以。——枰(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6:17 (UTC)
- 本人无意“
经手的编者需负的责任,重于或相当于置入不当词形者的责任
”。若以上列表格中的用词,本人的意思大概是:建议使用“繁简得当
”的字词,编者可以修改“不当词形
”,以便地区词转换。——枰(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6:31 (UTC)- “不应”-“宜予修正”设定已述缘由。若阁下能对“建议”-“可以修改”论提供更多理据,沟通更加顺畅,大家更能信服。补充回应阁下上方所言“自由选择”:百科全书即使不以受众为导向,也不会以编者为导向;况且本案相较于其他方针指引对格式、用字、标点符号的限制(包括违反出版行规或常识的),算是保有相对充分的自由——例如,世界各地的编者在本案之下都能任意选择「數位相機」、「數位照相機」、「數碼相機」、「数码相机」、「數碼照相機」、「数码照相机」、「数字相机」、「数字照相机」之一书写。--—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13 (UTC)
- WP:方针与指引#方针及指引的用词不容许方针指引使用此类用词。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0:32 (UTC)
- 感谢说明。那么其在地区词处理中仍作为指引,然后在命名常规中稍作改动限定作用于标题作为方针,将二节以{{参见}}相连如何?关于“不应”,本人认为温和一些的用词,比如“推荐不要”更好。——枰(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13:55 (UTC)
- 你这话不相当于还是无视了我上面说的事情吗,“只要能正常在各地区变体下转换地区词,就没有必要修改之”这种说法无视了地区词繁简不得当所引申的其他问题。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11日 (六) 04:50 (UTC)
- 如果本人没有理解错误的话,其他问题只限于标题中,此处本人主要意在文内。——枰(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15:21 (UTC)
- 您在此提出的“建议以……”相对于“不应以……”的优势,只是【“建议”更温和,对新人更友善,进而更可能继续编辑维基百科】,对吧?
- 首先,未见此点如何成立。未曾听闻、亦无情/理由认为‘新人会对方针指引中一个“不应”/“应”感到(更)不友善,甚或被吓跑’。不过确定的是:不当的言行历来都有、且需有相称的助动词,定为不高不低的“不应”/“应”的理由已述不赘;对于不当的遣词造句,“不应”/“应”比“建议”成效更优。
- 其次,在“建议”的法理中,特有词繁简得当与不当都不违规,如下所论,类似法律鼓励捐血而不捐血毫无不妥、无限容许。若不以否定式行文,只能突出“好的”,没有突出“坏的”,繁简不当词形仍有可能是“不好不坏的”/“中庸的”;此外另需赘述非中文文字不受“简体字”/“繁体字”规制。
- 不是重点——“
页面内的规则加入
”的想法,对于上层转换(全局/公共转换组)规则所已包含的对象(即其繁简得当的地区词已可转换)而言,定会造成重重遗害,难以修复。zh:待轉換內容;
- 如果
zh:待轉換內容;
加在条目等页面,无论是(常常)缺漏的(如“zh-hans:出租车; zh-hant:計程車; zh:计程车;
”等),抑或是在写时转换效果无误但在新地区变体启用后转换出错的(如“zh-hans:戛纳; zh-hant:戛納; zh-tw:坎城; zh-hk:康城;
”——写时2009年1月星马简体尚未启用),屡屡阻碍、破坏上层转换本可实现的正确转换。我在条目内所见过的多数zh:
规则或以zh-hant/s:
充当zh:
的规则,要么是多余无用的、要么是六地之一(+)转换效果出错的。写全写对全部地区词超出多数地区词编者的精力或能力之一,实为奢望。而且,与上层(如公共转换组)的转换规则不完全一致但效果近似的转换规则无法被机器人去除,严重妨害地区词统一调整维护,难以逐一补全或修正。更遑论即使当今写法全面且准确,在各地变体互相影响的地区词转换机制下,在日后第七种地区变体启用后也可能出错并阻碍正确的上层转换,正如以上2009年1月所写之例。总之,在对付转换繁简不当词形的办法中,在条目等页面加入zh:
之举极其麻烦而糟糕,绝不应鼓励、更应建议摒弃。- 况且,加入
zh:
至少需要上下来回滚动,在视觉化模式更需要开关或设置NoteTA或转换标签模板,在八九成读者所用的手机上还需要切换中文、拉丁字母、符号等键盘或复制贴上,何来“更简易”?相比通常只改一两个中文字的直接修正该词,通常是更复杂吧?
- 况且,加入
- 如果不在个别页面逐一加入难以统一维护的
zh:
,而将公共转换组/全局转换表已有地区词的繁简不当词形全部纳入公共转换组/全局转换表,由于每条zh:
只有一个有效,所以会让所有公共转换组/全局转换表翻倍膨胀,成本与收益不成比例,断然是社群所不可接受的。
- 如果
- 最后,NoteTA或其他转换模板、语法、标签也能覆盖转换页面标题的繁简,依阁下的思路推演类比,是不是“没有必要”规定“一个条目的名称必须繁简一致”?“必须”比“宜予修正”/“不应”更不温和、更不合适吧?
- --— Gohan 2025年1月11日 (六) 11:04 (UTC)
- 非常抱歉一直没有正面回应阁下的此条回应。本人理解阁下此条回应中提及的内容,自从看到阁下的回应,意识到了本人前条留言中论述之薄弱和条件缺失、肯定和否定式行文区别、复杂转换规则对于上层转换机制的阻碍、转换组和转换表的大小问题。因此本人(至少自以为是)接受了阁下的此条回应,并决定重看整次讨论,从提案角度重新提出意见,折叠此前对提案几乎没有用处的薄弱留言。最后,本人再次为未及时回应阁下的此条回应以及其造成的误会和可能的负面情绪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枰(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1:38 (UTC)
- 你这话不相当于还是无视了我上面说的事情吗,“只要能正常在各地区变体下转换地区词,就没有必要修改之”这种说法无视了地区词繁简不得当所引申的其他问题。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11日 (六) 04:50 (UTC)
- 你能说这话大抵是没有看过上面说的事情。此外,我自己的个人经验是简词繁体与繁词简体有些时候会导致跳转失效,因此要求地区词繁简得当也能弥消这种尴尬的情况。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5日 (日) 10:34 (UTC)
- 要求“
- 我建议将此作为“强烈建议”,并且修正相关词汇不视为破坏,但不必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强制标准。
- 此外,我建议将“特有词”的定义明确为“一个词/简体地区一方特有,另一方罕有且有相对应的常用地区词”,强调加黑部分以避免有编者将某词直接认定为某一方所有而不是共有的情况,如大陆一个不为台湾所知的村庄名,或香港一个不为马来西亚所知的人名。--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12:36 (UTC)
- 对“特有词”定义的补充好像确实有道理。不过这个例子好像不太对?中文人名通常适用“名从主人”,中文地名(尤其是陆台)也通常以当地政府使用的全称命名,这和地区词涉及的通常情况不太一样。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2:43 (UTC)
- 见上,存在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必要性。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9日 (四) 01:14 (UTC)
- 在WP:规则#方针及指引页面的命名规则中,“强烈建议”基本符合“表达强烈推荐但非强制满足”的“应当”,“强烈不建议”基本符合“表达做法强烈不推荐”的“不应”,“不应”即可。个人认为,“强烈建议”的相反做法若不写明是“强烈不建议”,则在法理上仍是无限容许(类似法律鼓励捐血而不捐血毫无不妥),因此“强烈建议”其效弱于“强烈不建议”。定为“不应”的其他理由见上。至于特有词的界定实属不易,确需全面而精确。后一建议已依阁下的想法改写,惟若“且有相对应的常用地区词”后接“,而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语词”,可能令人以为二者是并列或顺承关系;故有所调整,以免误解。--—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07 (UTC)
- 个人意见,因此一问题根本涉及本站地区词转换核心要旨,故行文应十分精确,避免任何误会可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9日 (四) 08:24 (UTC)
- 已作修改,您看如何?--—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09 (UTC)
- 另外鉴于香港、澳门用词公认十分接近,尤在名词,用词差异集中在一般不作或难以转换、不属于书面语的动词、副词、形容词、虚词等;而澳门资料不如中港台易查,香港也大概不会为葡国官员等事物另取不同于澳门的中文名。因此,提议脚注的“香港、澳门”改为“香港—澳门”并新增一句:【然而仅就“特有词”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门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对常用词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门就此互通,即将香港—澳门一并考虑】。--—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08 (UTC)
- 若没看错,该句“香港、澳门或台湾”已经是“香港或澳门或台湾”都行的意思了,应该没必要改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1日 (六) 00:15 (UTC)
- 此提议是针对另一句“香港、澳门及台湾皆……”,若不作出港、澳一般互通的假定,则皆需分别确定港、澳有关用词,如此难于执行。--— Gohan 2025年1月11日 (六) 04:26 (UTC)
- 若没看错,该句“香港、澳门或台湾”已经是“香港或澳门或台湾”都行的意思了,应该没必要改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1日 (六) 00:15 (UTC)
-
- 将繁简得当写入WP:命名常规#技术要求的提议使你的所谓“问题4”与“建议3”毫无必要,因为“技术要求”是必须被遵守的,而其上方的任何规则不得抵触。我重新看了整个讨论串,我的感觉是你一直只是在重复你自己的论点,而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见当一回事,我很怀疑这样的讨论如此继续下去是否真的具备建设性。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6日 (四) 08:32 (UTC)
- (!)抗议阁下在本讨论中时不时对本人的误解。本人感觉被假定恶意。本人亦重新看了整个讨论,并未发现本人一直在重复论点,不过本人将撤回先前留言并重新提出。如果阁下认为本人此前有发言不是为了利于维基百科,有碍讨论进行,可以折叠之。——枰(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3:30 (UTC)
- 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很明显地能感受到你这里的发言有着不认可繁简不得当是问题的倾向,而且还是在已经有相当多的证据能充分证明繁简不得当是问题的情况下如此,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有什么其他合理的结论吗?要是真的按你后面那句话来的话,那我恐怕需要把你在这里的几近所有留言都给折叠了,然而这样做太极端了,我并不打算这样做。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04:48 (UTC)
- 本人确实认为繁简不得当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其可能无法按预期地区词转换,以及其他可能的问题。本人认为此处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繁简不得当是问题,以下为本人观点:
- 如果繁简不得当字词可以按预期转换,阅读上不会有问题,后人也没有额外负担。无法按预期地区词转换的情况,除了变更字词,修订转换规则或增加单向转换规则也可以正常转换。
- 复杂而不必要的转换规则自身是问题,要避免问题可以改掉繁简不得当字词,但这并不意味着繁简不得当是问题。
- 本来就无法加入转换组等上层转换的复杂规则不动也不会有问题。
- 加入转换组等上层转换的复杂规则需要手工清理,但是本来其他情况,比如稍有差异的规则,也需要手工清理。
- 复杂而不必要的转换规则自身是问题,要避免问题可以改掉繁简不得当字词,但这并不意味着繁简不得当是问题。
- 跳转失效除了移动,也可以用重新导向解决;就算繁简得当,也可能跳转失效,比如近期发现错误的Category:巴西游泳運動員(Category:巴西游泳运动员)。所以跳转失效自身是问题,而不是繁简不得当是问题。
- 因为维基百科不墨守成规,修订规则再困难也不是非现实。
- 如果繁简不得当字词可以按预期转换,阅读上不会有问题,后人也没有额外负担。无法按预期地区词转换的情况,除了变更字词,修订转换规则或增加单向转换规则也可以正常转换。
- 如有遗漏之处,或本人理解有误,烦请指出。——枰(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6:44 (UTC)
- 你这话恰好说明了我上面说你“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见当一回事”是事实。修订其他规则来同时避免引入应当引入的“繁简得当”概念与处理繁简不当的页面名称的成本远高于引入应当引入的“繁简得当”概念来处理繁简不当的页面名称的成本,这点我在上面的留言已经提过了。而且你无视了以不恰当的方式修订其他规则所引申的额外问题,我上面有提到在避免引入应当引入的“繁简得当”概念的前提下修订其他规则来做到处理繁简不当的页面名称的事情“不存在一个好的改法”,这很容易会导致规则规定语焉不详,甚至字面意思与实际意思相违。更令人火大的是你直接把神秘悟饭对你的一连串意见的回应直接无视掉,然后继续坚持己见,我说你“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见当一回事”并非仅针对你对我的态度,而是针对你对这里其他认真参与讨论的人的态度。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1 (UTC)
- 本人从未意图阻止引入“繁简得当”概念。本人无意无视“
以不恰当的方式修订其他规则所引申的额外问题
”。本人未直接回应神秘悟饭阁下是因为本人(至少自以为是)读了、理解了、接受了神秘悟饭阁下的回应,并且在(至少自以为是)考虑了神秘悟饭阁下的回应后重新提出了建议并折叠了本人此前对讨论没有建设性作用的一条讨论。——枰(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1:37 (UTC)
- 本人从未意图阻止引入“繁简得当”概念。本人无意无视“
- 你这话恰好说明了我上面说你“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见当一回事”是事实。修订其他规则来同时避免引入应当引入的“繁简得当”概念与处理繁简不当的页面名称的成本远高于引入应当引入的“繁简得当”概念来处理繁简不当的页面名称的成本,这点我在上面的留言已经提过了。而且你无视了以不恰当的方式修订其他规则所引申的额外问题,我上面有提到在避免引入应当引入的“繁简得当”概念的前提下修订其他规则来做到处理繁简不当的页面名称的事情“不存在一个好的改法”,这很容易会导致规则规定语焉不详,甚至字面意思与实际意思相违。更令人火大的是你直接把神秘悟饭对你的一连串意见的回应直接无视掉,然后继续坚持己见,我说你“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见当一回事”并非仅针对你对我的态度,而是针对你对这里其他认真参与讨论的人的态度。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1 (UTC)
- 本人确实认为繁简不得当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其可能无法按预期地区词转换,以及其他可能的问题。本人认为此处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繁简不得当是问题,以下为本人观点:
- 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很明显地能感受到你这里的发言有着不认可繁简不得当是问题的倾向,而且还是在已经有相当多的证据能充分证明繁简不得当是问题的情况下如此,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有什么其他合理的结论吗?要是真的按你后面那句话来的话,那我恐怕需要把你在这里的几近所有留言都给折叠了,然而这样做太极端了,我并不打算这样做。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04:48 (UTC)
- (!)抗议阁下在本讨论中时不时对本人的误解。本人感觉被假定恶意。本人亦重新看了整个讨论,并未发现本人一直在重复论点,不过本人将撤回先前留言并重新提出。如果阁下认为本人此前有发言不是为了利于维基百科,有碍讨论进行,可以折叠之。——枰(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3:30 (UTC)
- 将繁简得当写入WP:命名常规#技术要求的提议使你的所谓“问题4”与“建议3”毫无必要,因为“技术要求”是必须被遵守的,而其上方的任何规则不得抵触。我重新看了整个讨论串,我的感觉是你一直只是在重复你自己的论点,而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见当一回事,我很怀疑这样的讨论如此继续下去是否真的具备建设性。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6日 (四) 08:32 (UTC)
- 非常抱歉之前的讨论中本人有偏离方向之处,不过,本人认为现在的提案仍可改进,并重新整理了之前撤回的内容。
- 一、本人认为,地区词处理提案中,没有充分体现为显示各地应有地区词,防止有损阅读体验这一点。亦考虑到The Puki desu的建议作为“强烈建议”,本人建议在条文最开始提及上述没有充分体现的一点,然后将不应改为应(基本符合强烈建议)。
- 如:对于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字词,不应使用无法按预期地区词转换的写法。因此,除……外,应以简体字书写简体地区特有词,应以繁体字书写繁体地区特有词,以便地区词转换。
- 另外,本人认为:既然如此改动后已禁止无法按预期地区词转换的情况,那么只需要建议……书写特有词的程度即可。
- 二、本人认为,地区词处理提案和破坏提案中,提及修正的部分缺乏限制。可能有编者误认为“不当”,导致实际上各地区变体没有任何变化的编辑,甚至同一条目在较长时间跨度下源代码字词反复变化。建议为此二处加上限制条件,只在无法地区词转换或修改后可以简化地区词转换规则可以修改,以此让编者在确认的情况下再修改。
- 如:若此等字词导致无法地区词转换或地区词转换规则复杂且不必要,则建议将其变更为其他无碍的繁简、异体或地区词形式。
- 如:因繁简不当的地区词导致无法地区词转换或地区词转换规则复杂且不必要而修正此等字词、技术性修复错误转换或繁简混杂造成的连结错误而手动转换异体及地区词,则不构成破坏。
- 三、本人认为,地区词处理提案的注解部分中,“相对罕有”和“相对常用”可能有理解分歧,如果有编者以此要将某地表示某概念第二常用的词全部替换为最常用的词怎么办?一和二的建议应该能一定程度上防止此种情况。
- 四、只是个人想法,本人认为,就像先到先得中现在就有提到例外情况那样,命名常规提案通过后,应该还需要在先到先得中提及这种例外情况。
- 一、本人认为,地区词处理提案中,没有充分体现为显示各地应有地区词,防止有损阅读体验这一点。亦考虑到The Puki desu的建议作为“强烈建议”,本人建议在条文最开始提及上述没有充分体现的一点,然后将不应改为应(基本符合强烈建议)。
- 最后,再次为由于本人之前发言中不清楚之处和自身理解错误造成的不便致歉。——枰(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7:38 (UTC)
- 请不要无视神秘悟饭对你此前的一连串意见的回应,这已经是6日前的事情了。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2 (UTC)
- 先此提议:阁下的建议部分可接纳、部分不认可且需要大改本提案,阁下不妨提出自己的提案,以供社群对比选择。
- 针对第一点(及原第一问题),不反对改“不应”为“应”;可改“便于地区词转换”为“便于地区词转换及显示”;若有必要,可在新增段落前方新增“字词转换系统只能匹配、转换及显示与已录入字符完全一致的字符。因此,”一类语句。如何精确而简洁地遣词造句可由各位以及技术专家斟酌提议。不过,此言,乃至“
显示各地应有地区词,防止有损阅读体验
”等,贯通地区词转换(乃至字词转换)机制,宜在相关页面开宗明义,有无必要置于此章节存疑。 - “繁简得当的词形”一经改成,无正当理由修改便是“破坏”,与其他地区词破坏无异。故本提案不会产生(比当今)更大比例的不当的“
源代码字词反复变化
”。第二点其余部分,即建议,理解但更不认同,尤是“限制条件
”,既复杂化本可简单的办法,更会制造更多麻烦:
- “
不应以简体字书写繁体地区特有词,亦不应以繁体字书写简体地区特有词
”之念可在维基百科之外存在、应用;“繁体地区特有词”简言之,即繁体地区用而简体地区不用的词,反之亦然,惟“不用”易有歧义而避免。理解此句一般不需要理解“何为地区词”/“如何构成地区词”,故相较于此二(未在方针指引界定的)观念乃至第二点“限制条件
”更易理解。执行第二点则需深入理解“地区词”及其转换机制,之于绝大多数编者不切实际,致使繁简得当要求沦为类似WP:PWVCST第二段一般的空中楼阁、一纸空文。 - 此建议舍弃我的提案中“
理应纳入
”(即包括应纳入而未纳入者、排除已纳入而不应纳入者)的精髓,“限制条件
”与实际奇形怪状的“地区词转换规则
”或“无法按预期地区词转换
”结合,实质上任人揉捏、无常多端、法不成法、令人无法适从。例如:
- “
- 针对第一点(及原第一问题),不反对改“不应”为“应”;可改“便于地区词转换”为“便于地区词转换及显示”;若有必要,可在新增段落前方新增“字词转换系统只能匹配、转换及显示与已录入字符完全一致的字符。因此,”一类语句。如何精确而简洁地遣词造句可由各位以及技术专家斟酌提议。不过,此言,乃至“
各式情境
|
---|
|
- 上列各式情境及问题最重要的不是答案,而是大多数编者可否透过条文得出(避免巨大分歧的)执行共识——显然不可能。另外,不同见解更会致使源代码反复变化。
- 即使以上情境皆有一致的执行共识,其时间成本对绝大多数编者极其沉重,使之无力落实。若隐约发觉某词“
导致无法地区词转换
”而需立证,或需遍查(一)全部嵌入(甚或应当嵌入的)的公共转换组及全部全文转换规则或(二)各语种相应实有显示效果、编辑中未提交的修改预览显示效果,甚至知悉此词在全部地区正确的地区词(如上所论,超出多数地区词编者的精力或能力之一)。对于非熟手者,检查一词所耗时间极多,得不偿失。相较之下,直接修正繁简不当词形,无疑极为高效省时。 - 缺乏远见,未顾及重名的条目标题对日后其他页面新增内链的潜在影响以至过度转换风险,正如上述摩天樓 (2012年電影)之例——条目及其他条目各地变体不变、亦非“
无法地区词转换或修改后可以简化地区词转换规则
”,似不符合“限制条件
”。 - 结合以上各例,致使公共转换组“
zh:
”变动频繁新增,且“限制条件
”的个别可能诠释实际纵容与上层转换规则效果大致重复的手工转换规则形成或难被渐进式清除(如上10中改2之例),严重妨害地区词统一调整维护;此等重复的规则不乏错漏,而阻碍正确的上层转换。 - 总之,“
限制条件
”不易理解、分歧巨大、窒碍难行、耗时费力、忽视过度转换与条目标题复合影响、不便统一调整维护相似转换规则,何况是在原提案“加上限制条件
”而非单独成立。两相对比,本提案办法简洁、易行、高效、高瞻远瞩、便于统一调整维护。
- 第三点显然不成立。阅读能力不低于“差”的人都不会如此理解。本提案显然不限制用词,只规制简体地区特有词/繁体地区特有词相应的简/繁字体。此外,“第二常用”不会是“相对罕有”,用量排名第二的词也未必是“第二常用”。由于任何数值都会引起争议,故不设定数值。
- 第四点可取,可作修改。由于论述两种容许的标题改法(循字体/循词身)需要不少篇幅,拟简洁地宣告“先到先得”对此类词形无效。
- --— Gohan 2025年1月20日 (一) 12:37 (UTC)
- 本人似乎没能将意图完全传达给阁下,导致阁下部分误解。阁下所述部分内容并非本人提议所愿,本人亦认为非本人提议会导致。然而,本人不确认传达问题出在何处……无论如何,本人已提出另一版本的提案,希望以此能让沟通变顺畅一些。——枰(留言) 2025年1月21日 (二) 15:51 (UTC)
增案
[编辑]因应上方意见,提议修订NC:先到先得最后一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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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以上部分改“不应”为“应”的意见,列出两版以供社群评选,敬请不吝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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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
- “应”版二处“(应)以◯体字书写◯体地区特有词”因有重大歧义,改为“◯体地区特有词应以◯体字书写”。— Gohan 2025年1月22日 (三) 02:31 (UTC)
- 标点微调。
其实在“应”版正文二处“地区特有词”后接“中文部分”是更严谨的说法,但嫌累赘而在脚注排除非中文字符。— Gohan 2025年1月21日 (二) 05:55 (UTC)
- 恕我愚钝,“不应”版和“应”版有什么区别
思考...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21日 (二) 07:41 (UTC)
- 你并不愚钝,这说白些就是迎合优枰的个人观感而已,两版的实际意思并无任何差异。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1日 (二) 08:32 (UTC)
- 新提“应”版不代表认可“应”版,只为顺应部分建议而供作对比评议。个人倾向于“不应”版。--— Gohan 2025年1月21日 (二) 12:53 (UTC)
- 由于脚注太长,难以直接辨明,提议将脚注改作嵌套。如若此作,本人认为既然澳门后紧接脚注,可以将特有词处的“香港—澳门”改回“香港、澳门”,与其他地区保持一致。如此:
- ^ 1.0 1.1 仅就“特有词”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门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对常用词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门就此互通,即将香港—澳门一并考虑。
- ^ 2.0 2.1 “相对罕有”是就当地(相对应的相对常用词)而言,非与外地相比,亦非三地合计;反之,一词在特定地区,若无相对常用的对应语词,则不构成“相对罕有”。例如,马来西亚一个默默无闻的村落,若未曾在台湾被指涉,则其名称在台湾不构成“相对罕有”,进而不属于“简体地区特有词”。
- ^ 3.0 3.1 “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是构成“繁体地区特有词”/“简体地区特有词”的必要条件之一。反则例如,某词若在各地都是相当(程度)的少见,则不“应纳入地区词转换”,故非“繁体地区特有词”或“简体地区特有词”。
- ——枰(留言) 2025年1月26日 (日) 11:51 (UTC)
- 然而规则的注释并不会如此多重嵌套。个人不反对将“—”符号改为顿号。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6日 (日) 12:03 (UTC)
- @神秘悟饭。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6日 (日) 13:59 (UTC)
- 两版释义各一处“—”符号已改为顿号。注上套注惹议、未更清晰,如无他人赞成,暂不支持。— Gohan 2025年1月27日 (一) 04:31 (UTC)
- 提案已讨论达30日或7日内无新留言,且已有共识,即刻起公示Wikipedia: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新增(“不应”版与“应”版)、WP:STVAND修订、Wikipedia:命名常规#技术要求新增、NC:先到先得修订四案7日。如有异议,请明确指出针对何案。如Wikipedia: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的“不应”版与“应”版均通过,则以曝光时间更长的“不应”版优先。--— Gohan 2025年2月1日 (六) 13:07 (UTC)
枰提案
[编辑]此为已放弃的提案。——枰(留言) 2025年1月26日 (日) 11:12 (UTC)
- 考虑到无法强求每位编者了解各地用词差异以及“特有词”情况,此版提案仅求在力所能及范围内避免使用。
理应不转换为各地地区词之处
与上方之提案无实际意义差别,若不妥可加注解或改回与上方之提案相同。- “特有词”使用注解,与上方之提案相同,此处略过不表。
- 相比上方之提案,此版提案限定在地区词转换出问题时,可以改其写法而不可能构成破坏,是为了编者不要在没出错且没有其他原因时改动。
- 重定向仅是考虑为不要太多而减少,若不妥可改回与上方之提案相同。
注意事项 繁简得当
对于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字词,应尽量避免使用无法转换为各地地区词的写法,理应不转换为各地地区词之处除外。为此,除前述例外之处外,建议尽量避免使用简体字书写繁体地区特有词,尽量避免使用繁体字书写简体地区特有词,以便地区词转换及显示;若此等字词理应而无法转换为各地地区词,可以将其改为能正常转换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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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π )题外话:不得不说本人现在混乱了,无法明确认识到分歧所在。不过以上即为本人的提案。——枰(留言) 2025年1月21日 (二) 15:49 (UTC)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的提案和神秘悟饭的提案好像完全并不冲突(即均可以通过)?--自由雨日🌧️❄️ 2025年1月21日 (二) 16:13 (UTC)- 反对新增“而无法转换”,见上方神秘悟饭的留言。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2日 (三) 00:37 (UTC)
- 若不新增“而无法转换”,如何防止以下情况:有甲乙丙丁四地区词,用于子丑寅卯四地,其中甲乙二地区词仅有简繁差异,一子地编者在源代码见乙词而不知其用于丑地,认为是繁简不当,将乙词改为甲词,乃至日后一丑地编者在源代码见甲词而不知其用于子地,认为是繁简不当,又将甲词改回乙词。——枰(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11:15 (UTC)
- 这不明显的简繁破坏范畴?现时应有大量例子。(子为cn,丑为hk,两者仅简繁差异而hk与tw不同)另吐槽一下阁下留言于繁体显示为“...子丑寅卯四地...醜地...醜地...”
囧rz……--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式波 2025年1月22日 (三) 11:42 (UTC)
- 此处假定编者出于善意“修正繁简不当”,故不宜考虑为破坏。若按此版提案有“而无法转换”,则编者是发现转换错误后再修正,能防止此种出于善意的多余编辑。
囧rz……丑已修正。——枰(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21:07 (UTC)
- 此类多余编辑应该一直都有,本人不认为有任何提案可以神奇地“防止”任何人因对方针的无知而造成的“善意破坏”。--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式波 2025年1月23日 (四) 01:05 (UTC)
- 此处假定编者出于善意“修正繁简不当”,故不宜考虑为破坏。若按此版提案有“而无法转换”,则编者是发现转换错误后再修正,能防止此种出于善意的多余编辑。
- 这应该通过修改、回退、讨论循环来处理,只要相关用户进入了这个循环,那相关用户自然会得悉这个差异。如此说来,你的提案所采用的“防止……情况”思路也可以说得上是“斩脚趾避沙虫”(削足适履)了。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2日 (三) 14:35 (UTC)
- 此版提案只是使部分之前可能视作破坏的编辑,之后仍然可能视作破坏,不理解为何要说是“斩脚趾避沙虫”。——枰(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21:18 (UTC)
- 首先,(▲▲)同上上明日香,子/丑绝不是“简体/繁体地区特有词”,不可构成“繁简不当词形”,此举绝非我的提案所能容许,其行为已被、仍会被破坏方针禁止。其次,您的提案,包括“
而无法转换
”要求在内,无法完全、大幅或显著避免此举,故无此优势。此举通常是转换规则中缺乏丑地地区词乙所致。为求清晰说明,不以甲乙丙丁子丑寅卯绕晕各位,举例说明:有陆、港、台、星四地区词(形),台、星地区词仅有繁简差异,由于转换规则中仅设陆、港、台三形,源代码中星之词形无法被转换为陆、港地区词,遂被误解替换。所以“无法转换
”作为必要条件难以防范此事。--—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1:05 (UTC)
- 这不明显的简繁破坏范畴?现时应有大量例子。(子为cn,丑为hk,两者仅简繁差异而hk与tw不同)另吐槽一下阁下留言于繁体显示为“...子丑寅卯四地...醜地...醜地...”
- 若不新增“而无法转换”,如何防止以下情况:有甲乙丙丁四地区词,用于子丑寅卯四地,其中甲乙二地区词仅有简繁差异,一子地编者在源代码见乙词而不知其用于丑地,认为是繁简不当,将乙词改为甲词,乃至日后一丑地编者在源代码见甲词而不知其用于子地,认为是繁简不当,又将甲词改回乙词。——枰(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11:15 (UTC)
- (-)反对此版提案做法,已述诸多重大缺陷仍然存在——最为致命的一点在于决定算不算是“无法转换”的转换规则任人揉捏、毫无定数,其他致命点参见1月22日的留言。此外,阁下早前接受“应”,现在为何变回“建议”,甚至后接“尽量”?如1月11日所论,“建议”做法的补集(即相反做法)仍有可能是“不好不坏的”,力度不足;而“不应”对应“坏的”,“应”对应“不坏的”。--— Gohan 2025年1月22日 (三) 02:25 (UTC)
- 此版提案未提及规则书写方式,理应假定转换规则可以正常转换地区词,因此“无法转换”即是指,在有符合地区词转换宗旨的转换规则时,无法转换到某地区的地区词,不会导致
任人揉捏、毫无定数
。此版提案力度体现在前文应尽量避免使用无法转换为各地地区词的写法
,后文“建议尽量避免
”是为满足前文“应尽量避免
”的推荐做法,即若遵从建议则绝大多数情况能满足前文要求,反之则很有可能没有满足前文要求。——枰(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10:40 (UTC)- 此非后句降低前句所具约束力的理由——众多方针指引乃至法律的禁止情形都有所交叉、包含或重复,并不弱化约束力。而且,即使某简体/繁体地区特有词繁简不当词形在置入时可被特设规则转换,在日后也可能出于(仅此词形)过度转换、相对其他词形过少等原因而被剔出转换规则,所以为保日后转换正确以及统一调整维护,需要保持“应当”的约束力。
任人揉捏、毫无定数
一例见下,其余例证见上1月20日回复。--—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1:03 (UTC)
- 此非后句降低前句所具约束力的理由——众多方针指引乃至法律的禁止情形都有所交叉、包含或重复,并不弱化约束力。而且,即使某简体/繁体地区特有词繁简不当词形在置入时可被特设规则转换,在日后也可能出于(仅此词形)过度转换、相对其他词形过少等原因而被剔出转换规则,所以为保日后转换正确以及统一调整维护,需要保持“应当”的约束力。
- 此版提案未提及规则书写方式,理应假定转换规则可以正常转换地区词,因此“无法转换”即是指,在有符合地区词转换宗旨的转换规则时,无法转换到某地区的地区词,不会导致
- 另外以上留言尚未提及而十分关键的一点是,页面历史版本字词是根据公共转换组最新的规则——而非历史版本发布当时的规则——转换并显示;换言之,在现在看来“有法”转换而违规替换的特有词繁简不当词形,在历史版本发布当时看来或许是“无法转换”而容许替换的。这是任人揉捏、毫无定数的另一实例。--— Gohan 2025年1月22日 (三) 02:39 (UTC)
- “无法转换”自然是就编辑当下而言,会因其他内容的变更而变更如何就是
任人揉捏、毫无定数
呢?举例而言,这会有什么后果?——枰(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10:50 (UTC)- 上列“各式情境”中,多数情境都可体现
任人揉捏、毫无定数
,在此版提案仍属顽疾。- 既然问到后果,仅以前两个情境为例,结合所谓“
编辑当下
”的转换规则,详细说明:设想,某年1月站内存在简体地区特有词繁体不当词形數字相機
,因无法转换而可被修正;2月,有人在摄影转换组加入zh:數字相機
,令站内惟一的數字相機
可被转换而不得被修正;3月,有人欲改站内惟一的數字相機
,此词形可被摄影转换组中zh:數字相機
转换而有违规之虞,遂去除zh:數字相機
,并修正數字相機
;4月,有人在摄影转换组加回zh:數字相機
,甚或推翻3月对數字相機
的修正……如此反复,岂还得了?!如此后果才是“源代码字词反复变化”。根本原因在于,作为是否“无法转换
”的判断基准的“编辑当下
”的转换规则任人摆布。其余持存缺陷请见1月20日回复。 - 况且,页面历史版本字词是由嵌入的公共转换组的最新规则转换的,意味着如欲判断早前他人“
编辑当下
”所替换之词是否“无法转换
”,还需查阅各嵌入公共转换组当年当时的相应转换规则。谁有闲情逸致费时费力逐一翻查?例如,检查繁简不当人名在被替换时是否“无法转换
”,甚或需要查阅当页所嵌入的五六个人名、地名转换组在替换当时的转换规则。这是相较于我的提案乃至您的旧版建议的又一窒碍难行、耗时费力的弊端。
- 既然问到后果,仅以前两个情境为例,结合所谓“
- --—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0:59 (UTC)
- 上列“各式情境”中,多数情境都可体现
- “无法转换”自然是就编辑当下而言,会因其他内容的变更而变更如何就是
- 而且,您1月17日提出的方案好歹顾及“
地区词转换规则复杂且不必要而修正
”、“简化地区词转换规则可以修改
”,现版提案却抛诸脑后、全然不顾,变相纵容冗赘的“簡繁不當詞形
”乃至“zh:簡繁不當詞形
”、“簡繁不當詞形=>
”等滋生、不被剔除,依旧妨害地区词统一调整维护以至上层转换已有的正确转换。以50 First Dates为例,如在Movie转换组纳入每天爱你第一次
、我的失忆女友
、初戀50次
、愛上失憶女友
等(假定)繁/简体地区特有词的简繁不当词形,即令此四简繁不当词形均可转换、并非“无法转换”,其他人有无权力修正(嵌入Movie转换组的页面正文的)此四简繁不当词形?可能大部分人眼见此版条文都不敢为之。 - 不过,您的现版提案也有可取之处,即超出“繁简”的界限,允许无法转换的写法改成可转换的写法。但因超出“繁简”、“繁/简地区特有词”的界限,或有争议(例如被移至此心安处的这里 (2024年电影)若非新加坡译名恐已掀起争议),若无更多支持意见,我的提案暂时不会跟进。--— Gohan 2025年1月22日 (三) 05:12 (UTC)
地区词转换规则复杂且不必要而修正
、简化地区词转换规则可以修改
复杂,不宜在此处一同表述。不过,此版提案并未比现行方针和指引更加“变相纵容冗赘
”,此处举例情况的处理方式没有改变。- 此版提案无意允许
超出“繁简”的界限,允许无法转换的写法改成可转换的写法
,本人亦不确认这种做法有无问题,“此等字词
”指“简体字书写繁体地区特有词
、繁体字书写简体地区特有词
”。——枰(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11:03 (UTC)- 不错,此版提案与缺乏相关规定的现状都不能应对此等“冗赘”。此点正是您的提案的劣势、我的提案的优势所在:鼓励(在理应转换地区词处)逐步削减
簡繁不當詞形
,逐渐达至尽量多的地区词无需另设zh:簡繁不當詞形
、簡繁不當詞形=>
的地步,促使针对同一对象的各层级转换规则尽量统一、无需多设实际效果相似但略有不同的下级规则,以及便利(只能清除一致规则的)机器人能够清除下级重复规则,以便日后统一调整/更新/维护地区词,最终使尽量多的页面服膺于众人监管的最上级转换规则——不受少人留意、不一致(而难被清除)、不时错漏的下级手工规则阻碍——而正确转换、显示地区词。--—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1:00 (UTC)
- 不错,此版提案与缺乏相关规定的现状都不能应对此等“冗赘”。此点正是您的提案的劣势、我的提案的优势所在:鼓励(在理应转换地区词处)逐步削减
- 回应
其时间成本对绝大多数编者极其沉重,使之无力落实
一段,本人不理解此版提案如何会导致此种情况。修正情况应该是:阅读时发现有陌生的词/未转换的地区词,然后在源代码修正。“无法转换”的限制旨在让编者在不确认的情况下不要仅凭源代码判断修正。这如何导致对编者的沉重负担?——枰(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21:44 (UTC)- 阅读已作转换的本地变体模式不是遭遇不当词形的唯一途径,在编辑中恰逢、阅读不转换模式(尤其是从站外点阅而来的未登入者)、站内搜寻都可遭遇不当词形。时间重担上方已述:若隐约发觉某词“无法转换”而需立证,或需遍查(一)全部嵌入的公共转换组及全部全文转换规则或(二)各语种相应实有显示效果、编辑中未提交的修改预览显示效果,甚至知悉此词在全部地区正确的地区词。另外,“
无法转换
”之于负责任的编者,隐含修正后应转换成功的要求,因而拉长反复检查时间。- 例如,一个源代码编者在编辑中遭遇“
數字×機
”,不知此词是否“无法转换
”,于是笨拙而费时地遍览该页面嵌入的前二个转换组查得“數字
”可被转换,而后满意地退出编辑,只见在其香港模式未被正确转换,大费周章后才发现“數字
”在该页面嵌入的第四个转换组被禁止转换,于是改成“數碼×機
”,出于前述责任心以及前车之鉴而着眼于转换效果,但未开启外地变体的预览功能而不得外地转换效果,无奈放弃此次编辑。改成六地模式再各编辑、预览一遍,或在百般折腾、研究各转换组相关规则后,终于改为“數碼×機
”发布。而视觉化编辑者则更费时、费力,无法预览任何一地转换效果,一次确保从“无法转换
”变成“转换正确”的惟一途径就是遍查全部嵌入的公共转换组及全部全文转换相应规则,并且完全理解地区词规则语法及层次先后。
- 例如,一个源代码编者在编辑中遭遇“
- --—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1:01 (UTC)
- 阅读已作转换的本地变体模式不是遭遇不当词形的唯一途径,在编辑中恰逢、阅读不转换模式(尤其是从站外点阅而来的未登入者)、站内搜寻都可遭遇不当词形。时间重担上方已述:若隐约发觉某词“无法转换”而需立证,或需遍查(一)全部嵌入的公共转换组及全部全文转换规则或(二)各语种相应实有显示效果、编辑中未提交的修改预览显示效果,甚至知悉此词在全部地区正确的地区词。另外,“
知其无法获得共识,本人放弃此版提案。——枰(留言) 2025年1月26日 (日) 11: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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